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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中国法学以西方学科建制方式为蓝本建立至今,形成了较为细密的知识结构和理论系统。体系化知识模式的建立,对于法律科学的发展和法律实践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受制于西方知识体系、思维方式和话语系统的支配,中国法学的发展表现出高度的路径依赖。中国的法学知识生产明显的边缘性和依赖性,制约了法学的未来演进。重建法学的形而上理念、问题意识与话语系统,才是摆脱边缘化地位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