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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用字中包含着个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包含着人们的寻根意识、美学追求和品位意识,与一般用字大不相同,因此,其规范化的原则应与一般用字有所区别。从字形方面说,人名中的异体字应当保留,非对称繁简字应当恢复为对称;从人名方面说,对已有人名的用字应当尊重历史、承认现实,尽量保持其本来面貌;对新生人名用字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尽量避免不规范人名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