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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历史、土地和人
一位作家在本国在世界的名声很好,但在中国可能很糟,这样的事例可不止一个。如果非要我说个1982年的例子,可能是美国的欧文·华莱士。
那年我在大学校园读书,还没接触到华莱士和他的小说,但那年毕业的一位大学生去了上海最知名的媒体,他记得清楚,国门打开了,接受西方科技的同时,怎样抵制西方文化成了官方的难题。他有文章回忆说,1982年的中国查禁黄书,出版社被停业整顿的有六家,正规出版的“淫秽色情”图书查禁了三十多种,封面插图或文字低级下流的期刊查处了一百三十多种。
他写道:
《玫瑰梦》是美国著名小说家欧文·华莱士的畅销书。华莱士在美国影响很大,他的作品以三十一种语言出版,也是世界上享有最多读者的作家之一,其作品共发行了约两亿册,读者多达十亿人。但是,这本书被扣以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罪名查禁了。当时中国的政治文化环境,大致可见一斑。
我没读过《玫瑰梦》,华莱士或别人写的《玫瑰梦》都没读过。
中国人的词语虽然丰富,但使用词语的人脑筋呆板,出版时的书名容易撞车。那时叫这书名的小说不止一本,所以我不能肯定被查禁的就是华莱士的。虽然有其他文章支持这种说法,但也有人回忆说,华莱士《玫瑰梦》是1988年出版的,出版不久就有人撰文在报上批判,因此停止发行。
这样看来,还真有华莱士小说被禁的事,要么是1982年,要么是1988年。此后,我在书店里看到华莱士的其他小说,仍然被出版社包装成趣味低下的通俗小说,如果还是前几年的政治文化环境,也可能被查禁。
读过华莱士《玫瑰梦》中文版的人说,小说有条线索是一名性感明星被影迷俱乐部几个家伙劫持到荒野别墅,于是她利用美貌和机智来周旋,终于等到救援。小说有自然主义的性描写,整个内容还是严肃的。
读过英文版(即《影迷俱乐部》)的人说,它名不虚传,确实是本值得一看的好书。
那位华莱士,就这样引起了我的兴趣。
我们的社会,把华莱士包装成庸俗低级的通俗作家,只是为了多卖书多赚钱吗?这里有没有故意扭曲华莱士、继续愚弄大众读者的恶意?
我看到的资料说,华莱士的作品发行了约三亿册,比前文说的两亿册还多,更像个世界文坛出版史的奇迹。他十五岁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直到他七十四岁去世,写了三千万字,其中有十八部长篇小说,十五部传记文学,五百多部中短篇小说。在1982年,美国的权威文学批评杂志把华莱士列入世界五大畅销书作家之一。
我猜测,世界上的大众读者欣赏水平不低,畅销书的质量也不低,否则的话,华莱士的书不会每一本都畅销。
他写作时的认真程度,超出人们的预料。比如某一年,他想写一部黑人当选美国总统的书,就申请到白宫体验当总统的生活。白宫竟然同意他的申请,让他在白宫里住了十天。这样一来,他的小说《男子汉》,就得到了足够的感性经验。再比如,他写作《耶稣手稿之谜》准备了十多年,去了西欧九次,读了不同年代不同版本的《圣经》四百多部,访问了《圣经》专家五十多位,还做了大量对比研究和实地考察。这样的作品,不管叫严肃文学还是通俗小说,都会有持久的生命力。读过的人说,华莱士被称为“当代大众通俗小说的鼻祖”,这书的节奏慢了点,但写得扎实,不像《达芬奇密码》那样噱头太多。
他写作时的勇敢程度,也超出预料。比如1940年,二十四岁的华莱士作为美国《自由》杂志的远东记者,到亚洲采访报道将近半年。在日本,他冒着被暗杀的风险,采访了推行军国主义的军界铁腕、代表各界法西斯势力的人物、黑社会组织的头子,以及众多军官和平民。在中国被日本占领的地区,他采访搜集了从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到南京大屠杀的十数年间,日本侵华各种罪行的第一手材料,调查详细,数量亦多,并且是在日本特务的盯梢和威胁下完成的。他还发现,日本的对外侵略战争,是遵循它的既定计划和国策进行的,这与德国法西斯纲领《我的奋斗》实质上一致。于是,华莱士将他揭露日本法西斯的书,定名为《日本的“我的奋斗”》。
