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到2020年实现GDP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 0年翻一番,这是政府首次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收入倍增”作为中共十八大报告的热门词汇正在从文字变为现实。按计划来计算,未来5年内中国最低工资有望“倍增”,人均工资亦有望成倍提升。经过30年发展,中国是否已临近“充分就业”阶段(即所谓“刘易斯拐点”)?镜鉴日本,“收入倍增”计划能否顺利实现?对企业来说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都可谓见仁见智。
上篇:镜鉴日本,收入倍增计划能否实现
近一阶段,社会各界都在热议“推进十年收入倍增计划”。
实际上,早在1960年,日本曾启动了一个为期1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该计划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核心,以提高收入为目的,以扩大有效需求为增长源,以实现经济持续增长为提高收入源,建立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关系、运行体系。
从1961年至1970年,日本的平均通胀率为5.7%左右,远低于7.2%的银行存款利率。事后来看,日本收入倍增计划其实是一次整体经济的大转型,是一个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日本经济也由此迎来了1961年至1970年的“黄金十年”。数据显示,扣除物价因素,1967年日本就提前实现了国民收入倍增目标;而1968年,日本更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经济强国。与此同时,日本城乡收入差距也缩小了,60年代末日本基尼系数在0.33左右,国民幸福指数也很高。
那么,日本的历史会不会在中国再重现?收入倍增的前提是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上世纪60年代的日本没有脱离这一基本理论,未来的中国同样不可能背离该逻辑。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的城市化红利、投资红利、开放红利在未来8年仍将存在,这将为收入倍增计划奠定坚实的经济增长基础;而除了减税,鼓励企业增加设备投资、技术创新提高生产率所释放的红利更有利于缓和收入倍增的“副作用”,更有利于国运的改善。在日本实行的诸多经济增长政策中,核心是提高企业设备投资——企业设备投资增加,劳动生产率提高,又有效避免了通胀回潮——很明显,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给企业生产经营以充分的自主性,尽管城镇化红利、中西部的投资红利以及开放红利也存在。
统计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设备工具等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占比总体看一直处于下降通道,2011年更是骤降至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水平——相比2010年下降了1.3个百分点,从绝对额上是4000亿元的规模;更不可想象的是,相比改革开放初期的最高水平下降了7.3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如果未来的设备投资占比达到改革开放的平均水平,中国企业每年新增加的投资额平均将比现在高出超过7200亿元,并且还将节节攀高;而一旦回归到1985年时期的最高水平,2013年企业设备投资就应比往常多出2万亿元。
一言以蔽之,中国提高企业设备投资空间巨大;而从这个角度,从日本上世纪60年代的成功经验看,中国经济实现有效率的、可持续高速增长是完全可能的。如果管理层还能在加速企业设备折旧等方面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引导,形成良性循环,中国重现日本上世纪60年代初那一幕的概率也就更大了。
中日两国“似是而非”,经济结构差异巨大,不能简单照搬日本的经验,但日本无疑在很多方面依然是一面镜子。日本的实践说明,当一国经济基础达到一定条件时,国民消费与生产同步增长才是社会快速发展的动力,“藏富于民”才是根本的“维稳”之道。如果经济增长和工资增长划(2012~2016年),提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以实现未来5年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
此前贵州在2011年4月出台的《贵州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也提出在5年内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的目标。据记者了解,随着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推进,近几年,中西部的经济增速表现强劲。今年上半年,中西部省份GDP增速基本破“10”。
收入增长的动力归根结底来源于经济增长。有专家分析,今年GDP实现7.5%的预定增长目标已成定局,而明年经济增速有望超过8%,实现U形反弹。
东部地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要明显大于中西部地区,江苏在2011年6月底出台《关于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意见》并开始实施为期7年的收入倍增计划。作为全国首屈一指的富庶地区,江苏的目标实现不如中西部省份容易。
下篇:任重道远,收入倍增计划初遇与挑战
“收入倍增”计划在为投资保增长奠定坚实基础空间的同时,也将对装备制造业等带来利好。有业内宏观分析师近期也明确表示,如果要中国成功跨过中等收入陷阱,必须看到装备制造业的兴起。换句话说,从宏观到市场,投资者应关注装备制造业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价值投资机会;而从市场反观宏观,装备制造业市场表现的强弱,则意味着投资者对中国经济转型及可持续增长预期的好与坏。
那么,中国收入倍增计划又将带来怎样的投资机会?
