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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9年,国资委对央企业绩考核体系进行了第5次调整和完善,修订后《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指出:坚持深化分类考核和差异化考核,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和指标要求。转制科研企业多分布于各中央企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充分融入市场竞争,全面渗透到其具有比较优势的各个行业,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集团,集团内各产业具有一定的关联,但业务构成、经营模式又不尽相同。本文将结合近年来部分转制科研企业业绩考核的实践,对转制科研企业业绩差异化考核提出具体思路和方法,以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差异化;转制科研企业;业绩考核
1999年3月,转发了12个部委《关于国家经贸局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央各部委所属242家科研院所开启了企业化转制工作。2000年,印发《关于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转制方案》,根据方案,大多数转制科研机构划转并入各中央企业。2019年3月,印发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一步突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考核导向,其亮点之一就是提出了差异化考核措施,突出不同的考核重点和指标要求。尽管多年来,国内学者对转制科研企业的考核作了一些探讨,但对转制科研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建立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因此,本文试着结合笔者多年转制科研企业业绩考核的实践,提供一些思路供大家参考。
一、业绩考核的定义
业绩考核通常也称为业绩考评或绩效考核,是针对企业中被考核对象所承担的工作,应用各种定性和定量方法,对其行为的实际效果及其对企业的贡献或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它是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强有力的企业管理手段。业绩考评的目的是通过考核提高被考核对象的效率,最终实现企业的目标。本文所指的业绩考核主要是转制科研企业对其所属单位的业绩考核,是转制科研企业“保落实”“促增长”的重要抓手。在对所属单位进行业绩考核时,要紧紧牵住确保企业发展目标实现的“牛鼻子”,根据不同企业所处的行业、板块、业态和发展定位的不同,进行差异化考核。
二、差异化考核的意义
差异化考核是国务院國资委对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具体要求,其核心在根据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企业实际,对不同定位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合理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实行差异化考核,主要具有以下意义:
(一)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
对不同定位的企业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及权重,有利于企业领导班子和员工明晰公司的目标和方向,引导企业优化资本布局,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提高价值创造能力。
(二)充分体现业绩考核的公平、公正性
制定业绩考核指标时,根据不同企业的发展定位和主营业态,在指标和权重设置时体现差异化,可以使大家感到公平、公正,有利于资源、人力、智慧向有益企业发展的方向聚集。
(三)适应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差异化考核,根据企业的资源禀赋不同,突出不同的考核重点,有利于引导企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通过不断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差异化考核的具体措施
差异化考核要从企业的发展定位和主营业态着手,找到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关键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权重。同时,要避免为兼顾设置众多复杂的指标体系,导致产生新的平均主义,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一)指标设置的原则
1、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发展目标保持一致的原则
业绩考核目的是确保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因此,考核目标的确定就需要按照“股东需要什么就考核什么”的要求,突出股东最为关注的规模、效益和现金流等指标导向,从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2、契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的原则
根据科研企业的历史和特点,合理安排“科技创新”指标权重及考核内容;根据科研企业的“企业”本质属性,合理设置经济运营考核指标。通过指标权重及考核内容的设置,有效体现科技创新与业务发展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成就”的良性循环关系。
3、以不同的指标及权重来体现差异化原则
根据所属企业专业、业务等特点和发展阶段,通过设置不同权重形式调整指标的分值权重,以差异化考核引导企业差异化发展。
4、可操作性原则
业绩考核体系和指标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计划可以落地、能够执行,应简化考核指标设置,尽可能避免重复和交叉,提升业绩考核的针对性。
(二)考核指标的设定
多年来的发展,转制科研企业面临生存和发展压力,不断主动适应市场需要,虽然发展规模各不相同,但大多发展形成了以总部为科技研发组织主体和战略管控中心、各子企业为专业研发实施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实体和业务实施主体的科技型企业集团。笔者所在企业就属这种类型,子企业包括科技服务咨询类、科技成果转化类和其他业务类三种类型。在业绩考核时,笔者认为可设三类指标,即核心指标(包括经济指标和科技创新指标)、监管指标和专项指标,并通过设置“经济综合贡献系数”对经济指标得分进行适当调节,以体现不同经济要素对经济指标的影响。业绩考核总得分=经济指标基础得分×经济综合贡献系数+科技创新指标得分-监管指标扣分±专项指标得分。