让我不解的是,这样一本书的作者,这样的华莱士,竟被某些人一度涂抹成专写低级趣味、淫秽色情的通俗作家,甚至国产的一些情色小说也要盗用华莱士的名字赚钱。
我还感到遗憾,他的这本《日本的“我的奋斗”》,一直拖到二十一世纪才出了中译本,并且影响不大,知道的人很少。
我最近才看了华莱士的纪录片《为中国而战》,这多少让我对自己感到吃惊。我曾想在纪录片上有些作为,有段时间看纪录片比故事片还上瘾,自以为看得差不多了,没想到还有这部“二战”时拍摄的著名影片,连名字都没听过。
“要了解中国就必须了解三个事实:中国有悠久的历史,中国有广大的土地,中国有众多的人口。”华莱士在纪录片的开篇写道,四千年前中国就已经存在了,更重要的是中国的文明也已存在,这是艺术、学习与和平的文明。我注意到,他说的中国文明史是上世纪40年代的说法,有依据的,但比中国人后来说的少了一千年。他还说,中国土地广大,是仅次于苏联的世界第二大国。这也是40年代的中国版图,后来的版图小了一大块,成了按国土面积计算的第三大国。接下来,我很欣赏他对中国人口之多的描述,用了一个精彩的视角:“如果中国人以四人为一排的横队经过你,这个行列将永无止尽,在最后一个人通过之前,就会有中国人诞生并长大。”
中国是什么?中国是历史、土地和人。华莱士从世界的角度看中国,他看到的40年代的中国,不是几千年里专制帝王的改朝换代,不是几十年里的血腥争斗,他看到的并且向全世界介绍的中国是好的,可爱的,亲切的,长久的,有意义的。
我私下里觉得,如果要我写这部纪录片,或者二十世纪的其他中国作家来写,很可能没有华莱士写得好。
这部纪录片,长度一个小时,后面还有足够的时间,层层深入地控诉日本如何侵略中国、如何屠杀中国平民的罪行,详细介绍中国人在艰苦条件下的奋力抵抗,诉说美国人必须为了世界正义帮助中国作战的理由。“我们为中国而战,但也许反过来说更准确,是中国人民为我们而战,他们已经抗击日本整整七年。”華莱士在影片中说,“中国是我们正在战斗中的朋友和伙伴。”这在当时,对同情和援助中国,制裁和打击日本,动员美国民众参战,都有不小的推动作用。 这部纪录片完成于1944年,是美国系列纪录片《我们为何而战》的中国部分。据说因为当时中国政府的原因,它在中国发行不久就被收回,直到二十一世纪才出现在网络上。那时华莱士已经去世十多年了,那时他已被美国人称为伟大的作家,因为他的创作立意于人类的正义与和平,世界文学史上少有像华氏这样的几乎写遍人类所有重大问题的作家。
谦虚的华莱士生前说过,一百年后,只要还有一个读者仍在看他的书,那就是他一个作家的最大愿望。
马尔克斯很孤独吗
现在我正坐在一艘邮轮上,我的这次航程很短,不会漂泊到许多海域,停靠在许多港口。这邮轮叫“抒情号”,它去过南美洲,也去过欧洲,这让我联想起作家马尔克斯,从南美去了欧洲,那几年里他的写作有了改变。
联想是作家的一种本能,只要愿意联想,事物总会链接,总会找到意义。比如,眼前的蓝色海水也能让人联想到马尔克斯。他一篇小说的故事背景与轮船有关,小说中还有个人物,他拒绝情人的亲热,理由是觉得有人在看着他们。情人笑了,说:“这个借口连约拿的老婆都不会信。”这个典故出自《圣经》,上帝试探约拿的信念,让一条大鱼吞掉了他,让他在鱼腹中待了三个昼夜,这就与蓝色海水有关,没有海水哪有那么大的鱼腹呢?马尔克斯曾在一篇文章中说,虚构文学是约拿发明的,因为他三天没有回家,还能让老婆相信一条鲸鱼吞了他。
