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子眼"的使用在维护公共安全、预防和遏制犯罪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如果滥用则会对公民个人的隐私造成侵害。为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规范政府在公共场所安装"电子眼"的行为,我国相关立法应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电子眼"必须遵循比例原则,并规定对政府违反比例原则在公共场所不合理安装"电子眼"的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