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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6年起,我国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开始实施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全称为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随着"偿二代"一期工程的开展,一些问题逐渐显露。为了建立更好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2017年9月,原中国保监会启动了中国第二代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二期修订工程(以下简称"‘偿二代’二期工程")。2021年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在总结"偿二代"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20项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偿二代"二期工程填补了原有监管体系未涉及的空白,堵住了一些制度上的漏洞,细化了监管条例的内容,使得对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管和评价更加全面、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