很多能够联想到一起的事物,本来就有实质上的联系,可是被作家以外的人忽略。南美有个文学爆炸,叫魔幻现实主义,是二十世纪后期持续最久的文学浪潮,所以它的代表人物马尔克斯在1982年获了诺贝尔奖,过了几十年又有另一个代表人物略萨获奖,还有据说受它影响的一个亚洲作家获奖。那次文学爆炸往往被人当成南美文学的一次崛起,从自由联想的角度来看,它是欧洲文学的投射,或者叫欧洲文学的支流。
往远了说,你读读《圣经》,差不多都是魔幻与现实的结合,约拿在鱼腹中的三天是魔幻,让他老婆相信是现实,能够平滑地结合在一起就是魔幻现实主义。而马尔克斯说虚构文学是约拿发明的,这应该是对的,是放大了其中一个不起眼的细节,固定了其中一个流动性的因素。
往近了说,博尔赫斯在瑞士接受了完整教育,马尔克斯有着旅欧经历,阿斯图里亚斯等人担任过派往欧洲的外交官,更多的作家从小进入欧洲人开办的教会学校;还有一批出自混血家族的作家,直接融合了两个大陆的血缘。这些就够了,都让南美作家的写作连接了欧洲文学的源流。
还有不远不近的原因,可能是更重要的:南美作家使用西班牙文写作,这本是欧洲语言的一部分,积淀了无数个年月的欧洲文化。如果他们使用中文或任意一种亚洲语言写作,头脑里闪现的就是亚洲的文化思维,悠远而诡谲,自闭而专制,含混而歧义,那结果就大不一样啦。
南美的文学爆炸,不是数量上突然增多,比如在一两年里,一个国家鼓励和组织劳动者们写出几百几千部层次很低的小说,几万几十万首毫无文采的诗歌。南美的文学爆炸,那是质量上的突然提高,一下子靠近了世界文学的水准。
我无意中触碰到的问题是,亚洲为什么就没有过文学爆炸?为什么还看不到那种可能?这会让人隐隐心痛吗?
某一年,我在我居住的那个北方城市火车站前,也想起了马尔克斯,想起他《百年孤独》的一个细节。
顺便说一下,一部小说读过以后,许多印象慢慢弱下去,一些细节渐渐活起来——那些小说中的细节具有个性,不可替代。不管你是否偏爱故事细节,结果都是这样。
马尔克斯写的事情就在火车站对面的空场上,士兵在那里开枪,杀了罢工的人,尸体被装上火车运往大海;一个伤者跳下火车活了下来,他觉得那列火车很长,足有二百节车厢。几个小时后他回到镇上,火车站前却没有大屠杀的任何痕迹。他向镇里的人说大概死了三千人,大家不相信有什么屠杀。
小说写到警备队长的说法,他对失踪者的家属说没有人失踪,马孔多过去没有发生、现在没有发生、将来也不会发生任何事情。这是一个幸福的市镇嘛。小说还写了如何抹去这段历史,通过官方宣传机器多次重申没人死亡的说法,终于使全国人民相信了。多少年后,历史教材里采用的仍是官方说法。
马尔克斯听他爷爷讲过这件事,写进小说时用了一个细节:事后有人摆了还算挺新的旧鞋子卖,一排排,那么多。它们当然没有血迹,但让人想到,它们可能来自被消灭的人。
现在我们从写作的角度,想一想这个鞋子的细节:如果是爷爷讲给马尔克斯的(这种可能性很大),表明了民间叙事的无比重要;如果是马尔克斯自己虚构的(这种可能性也很大),当然是作家想象力的无比优越。现在马尔克斯早已去世,这个问题再无答案,而我则相信有这二者合一的可能。南美洲的民间叙事特别丰富,马尔克斯善于利用这种资源,也由此打开了他的想象之门,其细节独特,具有个性,不可替代,这让他成为世界一流作家。
读到这个细节后的某一年,我在火车站前看到的,是一个人摆了几排旧鞋子卖,成年人的,七八成新,洗刷过了,二十多双,售价低廉。我忽然就想到马尔克斯,想到《百年孤独》,并且感到战栗。这样一来,我不能买其中的任何一双鞋子,并且心怀恐惧地走开。
有位评论家说,《百年孤独》不是关于某国民众的故事,而是关于整个人类的故事。书中有关香蕉工人罢工惨案的描写,自然也不例外。
1982年马尔克斯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在致辞时否认了他的小说是虚构、是魔幻。他说他是现实主义作家,即使作品中有魔幻成分,那也是因为生活本身的神奇。他说拉美人很少借助想象,对拉美作家来说,最大的挑战是没法让人相信,这就是他们生活的真实现状。
中国人对哪位作家获了本年度诺贝尔奖的关心,是从马尔克斯开始的。1982年他获了文学奖,1984年就出版了《百年孤独》的两个中文译本。
