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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2010年度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0)和2011中国监察年鉴的数据,对教育程度与地区腐败如何影响个体参与群体性事件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教育程度对个体参与群体性事件具有抑制作用,地区腐败对个体参与群体性事件具有促进作用,但促进效果随着腐败程度的提升而减小;地区腐败对个体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影响是异质的,其对教育程度高的个体影响较小,对教育程度低的个体影响巨大。因此,对于腐败程度较高的地区,消除腐败需要恒心和耐心,同时,应充分发挥教育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稳定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