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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特邀监察员工作是新形势下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的一条重要途径,有利于推进学校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高校要注重提高特邀监察员的业务素质,明确职责任务,建立激励保障制度,确保他们职能发挥和正常运转。
【关键词】:高校 特邀监察员 作用 发挥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深入,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涉及招生、基建、后勤等领域权力寻租问题突出,反腐剑指高校势在必行。作为健全党内监督、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特邀监察员监督机制在收集民意、反映民声、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群众基础上有着天然优势。高校如何创新方法、搭建平台、畅通渠道,用好用活特邀监察员这支队伍智力和人力资源,是实现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迫切需要。
一、相关概念界定
特邀监察员是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特邀监察员既是做好国家监察工作的重要帮手,又是落实宪法和监察法有关规定、加强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力量。特邀监察员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好经验好做法好传统,也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正风反腐工作的重要途径。自1989年5月原监察部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以来,特邀监察员工作已走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2018年8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在名称上将过去的“特邀监察员”改为“特约监察员”,一字之变赋予监察员更多责任,本文仍使用惯用表述特邀监察员。
高校特邀监察员一般是高校监察机构根据监察工作需要,在本校教职工中按一定条件和程序聘请的兼职监察员,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校内监察工作进行监督,发挥咨询、联系、宣传、监督等作用。
二、高校特邀监察员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高校特邀监察员发挥的作用比较弱、影响比较小、效果比较软,主要原因有:
(一)特邀监察员自身认识问题。高校内部圈子小,监督对象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特邀监察员“拉下面子”开展监督工作往往会心存顾虑。因此有的监察员怕越位、怕麻烦、怕添乱,顾虑重重,有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现象,发现问题不愿意及时提出。同时又有个别特邀监察员的期望值过高,希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一说就准、一提就灵,一旦遇到挫折,便产生逆反心理,不愿继续推进工作。
(二)服务管理问题。由于多种原因,特邀监察员服务管理部门有时对特邀监察员工作存在认识偏差,认为监察员是形式、是花瓶,没有多大作用。认为特邀监察员工作可有可无、可深可浅、可多可少,持消极应付态度。突出表现为“两重两轻”:重派遣轻服务管理,有的对监察员派出之后便不闻不问,相关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重布置轻考核,有的对監察员工作部署的多,检查的少,许多监察员在任期内纯粹是挂名,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三)工作机制问题。当前,特邀监察员工作还是原则性的强调多,而对于有关监督对象如何接受监督,监察员如何开展监督,在哪些方面监督,有关监督对象如何处理监察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缺乏具有程序性、规范性、具体性、有效性的规定。此种情况下,在接受特邀监察员的监督时随意性较大。
三、加强高校特邀监察员作用发挥的对策思考
(一)注重提高特邀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发挥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在配置选拔任用上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要选择政治素质好,自身要求严,善于学习思考,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兼职监察员。二是要加强对兼职监察员的教育和培训,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广泛学习,提高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增强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不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工作座谈会,通报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情况、表彰典型。适时开展信息工作交流培训,增强时效性。三是鼓励特邀监察员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通过认真学习,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强化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识,提升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能力,以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注重明确特邀监察员职责任务,确保他们职能发挥和正常运转。高校特邀监察员管理服务部门要不断完善特邀监察员工作的规章制度,促进特邀监察员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一是要按照兼职监察员的工作职能,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确定。二是要按照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根据近期工作要求,赋予其新的工作内容,明确相应的工作任务,确定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三是要进一步扩大特邀监察员知情范围和参与监督的渠道。要逐步规范特邀监察员知情的内容和途径,坚持密切联系。要适时适度地组织他们开展明察暗访和调查研究,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注重特邀监察员平时及年终绩效考核,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高校在开展特邀监察员工作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大多数学校没有对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工作好坏一个样,挫伤其工作积极性。因此高校监察机构应适时听取特邀监察员的工作汇报,了解他们履职尽责的情况,要高度重视他们的批评意见和反映的工作难点、热点问题,重视他们的调研成果和运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反馈,用实际行动回报他们的关心和爱护。要根据其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特邀监察员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增强他们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不能履职尽责的要及时调整和实施责任追究。这样才能进一步激发特邀监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反腐倡腐和特邀监察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眭明泉.论高校特邀监察员队伍建设[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 3)
【2】王克俭,梁杰宏,闫笑久.论新时期高校特邀监察员制度[J].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 2)
