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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经工商部门正规注册的企业,在闹市区从事收购病死猪肉制售毒火腿、毒腊肉的非法犯罪活动居然达五、六年之久。究其原因,一是企业主的贪欲,二是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为了完成本单位所谓的罚没款任务及谋取个人奖励,竟然置事实与法律不顾,以罚代刑,不将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