《百年孤独》叙事上的簡洁让人喜欢。那本书篇幅不长,却包容了马孔多小镇太多的事件:原始荒凉,移民拓荒,殖民管理,香蕉种植,独立革命,党派内战,跨国公司,新工业潮。 小说中的人物设置也让人喜欢。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门串户地走,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落地,跟在后面乱滚;马孔多人患了集体失眠症和集体健忘症,忘记了物品的名字和用途,必须贴上标签才能记住;有个军人中弹身亡,他的鲜血流过几条街、爬上几个台阶,拐了几个弯,流进家门。还有个俏姑娘披着床单随一阵风飞上天去,而在实际生活中,那姑娘和男人私奔了,父母只好对别人说,有人看见她在花园里晾床单,后来随着一阵风飞上了天。
小说只需一个简单的处理,就能轻易混合神话传说、圣经故事、历史事件、日常生活,以及不合情理的、夸张怪诞的、可能发生的、幻想之中的事情。这让中国作家找到了一条近路,可以跨越自身文化修养不足、身外环境限制太多的双重障碍,可以快一点接近世界文学。认真地说,中国作家模仿马尔克斯,比模仿十九世纪世界著名作家(他们功底深厚)和二十世纪世界著名作家(他们功底深厚加上个性鲜明),都要容易多了。
他们的模仿像还是不像,则是另一个问题。南美有三百年殖民历程,欧洲文化与本土文化的冲突之处,正是现实与魔幻的激情表现。而中国没有那样的殖民历程,只有两千多年的专制文化,以荒谬为特征。我曾经想过,他们借用南美人的方式写小说,顶多是一种荒谬现实主义。还有,荒谬控制着他们的写作年代,他们对荒谬的表现亦很浅显,不到好处。
这样一来,误把马尔克斯当成作家中的作家、大师中的大师,却是一种自欺欺人,无法进入他的世界。
我们原来生活在丛林
有个笑话说,我们原来生活在丛林里。
我们原来生活在丛林里,衣服都不用穿。是你们殖民者把我们赶出来,让我们使用文字,增加了办学校的负担,还把电灯、电话、汽车、电视也强加给我们,在你们的生活方式下苦苦挣扎,因此你们必须给我们援助,补偿你们带来的罪恶。
以前听它时,我跟着大家一起笑过,后来才知道它不好笑。我读到的一篇文字说,它不是哪个人闲着无事编出来的,而是非洲某些国家的官方说法,说的次数多了,就能影响到普通人的情绪,成了大众间的真理。
再看些资料,知道的更多了。“二战”结束前,美国总统罗斯福让各宗主国放手,允许殖民地区独立,这就促成了告别殖民时代的一个世界潮流。比如“黄金海岸”在非洲最富,议会政体看起来成熟,就成了战后第一个独立的非洲国家。但谁也没料到,新政权立即废除了议会民主,搞了非洲式社会主义模式:斯大林式个人崇拜、领袖终身制、国有化运动,控制本国舆论,驱逐外国资本,从富裕快速走向贫穷,等等。这时候的政治家们,再不能让民族退回丛林深处了,但可以把造成贫困的原因,都推给前一时代的殖民者。
前面的笑话,大概是这时候出现的。我说它不好笑的原因,是在那个笑话的背后,非洲许多国家的百姓要承受太深、太多、太久的苦难,承受暴虐、奴役、贫穷的折磨。
性急的罗斯福想猛挥一刀,快速切断殖民时代的喉咙。殖民时代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阶段——当初,发现新大陆只有蒙昧或半蒙昧的少量居民,人们必定向那里迁移,建立国家制度,推广既有文明。这个运动带有最初的原罪,也有后发的贪欲,让殖民主义者占领一些传统国家。
罗斯福可能还有一些经验主义。经验主义没有经验好,就像殖民主义没有殖民好,道理都差不多。美国当年战胜殖民主义者获得独立,以后的日子过得不错,不等于其他地区都能这样。要知道,战后独立的国家会超过世界上原有的国家数量,那么,怎样让它们的政权管理平稳交接?换句话说,殖民者撤出后的权力真空怎样处理,既不卷入苏联人的世界革命漩涡,也不成为野心家的独裁试验场所,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殖民時代理应在“二战”后结束,但是需要较好的策划,一步步完成。可是当时都顾不上这些。
