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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信市场的开放和竞争程度的加剧,各电信运营商都纷纷将战略转型作为自己的关键性课题提了出来。虽然不同类型运营商的发展状况与发展环境不同,转型的跨越方式不同,但是其最终都是围绕着用何种技术、何种业务吸引更多的用户而做的一系列改革。在这些技术和业务中,是否潜藏着专利,是否会影响运营商的发展,已经成为摆在运营商面前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运营商转型带来的相关专利新问题
运营商的转型需要重新培育自己在业务、服务、综合运营的综合能力,和以往的纯粹语音业务相比,需要关注更多的技术和业务平台,在高新技术中专利无孔不入的情形下,我们有必要提高警惕。有一位参与通信标准制定的专利专家形象的比喻说: “在知识产权方面,现在我们仅仅感受到了在铺设3G道路时 ‘怎么修路’和‘怎么造车’的专利问题,而对于在这条信息高速公路上运营时‘交通管理’和‘有效配载货物’所涉及到的专利问题,我们还来不及关注,这方面的知识产权问题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的课题。”这位专家所说的“怎么修路”就是指设备制造商所面临的专利问题,而对路的管理则指运营商的专利问题了。
1.单项业务模式本身的专利问题
在语音为主的业务模式中所涉及到的“业务模式专利风险”,运营商基本上可以通过在购买设备或经营许可中消除,但是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运营商开始逐渐拓宽业务模式,越来越关注自己在新应用业务模式的开发,其中必然也需要自己去应对业务中的专利问题。以彩铃应用业务为例,通过查阅中国专利局的数据库资料(时间截止到2006年3月),我们可以查到彩铃的发明专利有25个,其中韩国的芮弗里公司的第99810683.6号申请属于该领域的基础发明,它要求保护在通信等待时间产生语音、文本、图像商用信息回铃音的方法和设备。其他主要申请人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兴通讯股份公司,它们分别提交了10、6、6篇重要的专利申请。
从专利数据上看,国内设备制造商目前还是确定业务模式的主角,运营商所申请的业务模式专利还不是很多。Frost & Sul[ivan的王煜全在谈到电信业务现状时说,“没有丰富的业务成功运营经验,我们将面临的更大问题是未来开放型市场上的应用专利问题。原来我们认为业务应用是本土的,外国力量进不来,现在看起来这已不成立。应用是本土的,但是国外电信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可能更有生命力。国际化的东西越来越被本土的人接受,如果这其中我们的防御能力不够,自身不强,将难以抵挡的业务上的层层入侵。”
2.综合业务平台的专利问题
近年来,众多通信厂商和IT厂商都致力于电信业务应用平台的开发和推广,并利用自己在某一领域的优势将相关设备和自己的平台技术进行整合和捆绑,而目前我国没有一家公司入围移动通信业务应用专利申请量的前10名,今后的发展很可能会以运营商向有关平台技术提供者支付专利费或变相支付专利费的方式来解决。因此,运营商应当对这一领域的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
现在很多有关3G业务的专利仍处于企业申请阶段,一些境外企业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因为时间问题尚未公开,我们仅仅知道有一些境外企业申请了基于业务平台的专利,但是无法确认究竟有多少和3G综合业务平台有关的专利申请已经或正在进入我国,这为以后业务平台专利费用的征收埋下了伏笔。因此,国内企业在准备投资开展某项业务创新时,业务中的基本实现技术可能已成为国外企业的专利,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国内运营商所面临的新业务开发环境的复杂性和风险,而对于未来的SG业务而言,业务上的持续创新才是SG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3.增值业务所带来的其他的专利问题
增值业务市场比3G设备市场大很多倍,有些专家估测将是10:1的关系。国外电信企业虽然还没有入主我国的基础运营领域,但已经大规模进入我国增值业务市场,进入的方式就是在我国大规模申请增值业务相关专利,榨取专利费,例如,虽然H.264和MPEG-4大幅度调低了设备授权费,但增加了对内容/业务运营商的许可条款和运营费要求。具体来说,以前的MPEG-2只向编解码设备、DVD光盘等设备商收费,而MPEG--4不仅要向设备商收费,还要向运营商收费,运营商还需要按照用户数量支付加盟费,每个运营商每年350万美元封顶。对于国内运营商,如果用户属于2500万以上的级别,须先交300000美元/年;每次播放长于12分钟的节目也要收取专利费。
我国运营商的专利战略对策
