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浙政办发[2019]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19年实施计划》已经省委财经委员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19年实施计划项目表》由省发展改革委另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