1、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主要由体现营业规模、盈利能力、现金流水平的经济指标和主要体现科研投入、科研立项、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及成果转化的科技创新指标两类构成。经济指标主要包括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经营性净现金流等指标,科技创新指标主要包括科研立项、科技成果、获取外部科研经费、取得知识产权等内容。
2、监管指标 监管指标实行扣分值,主要由安全质量、技术管理、依法合规运营、内控风险管理等指标构成。
3、专项指标
专项指标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考核年度重点专项工作安排和管理需要来制定,是核心指标和监管指标考核的有效补充,实行加分或扣分制。例如,可以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安排,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压缩管理层级工作、治理亏损企业工作等进行专项考核。
(三)差异化考核的具体方法
1、根据企业类型赋予不同的指标权重
在考核指标确定后,根据企业的类型差异,赋予经济指标、科技创新指标不同的权重,如下表所示:
根据承担科研工作的比重不同,赋予不同的经济指标和科技创新指标权重,如下图所示:
核心指标基础分值100分,各类型企业指标对应的基础分值=100×该项指标权重,例如科技成果转化类企业经济指标基础分值=100×90%,科技指标分值=100×10%。
2、进一步细分经济指标分值权重
即便同一类型企业,由于企业发展定位、所处发展阶段的不同,其完成经濟指标的能力也必然有所差异,可对经济指标的明细指标权重作进一步差异化细分,如下表所示:
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属于市场容量大但低利润的行业,则侧重考核其新签合同额和营业收入指标;如果企业主营业务的体量有限但盈利能力强,那么就注重考核其利润指标。
3、对经济指标得分进行综合调节
由于不同企业所占用经济资源不同,为体现资源要素对经济指标得分的影响,故设置综合经济贡献系数对经济指标得分进行调节。经济综合贡献系数可由新签合同额贡献系数、营业收入现金保证系数等系数构成。新签合同额贡献系数设置如下表所示,横轴、纵轴所对应的数值即为该项系数的值。
4、对特殊事项的调整
按照国有企业干部管理“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为鼓励开拓创新和担当作为,对企业因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发展前瞻性业务或新兴业务,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以及消化非现任主要领导任期内发生不良资产等历史遗留问题,可以由被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在业绩考核中酌情予以考虑。
(四)考核结果的评价和运用
1、结果评价
可将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以此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定性评价。
2、结果应用
业绩考核结果应当作为核定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年度薪酬的核心依据,可以作为评先评优的前提或条件设置的参考,作为评价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履职能力、成绩以及植物晋升、任免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1]方心童.中央企业绩效考核问题研究[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8年7月.ISBN: 9787563828340.
[2]绩效考核管理业务流程与制度.弗布克管理咨询中心[M].人民邮电出版社,2020年3月.ISBN: 9787115490650.
关键词:差异化;转制科研企业;业绩考核
1999年3月,转发了12个部委《关于国家经贸局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央各部委所属242家科研院所开启了企业化转制工作。2000年,印发《关于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转制方案》,根据方案,大多数转制科研机构划转并入各中央企业。2019年3月,印发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一步突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考核导向,其亮点之一就是提出了差异化考核措施,突出不同的考核重点和指标要求。尽管多年来,国内学者对转制科研企业的考核作了一些探讨,但对转制科研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建立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因此,本文试着结合笔者多年转制科研企业业绩考核的实践,提供一些思路供大家参考。
一、业绩考核的定义
业绩考核通常也称为业绩考评或绩效考核,是针对企业中被考核对象所承担的工作,应用各种定性和定量方法,对其行为的实际效果及其对企业的贡献或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它是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强有力的企业管理手段。业绩考评的目的是通过考核提高被考核对象的效率,最终实现企业的目标。本文所指的业绩考核主要是转制科研企业对其所属单位的业绩考核,是转制科研企业“保落实”“促增长”的重要抓手。在对所属单位进行业绩考核时,要紧紧牵住确保企业发展目标实现的“牛鼻子”,根据不同企业所处的行业、板块、业态和发展定位的不同,进行差异化考核。
二、差异化考核的意义
差异化考核是国务院國资委对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具体要求,其核心在根据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企业实际,对不同定位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合理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实行差异化考核,主要具有以下意义:
(一)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
对不同定位的企业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及权重,有利于企业领导班子和员工明晰公司的目标和方向,引导企业优化资本布局,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提高价值创造能力。
(二)充分体现业绩考核的公平、公正性
制定业绩考核指标时,根据不同企业的发展定位和主营业态,在指标和权重设置时体现差异化,可以使大家感到公平、公正,有利于资源、人力、智慧向有益企业发展的方向聚集。
