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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恽于元朝至元九年(1272)至十三年任平阳路总管府判官,主要致力于农业的恢复和庙学祠寺等文化场所的营建,平绛州冤狱,劝农化俗,主持开通姑射山步道,使平阳路农业产量和人口都得到有效增长。他还写作了大量的劝农诗文和营建记,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王恽为政勤勉,五年内遍历今山西南部州县,对于经过金末战乱后山西南部的民生恢复和文化建设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