非殖民化浪潮在上世纪50年代波涛汹涌,十多年后渐渐平息。那时放眼望去,殖民地所剩无几。
1982年,一部叫作《甘地传》的电影上映,获了八项奥斯卡大奖,又让人们回首往事,谈起殖民地应该怎样独立的话题。
真不记得它在中国的电影院里放映了没有。记得是有了录影带、盗版碟和网络视频之后,甚至在了解甘地的一些事迹之后,我才能找到和看到这部电影。
甘地本人的传奇太多,不需要虚构情节,三个小时的《甘地传》也只能安排一些有用的片段。
我注意到,甘地在电影中唯一的暴躁发脾气,是对他的妻子。那时在南非,他建了一个像是乌托邦的印度人居住地,命令妻子与下等人一样洗刷厕所,妻子不想去。这时,甘地面对亲人的语言暴力和心理暴力,忽然让我觉得可怕,如果甘地真的执掌印度独立后的政权,这种乌托邦似的空想是否放大,是否让社会环境严酷和恐怖,不适宜人类居住呢?
换句话说,用恐怖和暴力建立的政权,大都需要恐怖暴力手段维持,而用非暴力方式得到的政权,是否能靠非暴力方式维持下去,会不会转化到它曾经反对的东西?这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只是我们现在的思考素材还不够。在我看来,这里很难使用印度独立的事例,因为我们不能确定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就是印度独立的唯一原因,或者是决定性因素。
还有一处看起来平常不过的情节,也让我觉得可怕。那是在遥远的南非待了二十年的甘地,回国时立即被当成父亲般的圣人,接受民众像对神一样的膜拜。这也是个人崇拜的一种,它的基础是民众在愚昧与半愚昧中迷失了自己,以精神领袖的方向为唯一方向。这在现代社会里当然有危险性,并且不能确定,可能很大,也可能非常大。还有,一旦不再把他作为精神领袖来热烈膜拜,民族与民众的偶像坍塌下来,砸出一个巨大的道德废墟,则是另一种危险,可能很大,也可能非常大。
一般来说,圣人在认识上不会出错,圣人指出的方向也不会错,可是一旦出错了呢?或者说圣人本来没有错,但大众在理解圣人的指示时不准确,执行时有偏差,也是有可能的吧?
看了电影才会明白,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想要发挥作用,有两个关键。 第一个关键是,要有素质较高的对手。
甘地在电影中说,“人必须有勇气,愿意接受打击,多次的打击,以证明自己不还手但也不退让,这样做就能唤起人类的本性,减少对方的恨意,使对方能有尊敬之心。”这像是他在描述非暴力不合作的基本原理。在他看来,管理殖民地的那些人,其人类本性可以唤醒,对反抗者的恨意可以减少,还能产生尊敬之心。
这对殖民管理者的要求比较高,但英国人似乎可以,他们的国家虽然好摆架子,有些贪婪,有些虚伪,但仍是民主宪政国家,实行法治,相对温和。此外还有新闻与民众的舆论自由,有起码的文明底线。比如说英国人在南非、在印度殖民统治期间,如果军纪不好,出现暴行,被批评得最激烈的是在英国本土。甘地在印度的伟大与成功得益于他的幸运,遇上的对手是英国人。
第二个关键是,要有非常难得的好运。
那部电影里的事情,看起来是一步步险棋,让人心惊。真正的危险是如何控制自己。甘地是圣人,控制自己没有问题,但他需要一个整个印度参与的群众运动,让他们心怀对殖民管理当局的善良愿望,主动惹恼他们,承受他们打击,还不能有暴力对抗。实际上这是他不能完全控制的,也确实出现了烧死英国警察、杀死英国平民等暴力和恐怖行为,他只能一次次绝食,才能让群众运动暂停。到了后来,即印度独立的几个月后,群众也无法接受甘地的圣人境界了,于是有人向甘地开了几枪,让他的生命在七十九岁时终止。