(三)适应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差异化考核,根据企业的资源禀赋不同,突出不同的考核重点,有利于引导企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通过不断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差异化考核的具体措施
差异化考核要从企业的发展定位和主营业态着手,找到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关键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权重。同时,要避免为兼顾设置众多复杂的指标体系,导致产生新的平均主义,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一)指标设置的原则
1、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发展目标保持一致的原则
业绩考核目的是确保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因此,考核目标的确定就需要按照“股东需要什么就考核什么”的要求,突出股东最为关注的规模、效益和现金流等指标导向,从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2、契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的原则
根据科研企业的历史和特点,合理安排“科技创新”指标权重及考核内容;根据科研企业的“企业”本质属性,合理设置经济运营考核指标。通过指标权重及考核内容的设置,有效体现科技创新与业务发展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成就”的良性循环关系。
3、以不同的指标及权重来体现差异化原则
根据所属企业专业、业务等特点和发展阶段,通过设置不同权重形式调整指标的分值权重,以差异化考核引导企业差异化发展。
4、可操作性原则
业绩考核体系和指标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计划可以落地、能够执行,应简化考核指标设置,尽可能避免重复和交叉,提升业绩考核的针对性。
(二)考核指标的设定
多年来的发展,转制科研企业面临生存和发展压力,不断主动适应市场需要,虽然发展规模各不相同,但大多发展形成了以总部为科技研发组织主体和战略管控中心、各子企业为专业研发实施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实体和业务实施主体的科技型企业集团。笔者所在企业就属这种类型,子企业包括科技服务咨询类、科技成果转化类和其他业务类三种类型。在业绩考核时,笔者认为可设三类指标,即核心指标(包括经济指标和科技创新指标)、监管指标和专项指标,并通过设置“经济综合贡献系数”对经济指标得分进行适当调节,以体现不同经济要素对经济指标的影响。业绩考核总得分=经济指标基础得分×经济综合贡献系数+科技创新指标得分-监管指标扣分±专项指标得分。
1、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主要由体现营业规模、盈利能力、现金流水平的经济指标和主要体现科研投入、科研立项、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及成果转化的科技创新指标两类构成。经济指标主要包括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经营性净现金流等指标,科技创新指标主要包括科研立项、科技成果、获取外部科研经费、取得知识产权等内容。
2、监管指标 监管指标实行扣分值,主要由安全质量、技术管理、依法合规运营、内控风险管理等指标构成。
3、专项指标
专项指标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考核年度重点专项工作安排和管理需要来制定,是核心指标和监管指标考核的有效补充,实行加分或扣分制。例如,可以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安排,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压缩管理层级工作、治理亏损企业工作等进行专项考核。
(三)差异化考核的具体方法
1、根据企业类型赋予不同的指标权重
在考核指标确定后,根据企业的类型差异,赋予经济指标、科技创新指标不同的权重,如下表所示:
根据承担科研工作的比重不同,赋予不同的经济指标和科技创新指标权重,如下图所示:
核心指标基础分值100分,各类型企业指标对应的基础分值=100×该项指标权重,例如科技成果转化类企业经济指标基础分值=100×90%,科技指标分值=100×10%。
2、进一步细分经济指标分值权重
即便同一类型企业,由于企业发展定位、所处发展阶段的不同,其完成经濟指标的能力也必然有所差异,可对经济指标的明细指标权重作进一步差异化细分,如下表所示:
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属于市场容量大但低利润的行业,则侧重考核其新签合同额和营业收入指标;如果企业主营业务的体量有限但盈利能力强,那么就注重考核其利润指标。
3、对经济指标得分进行综合调节
由于不同企业所占用经济资源不同,为体现资源要素对经济指标得分的影响,故设置综合经济贡献系数对经济指标得分进行调节。经济综合贡献系数可由新签合同额贡献系数、营业收入现金保证系数等系数构成。新签合同额贡献系数设置如下表所示,横轴、纵轴所对应的数值即为该项系数的值。
4、对特殊事项的调整
按照国有企业干部管理“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为鼓励开拓创新和担当作为,对企业因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发展前瞻性业务或新兴业务,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以及消化非现任主要领导任期内发生不良资产等历史遗留问题,可以由被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在业绩考核中酌情予以考虑。
(四)考核结果的评价和运用
1、结果评价
可将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以此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定性评价。
2、结果应用
业绩考核结果应当作为核定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年度薪酬的核心依据,可以作为评先评优的前提或条件设置的参考,作为评价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履职能力、成绩以及植物晋升、任免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1]方心童.中央企业绩效考核问题研究[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8年7月.ISBN: 9787563828340.
[2]绩效考核管理业务流程与制度.弗布克管理咨询中心[M].人民邮电出版社,2020年3月.ISBN: 978711549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