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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有望在年内通过并实施。目前,上海市共有饮用水水源70个(包括在建、拟建的饮用水水源),其中重点饮用水水源4个(黄浦江上游、陈行水库、青草沙、崇明东风西沙)。《条例(草案)》保护范围从黄浦江上游拓展为全市所有的为给水厂供水的地表水源,将中小型饮用水水源地纳入法律监管。《条例(草案)》不但划分了保护区并实施分级严格管理,突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严格管理畜禽、水产养殖活动,着力解决面源污染问题,还完善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