数据显示,在日本实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期间,其股市也一路飞涨。从1960年末计划推出到1989年末,日经225指数29年事件最高上涨了28倍左右,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超级大牛市。而该计划完成之时,日本已形成了一个强大而稳定的中产阶层,并间接推动了产业结构走向高级化,钢铁、汽车、船舶、家电四大支柱产业得到迅猛发展;刺激_了日本国内需求,并推动了休闲、旅游、娱乐等方面的消费有效增长。其中的原因是:加速资产折旧,机器设备投资占比较大的船舶、飞机等装备制造业将显著受益;而国民收入增加,对旅游、保健等消费升级也将是明显利好。因此,我们有理由期待中国资本市场未来的良好表现。
机遇的背后还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国民收入倍增”的成本应主要由谁负担?如果将之过多转嫁给企业,大多竞争力不强、且融资困难的中国企业将雪上加霜,中国自主产业的培育将更加困难。对外企而言,劳动力成本快速提升将成为新的“中国风险”,这些企业将不可避免寻求规避这种风险。
进一步讲,中国面临的“中等收入陷阱”,单纯靠“收入倍增计划”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不适度控制通货膨胀,收入倍增的消费效果将大打折扣。日本之所以能超越“中等收入陷阱”,源于成功地实施了配套改革。除“收入倍增计划”外,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日本完善了工会制度,制定了“劳动三法”(劳动关系法、劳动基准法、工会法),承认并保护“劳动三权”(团结权、协商权、争议权),且在泡沫经济到来前,就基本完成了福利制度建设,积聚了此后抗衡漫长经济停滞的力量。
中国急需的正是包括收入分配、劳工权益保护在内的综合性配套改革,留给中国的时间并不多,这一系列的改革都宜早不宜迟,与收入倍增息息相关的即落实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急需解。
不过令人略微欣喜的是,已经有部分省市发改委表示,将根据即将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调整当地收入增速规划,与十八大要求相衔接。
上篇:镜鉴日本,收入倍增计划能否实现
近一阶段,社会各界都在热议“推进十年收入倍增计划”。
实际上,早在1960年,日本曾启动了一个为期1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该计划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核心,以提高收入为目的,以扩大有效需求为增长源,以实现经济持续增长为提高收入源,建立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关系、运行体系。
从1961年至1970年,日本的平均通胀率为5.7%左右,远低于7.2%的银行存款利率。事后来看,日本收入倍增计划其实是一次整体经济的大转型,是一个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日本经济也由此迎来了1961年至1970年的“黄金十年”。数据显示,扣除物价因素,1967年日本就提前实现了国民收入倍增目标;而1968年,日本更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经济强国。与此同时,日本城乡收入差距也缩小了,60年代末日本基尼系数在0.33左右,国民幸福指数也很高。
那么,日本的历史会不会在中国再重现?收入倍增的前提是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上世纪60年代的日本没有脱离这一基本理论,未来的中国同样不可能背离该逻辑。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的城市化红利、投资红利、开放红利在未来8年仍将存在,这将为收入倍增计划奠定坚实的经济增长基础;而除了减税,鼓励企业增加设备投资、技术创新提高生产率所释放的红利更有利于缓和收入倍增的“副作用”,更有利于国运的改善。在日本实行的诸多经济增长政策中,核心是提高企业设备投资——企业设备投资增加,劳动生产率提高,又有效避免了通胀回潮——很明显,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给企业生产经营以充分的自主性,尽管城镇化红利、中西部的投资红利以及开放红利也存在。
统计数据显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设备工具等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占比总体看一直处于下降通道,2011年更是骤降至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水平——相比2010年下降了1.3个百分点,从绝对额上是4000亿元的规模;更不可想象的是,相比改革开放初期的最高水平下降了7.3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如果未来的设备投资占比达到改革开放的平均水平,中国企业每年新增加的投资额平均将比现在高出超过7200亿元,并且还将节节攀高;而一旦回归到1985年时期的最高水平,2013年企业设备投资就应比往常多出2万亿元。
