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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0日,双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法院的协助和支持下,开展了“观摩庭、示范庭”活动,组织该院全体干警就其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进行了庭审观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志利、副主任蒋正华、闫国茂及部分人大代表也应邀参加了观摩活动,并给予了指导。为强化对该院年轻干警的培养,丰富他们的实践经验,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该院特意安排了年轻的检察干警作为该案的公诉人,以期通过此项观摩活动,提高干警出庭公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