甘地是个诚实的人,有什么就说什么。据说,他曾劝说中国人对日本的侵略采用非暴力方式,中国人当然不愿意,但他自己愿意在印度用非暴力对付日本侵略,还承认这要付出几百万人死亡的代价。“二战”中,甘地说过德国犹太人应该集体自杀,让世界和德国人觉醒到希特勒的暴行,这让犹太人根本不能接受。
英国作家奥威尔近距离接触过甘地,写文章说过这件事情,觉得甘地的方法只能适用于大英帝国统治下的印度。他说,“如果在一个政权的反对派半夜消失、之后杳无音讯的国度里,难以明白甘地的方法如何运用。没有出版自由和集会自由,不仅没有可能呼吁外部意见,也不可能产生群众运动,甚至不可能让你的对手知道你的意图。”奥威尔说得对。如果换作是纳粹德国、法西斯日本,以及二十世纪各种专制、独裁、极权国家,非暴力不合作者的日子就惨了。
用邓丽君来校对时间
现在我想说一说邓丽君,然后结束1982年的回忆。这个话题不能留到以后再说,那会撩起我不愉快的情绪。
在下一年,她的歌会被当时的政治运动禁止。虽然她那美妙的歌,在广播电台里一直听不到,只能在私下里悄悄流传,但是,如果有关部门不让你私下里听,再听就会有麻烦啦。
这不是吓唬谁。就在1982年,有个男影星二十四岁,到南京拍电影,与几个官员子女混在一起,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拉上窗帘跳贴面舞,被邻居告发为跳光屁股舞。后来,他们都以流氓罪判了刑。
这个男影星的案例里,北京的报纸抢了先,以《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为题做了报道,各地读者就来信说:这样的人,还留着干什么?赶快枪毙!后来把男影星判了四年刑期,这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当年算是轻的。他被捕时碰到一个人,因为偷看女厕所,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禁止邓丽君的歌,找个理由不难。
比如,把那些歌说成色情歌曲,用中国的词汇叫黄色歌曲,说它软绵绵的、萎靡不振、低级趣味、颓废情调。1982年,还出了一本书,《怎样鉴别黄色歌曲》,上面说了,“即使邓丽君唱大陆和台湾民歌,如凤阳花鼓、《阿里山的姑娘》,由于邓丽君进行了软性处理,同样视作黄色歌曲。”
歌曲的软性处理,成了尖锐的政治。报纸上常有文章批判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这首靡靡之音,是来自台湾那个反动的资本主义花花世界的声音。以前,它腐蚀了人们反抗日本侵略者的战斗力,如今,它又在腐蚀人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斗志。
有人更直接,说邓丽君唱的是反动歌曲:她的《小城故事》就是台湾,歌里说“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看似一幅画,听像一首歌”,最后还唱“请你的朋友一起来,小城来做客”,摆明了是引诱大家叛投敌人!所以,这也是赤裸裸的反动歌曲。
我的这篇回忆,引用了早已废弃的官方与民间的语言,犹如废弃的垃圾,让我的视觉不太舒服。如果让你也不愉快,我很抱歉。
1982年,邓丽君二十九岁,在演艺界十九年了,这是从她十岁时获得电台歌曲比赛冠军算起的。
她仍然在歌唱的巅峰,忙着到中国大陆以外的整个世界演唱。此外,在二十九岁这年,有一段快乐时光,是她订了婚。还有一段不快乐时光,是她的婚约又取消了,因为她不想彻底离开舞台和唱片。那一年的事情就是这样。
她是许多人梦想中的妻子(那年代不许说情人两个字)。她聪明、有幽默感。她善良、有公益心。她是典雅的化身,举止得体,礼貌周全。她的甜美、宁静和温柔,都融化在歌声里。还有,她在服裝和食品上的鉴赏力也令人羡慕。