面对国外运营业对中国这块大蛋糕的虎视眈眈,我们在转型中如何处理专利问题,如何筹划和战略发展都意义深远。当然这种转型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在业务的实践中不断磨练,探索和完善,需要有一个应对转型中出现专利问题的应对措施。
1.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建设
业务的专利之战,创新是灵魂。国外很多运营商都非常重视研发能力,比如日本三大运营商之一的NTTDoCoMo公司的研发能力就超过了任何一家设备供应商、手机终端提供商的研发部门,NTT DoCoMo每年在研发上的投人约为其年营业额的3%。并获得了大量的技术专利,形成了自己的行业标准。
在开放后的中国电信市场,我们虽然拥有世界上规模第一和第三的移动运营商,但是我们没有与用户规模相对应的技术和专利实力。
标准是公开的,而技术是专有的,只有具有强大技术创新实力的移动运营商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知识产权问题必将成为隐藏在中国运营商现实与未来之间的一道潜流。
2.加强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研究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人们注意到,许多跨国公司的专利申请“强度”迅速增加,其申请专利的目的开始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阻击对手发展的方向转变,也就是说,这些跨国公司申请的大量专利技术许多是他们从未打算投入使用的,申请专利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阻止对手的发展。
事实上专利已经被国外企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市场策略,在这方面,国外企业最常见的技巧就是扩大专利申请量,提前布局。从2006年已经公开的专利数看,仅NTTDoCoMo一家在中国就申请了698项发明专利,而我们几大运营商申请的发明专利总和加在一起也不过74件,相当于日本一家运营商的1/9。
按照技术的发展演变规律,国外企业一般能够储备8年之后商用的技术。这些技术在4年之后才会上市,以榨取现有市场最后的利润。此外,国外企业通常会申报外围专利,通过与核心专利持有者进行交叉许可的方法,降低自身的技术使用成本。所以我们的运营商必须了解,在这个领域中到底有多少专利,其中哪些专利足以威胁到自身的业务开展。
总之,知识产权损害预警机制是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的“避雷针”,建立知识产权损害预警机制,是我们熟练运用知识产权游戏规则的一项既十分必要又相当紧迫的任务。在知识产权领域,我们不仅要注意保护知识产权,更要防范因为恶意和不恰当利用知识产权而给我国运营业造成的损害。
3.提高与合作伙伴进行知识产权谈判的评估能力
在未来的电信发展中,网络不是唯一重要的,在竞争中取胜最终依靠的是业务和内容,由于价值链和利益分配关系的变化,移动运营商除了必须拥有足够的用户,集成系统服务提供商和增强业务提供商的支持也是至关重要的。作为价值链的核心,三者之间互相依存。移动运营商、集成系统服务提供商和增强业务提供商建立起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非常重要,针对不同的业务,运营商要与其合作伙伴在合理、公平的条件下,设计出合理的利益分成机制, 以及相应的专利许可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业务提供商的积极性,达到多赢的目的。
4.加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
业务融合已经是运营商所面临的不可回避的趋势,在众多的业务中,如何来协调管理知识产权问题成为业务成败的关键。在我国企业遭遇的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越来越多的同时,国内能够应对这些诉讼,懂技术、懂管理、懂法律的知识产权高级人才却是凤毛麟角,严重匮乏。我国现有的有限知识产权人才资源是严重制约高科技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提高的因素之一。培养既懂技术专业知识,又懂知识产权、政策、程序和法律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才是眼下的当务之急。
小结
随着新技术和新业务的不断涌现和开发,运营商在面对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对转型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尤其是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挑战。运营商只有建立自己的业务专利体系,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移动数据业务的发展,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具有制定行业标准的实力,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