【3】邬思源.改革开放新时期特邀监察员制度及其实践[J].廉政文化研究,2017,( 1)
作者简介:张强( 1966),男,成都大学保卫处消防科副科长、成都大学纪委办公室特邀监察员。研究方向: 特邀监察员队伍建设。
【关键词】:高校 特邀监察员 作用 发挥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深入,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涉及招生、基建、后勤等领域权力寻租问题突出,反腐剑指高校势在必行。作为健全党内监督、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特邀监察员监督机制在收集民意、反映民声、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群众基础上有着天然优势。高校如何创新方法、搭建平台、畅通渠道,用好用活特邀监察员这支队伍智力和人力资源,是实现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迫切需要。
一、相关概念界定
特邀监察员是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特邀监察员既是做好国家监察工作的重要帮手,又是落实宪法和监察法有关规定、加强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力量。特邀监察员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好经验好做法好传统,也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正风反腐工作的重要途径。自1989年5月原监察部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以来,特邀监察员工作已走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2018年8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在名称上将过去的“特邀监察员”改为“特约监察员”,一字之变赋予监察员更多责任,本文仍使用惯用表述特邀监察员。
高校特邀监察员一般是高校监察机构根据监察工作需要,在本校教职工中按一定条件和程序聘请的兼职监察员,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校内监察工作进行监督,发挥咨询、联系、宣传、监督等作用。
二、高校特邀监察员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高校特邀监察员发挥的作用比较弱、影响比较小、效果比较软,主要原因有:
(一)特邀监察员自身认识问题。高校内部圈子小,监督对象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特邀监察员“拉下面子”开展监督工作往往会心存顾虑。因此有的监察员怕越位、怕麻烦、怕添乱,顾虑重重,有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现象,发现问题不愿意及时提出。同时又有个别特邀监察员的期望值过高,希望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一说就准、一提就灵,一旦遇到挫折,便产生逆反心理,不愿继续推进工作。
(二)服务管理问题。由于多种原因,特邀监察员服务管理部门有时对特邀监察员工作存在认识偏差,认为监察员是形式、是花瓶,没有多大作用。认为特邀监察员工作可有可无、可深可浅、可多可少,持消极应付态度。突出表现为“两重两轻”:重派遣轻服务管理,有的对监察员派出之后便不闻不问,相关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重布置轻考核,有的对監察员工作部署的多,检查的少,许多监察员在任期内纯粹是挂名,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三)工作机制问题。当前,特邀监察员工作还是原则性的强调多,而对于有关监督对象如何接受监督,监察员如何开展监督,在哪些方面监督,有关监督对象如何处理监察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缺乏具有程序性、规范性、具体性、有效性的规定。此种情况下,在接受特邀监察员的监督时随意性较大。
三、加强高校特邀监察员作用发挥的对策思考
(一)注重提高特邀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发挥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在配置选拔任用上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要选择政治素质好,自身要求严,善于学习思考,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兼职监察员。二是要加强对兼职监察员的教育和培训,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广泛学习,提高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增强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不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工作座谈会,通报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情况、表彰典型。适时开展信息工作交流培训,增强时效性。三是鼓励特邀监察员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通过认真学习,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强化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识,提升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能力,以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注重明确特邀监察员职责任务,确保他们职能发挥和正常运转。高校特邀监察员管理服务部门要不断完善特邀监察员工作的规章制度,促进特邀监察员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一是要按照兼职监察员的工作职能,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确定。二是要按照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根据近期工作要求,赋予其新的工作内容,明确相应的工作任务,确定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三是要进一步扩大特邀监察员知情范围和参与监督的渠道。要逐步规范特邀监察员知情的内容和途径,坚持密切联系。要适时适度地组织他们开展明察暗访和调查研究,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注重特邀监察员平时及年终绩效考核,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高校在开展特邀监察员工作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大多数学校没有对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工作好坏一个样,挫伤其工作积极性。因此高校监察机构应适时听取特邀监察员的工作汇报,了解他们履职尽责的情况,要高度重视他们的批评意见和反映的工作难点、热点问题,重视他们的调研成果和运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反馈,用实际行动回报他们的关心和爱护。要根据其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特邀监察员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增强他们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不能履职尽责的要及时调整和实施责任追究。这样才能进一步激发特邀监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反腐倡腐和特邀监察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眭明泉.论高校特邀监察员队伍建设[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 3)
【2】王克俭,梁杰宏,闫笑久.论新时期高校特邀监察员制度[J].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 2)
【3】邬思源.改革开放新时期特邀监察员制度及其实践[J].廉政文化研究,2017,( 1)
作者简介:张强( 1966),男,成都大学保卫处消防科副科长、成都大学纪委办公室特邀监察员。研究方向: 特邀监察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