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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电视体制实行的是国有的有限商业运作体制,成效是显著的。但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的程度不等的自我商业化倾向应引起业界警惕。具体表现为:娱乐节目内容低俗;电视频道成了叫卖的场所;新闻肤浅化和边缘化等。规避这些问题,有三个方面对策:一是政府调控,播后监管;二是改变观念,强化媒介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三是适度消解“收视率”的力量,建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和多元化收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