运营商转型带来的相关专利新问题
运营商的转型需要重新培育自己在业务、服务、综合运营的综合能力,和以往的纯粹语音业务相比,需要关注更多的技术和业务平台,在高新技术中专利无孔不入的情形下,我们有必要提高警惕。有一位参与通信标准制定的专利专家形象的比喻说: “在知识产权方面,现在我们仅仅感受到了在铺设3G道路时 ‘怎么修路’和‘怎么造车’的专利问题,而对于在这条信息高速公路上运营时‘交通管理’和‘有效配载货物’所涉及到的专利问题,我们还来不及关注,这方面的知识产权问题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的课题。”这位专家所说的“怎么修路”就是指设备制造商所面临的专利问题,而对路的管理则指运营商的专利问题了。
1.单项业务模式本身的专利问题
在语音为主的业务模式中所涉及到的“业务模式专利风险”,运营商基本上可以通过在购买设备或经营许可中消除,但是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运营商开始逐渐拓宽业务模式,越来越关注自己在新应用业务模式的开发,其中必然也需要自己去应对业务中的专利问题。以彩铃应用业务为例,通过查阅中国专利局的数据库资料(时间截止到2006年3月),我们可以查到彩铃的发明专利有25个,其中韩国的芮弗里公司的第99810683.6号申请属于该领域的基础发明,它要求保护在通信等待时间产生语音、文本、图像商用信息回铃音的方法和设备。其他主要申请人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兴通讯股份公司,它们分别提交了10、6、6篇重要的专利申请。
从专利数据上看,国内设备制造商目前还是确定业务模式的主角,运营商所申请的业务模式专利还不是很多。Frost & Sul[ivan的王煜全在谈到电信业务现状时说,“没有丰富的业务成功运营经验,我们将面临的更大问题是未来开放型市场上的应用专利问题。原来我们认为业务应用是本土的,外国力量进不来,现在看起来这已不成立。应用是本土的,但是国外电信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可能更有生命力。国际化的东西越来越被本土的人接受,如果这其中我们的防御能力不够,自身不强,将难以抵挡的业务上的层层入侵。”
2.综合业务平台的专利问题
近年来,众多通信厂商和IT厂商都致力于电信业务应用平台的开发和推广,并利用自己在某一领域的优势将相关设备和自己的平台技术进行整合和捆绑,而目前我国没有一家公司入围移动通信业务应用专利申请量的前10名,今后的发展很可能会以运营商向有关平台技术提供者支付专利费或变相支付专利费的方式来解决。因此,运营商应当对这一领域的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
现在很多有关3G业务的专利仍处于企业申请阶段,一些境外企业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因为时间问题尚未公开,我们仅仅知道有一些境外企业申请了基于业务平台的专利,但是无法确认究竟有多少和3G综合业务平台有关的专利申请已经或正在进入我国,这为以后业务平台专利费用的征收埋下了伏笔。因此,国内企业在准备投资开展某项业务创新时,业务中的基本实现技术可能已成为国外企业的专利,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国内运营商所面临的新业务开发环境的复杂性和风险,而对于未来的SG业务而言,业务上的持续创新才是SG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3.增值业务所带来的其他的专利问题
增值业务市场比3G设备市场大很多倍,有些专家估测将是10:1的关系。国外电信企业虽然还没有入主我国的基础运营领域,但已经大规模进入我国增值业务市场,进入的方式就是在我国大规模申请增值业务相关专利,榨取专利费,例如,虽然H.264和MPEG-4大幅度调低了设备授权费,但增加了对内容/业务运营商的许可条款和运营费要求。具体来说,以前的MPEG-2只向编解码设备、DVD光盘等设备商收费,而MPEG--4不仅要向设备商收费,还要向运营商收费,运营商还需要按照用户数量支付加盟费,每个运营商每年350万美元封顶。对于国内运营商,如果用户属于2500万以上的级别,须先交300000美元/年;每次播放长于12分钟的节目也要收取专利费。
我国运营商的专利战略对策
面对国外运营业对中国这块大蛋糕的虎视眈眈,我们在转型中如何处理专利问题,如何筹划和战略发展都意义深远。当然这种转型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在业务的实践中不断磨练,探索和完善,需要有一个应对转型中出现专利问题的应对措施。
1.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建设