一言以蔽之,中国提高企业设备投资空间巨大;而从这个角度,从日本上世纪60年代的成功经验看,中国经济实现有效率的、可持续高速增长是完全可能的。如果管理层还能在加速企业设备折旧等方面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引导,形成良性循环,中国重现日本上世纪60年代初那一幕的概率也就更大了。
中日两国“似是而非”,经济结构差异巨大,不能简单照搬日本的经验,但日本无疑在很多方面依然是一面镜子。日本的实践说明,当一国经济基础达到一定条件时,国民消费与生产同步增长才是社会快速发展的动力,“藏富于民”才是根本的“维稳”之道。如果经济增长和工资增长划(2012~2016年),提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以实现未来5年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
此前贵州在2011年4月出台的《贵州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也提出在5年内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的目标。据记者了解,随着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推进,近几年,中西部的经济增速表现强劲。今年上半年,中西部省份GDP增速基本破“10”。
收入增长的动力归根结底来源于经济增长。有专家分析,今年GDP实现7.5%的预定增长目标已成定局,而明年经济增速有望超过8%,实现U形反弹。
东部地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要明显大于中西部地区,江苏在2011年6月底出台《关于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意见》并开始实施为期7年的收入倍增计划。作为全国首屈一指的富庶地区,江苏的目标实现不如中西部省份容易。
下篇:任重道远,收入倍增计划初遇与挑战
“收入倍增”计划在为投资保增长奠定坚实基础空间的同时,也将对装备制造业等带来利好。有业内宏观分析师近期也明确表示,如果要中国成功跨过中等收入陷阱,必须看到装备制造业的兴起。换句话说,从宏观到市场,投资者应关注装备制造业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价值投资机会;而从市场反观宏观,装备制造业市场表现的强弱,则意味着投资者对中国经济转型及可持续增长预期的好与坏。
那么,中国收入倍增计划又将带来怎样的投资机会?
数据显示,在日本实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期间,其股市也一路飞涨。从1960年末计划推出到1989年末,日经225指数29年事件最高上涨了28倍左右,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超级大牛市。而该计划完成之时,日本已形成了一个强大而稳定的中产阶层,并间接推动了产业结构走向高级化,钢铁、汽车、船舶、家电四大支柱产业得到迅猛发展;刺激_了日本国内需求,并推动了休闲、旅游、娱乐等方面的消费有效增长。其中的原因是:加速资产折旧,机器设备投资占比较大的船舶、飞机等装备制造业将显著受益;而国民收入增加,对旅游、保健等消费升级也将是明显利好。因此,我们有理由期待中国资本市场未来的良好表现。
机遇的背后还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国民收入倍增”的成本应主要由谁负担?如果将之过多转嫁给企业,大多竞争力不强、且融资困难的中国企业将雪上加霜,中国自主产业的培育将更加困难。对外企而言,劳动力成本快速提升将成为新的“中国风险”,这些企业将不可避免寻求规避这种风险。
进一步讲,中国面临的“中等收入陷阱”,单纯靠“收入倍增计划”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不适度控制通货膨胀,收入倍增的消费效果将大打折扣。日本之所以能超越“中等收入陷阱”,源于成功地实施了配套改革。除“收入倍增计划”外,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日本完善了工会制度,制定了“劳动三法”(劳动关系法、劳动基准法、工会法),承认并保护“劳动三权”(团结权、协商权、争议权),且在泡沫经济到来前,就基本完成了福利制度建设,积聚了此后抗衡漫长经济停滞的力量。
中国急需的正是包括收入分配、劳工权益保护在内的综合性配套改革,留给中国的时间并不多,这一系列的改革都宜早不宜迟,与收入倍增息息相关的即落实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急需解。
不过令人略微欣喜的是,已经有部分省市发改委表示,将根据即将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调整当地收入增速规划,与十八大要求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