业务的专利之战,创新是灵魂。国外很多运营商都非常重视研发能力,比如日本三大运营商之一的NTTDoCoMo公司的研发能力就超过了任何一家设备供应商、手机终端提供商的研发部门,NTT DoCoMo每年在研发上的投人约为其年营业额的3%。并获得了大量的技术专利,形成了自己的行业标准。
在开放后的中国电信市场,我们虽然拥有世界上规模第一和第三的移动运营商,但是我们没有与用户规模相对应的技术和专利实力。
标准是公开的,而技术是专有的,只有具有强大技术创新实力的移动运营商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知识产权问题必将成为隐藏在中国运营商现实与未来之间的一道潜流。
2.加强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研究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人们注意到,许多跨国公司的专利申请“强度”迅速增加,其申请专利的目的开始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阻击对手发展的方向转变,也就是说,这些跨国公司申请的大量专利技术许多是他们从未打算投入使用的,申请专利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阻止对手的发展。
事实上专利已经被国外企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市场策略,在这方面,国外企业最常见的技巧就是扩大专利申请量,提前布局。从2006年已经公开的专利数看,仅NTTDoCoMo一家在中国就申请了698项发明专利,而我们几大运营商申请的发明专利总和加在一起也不过74件,相当于日本一家运营商的1/9。
按照技术的发展演变规律,国外企业一般能够储备8年之后商用的技术。这些技术在4年之后才会上市,以榨取现有市场最后的利润。此外,国外企业通常会申报外围专利,通过与核心专利持有者进行交叉许可的方法,降低自身的技术使用成本。所以我们的运营商必须了解,在这个领域中到底有多少专利,其中哪些专利足以威胁到自身的业务开展。
总之,知识产权损害预警机制是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的“避雷针”,建立知识产权损害预警机制,是我们熟练运用知识产权游戏规则的一项既十分必要又相当紧迫的任务。在知识产权领域,我们不仅要注意保护知识产权,更要防范因为恶意和不恰当利用知识产权而给我国运营业造成的损害。
3.提高与合作伙伴进行知识产权谈判的评估能力
在未来的电信发展中,网络不是唯一重要的,在竞争中取胜最终依靠的是业务和内容,由于价值链和利益分配关系的变化,移动运营商除了必须拥有足够的用户,集成系统服务提供商和增强业务提供商的支持也是至关重要的。作为价值链的核心,三者之间互相依存。移动运营商、集成系统服务提供商和增强业务提供商建立起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非常重要,针对不同的业务,运营商要与其合作伙伴在合理、公平的条件下,设计出合理的利益分成机制, 以及相应的专利许可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业务提供商的积极性,达到多赢的目的。
4.加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
业务融合已经是运营商所面临的不可回避的趋势,在众多的业务中,如何来协调管理知识产权问题成为业务成败的关键。在我国企业遭遇的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越来越多的同时,国内能够应对这些诉讼,懂技术、懂管理、懂法律的知识产权高级人才却是凤毛麟角,严重匮乏。我国现有的有限知识产权人才资源是严重制约高科技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提高的因素之一。培养既懂技术专业知识,又懂知识产权、政策、程序和法律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才是眼下的当务之急。
小结
随着新技术和新业务的不断涌现和开发,运营商在面对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对转型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尤其是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挑战。运营商只有建立自己的业务专利体系,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移动数据业务的发展,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具有制定行业标准的实力,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