她是许多人心中最完美的女人。她温雅、端庄,以及适度的浪漫,这对有些男性是个幸福的伤害:邓丽君没结婚,直到四十二岁去世时依然单身。那些男人继续活着,到死也不结婚。我知道有位男人,曾是政治贱民,生活艰难,没有娶妻。他说他在一个平静的夜晚,偶然在小收音机里听到那首《千言万语》,邓丽君温软而略带愁绪的歌声一下吸引了他,多年来的苦难与哀愁就在歌声中渐渐飘散。在那以后,他独自一人生活,也不觉得寂寞。
还有个男人告诉我,对于完美女性,他们那批同学各有各的标准,常常在大学宿舍里争来争去。听了邓丽君的歌,看了邓丽君的演出录像带,他们就不再争论了。后来他们毕业了,都选了个头中等、娃娃脸、大眼睛、微仰着脸庞的女孩做妻子。同学聚会时,领去了一大群孪生姐妹,大家都惊呆了。
邓丽君是否就是中国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我说不清楚。
我在革命斗争的年代长大,暴躁的革命像一把锄头,铲去了其他植物,只允许一种植物生长。这样说来,在我的视线之内,清纯可爱的女孩子,可能要到我读大学的年月才有可能出生,然后渐渐长大,保留着清纯可爱不会改变,仍然是特别艰难的事情。
但这不包括邓丽君。1953年出生的邓丽君,比我大两岁。我们都是中国人,但不在一个朝代生活。她所在的朝代打了败仗,被驱赶到一个海岛。我生活的朝代是胜利者们建立的,土地辽阔,人口众多。我们出生时两个朝代就已经隔绝了很久,我和她也只能通过她的歌声交流。这样的情况以前也有过几次。如果我们生活在一千五百多年之前,中国也是两个朝代并存,还延续了将近两个世纪,被后来人称为南北朝时代。
有个时期我挺爱读古代著作,神话的,历史的,文学的,等等,我想在其中读到中国古时候的完美女性。可是读来读去,越发模糊。我开始觉得,像邓丽君那样,当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理想的女性形象,但那种形象未必有过真实的存在。换句不好理解的话说,邓丽君一开始就是沿着完美女性形象而设计的,那可能是对中国人虚设的完美女性的自觉沿袭、认真模仿。
或者说,从一种虚设的沿袭和模仿中,邓丽君创造了自己。
后来,我用心去听邓丽君的《在水一方》,听到她像是披露了关于完美的答案,而且这答案藏在我的内心,她的歌声只是帮助我发现了内心的事物。
那是一种意境,邓丽君唱出的在水一方的空灵之境。
那首歌自《诗·蒹葭》而来,是中国进入专制社会之前出现的诗篇,它描述人在超越功利之后,在自由心境之中,才能寻找和抵达的完美。在邓丽君的演绎里,我听到了清霜与雾气,草滩与水色,深秋与远方,以及自然与人完全融汇的美感。那么完美的人和事物,与我们有一个合适的距离,隐约可见,却不可触摸。
还有,我觉得,这诗篇中的“佳人”可以指代男性,与《圣经·雅歌》中的“良人”一样。这样看来,这首歌中的叙事者,有一种女人特有的细致和韵味,特有的执着与惆怅,都在邓丽君歌声的描述里变成十分完美的形象。
我听到的是最后的古典。它像钟表一样告诉我们,什么是正确的时间。
(责任编辑:李璐)
一位作家在本国在世界的名声很好,但在中国可能很糟,这样的事例可不止一个。如果非要我说个1982年的例子,可能是美国的欧文·华莱士。
那年我在大学校园读书,还没接触到华莱士和他的小说,但那年毕业的一位大学生去了上海最知名的媒体,他记得清楚,国门打开了,接受西方科技的同时,怎样抵制西方文化成了官方的难题。他有文章回忆说,1982年的中国查禁黄书,出版社被停业整顿的有六家,正规出版的“淫秽色情”图书查禁了三十多种,封面插图或文字低级下流的期刊查处了一百三十多种。
他写道:
《玫瑰梦》是美国著名小说家欧文·华莱士的畅销书。华莱士在美国影响很大,他的作品以三十一种语言出版,也是世界上享有最多读者的作家之一,其作品共发行了约两亿册,读者多达十亿人。但是,这本书被扣以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罪名查禁了。当时中国的政治文化环境,大致可见一斑。
我没读过《玫瑰梦》,华莱士或别人写的《玫瑰梦》都没读过。
中国人的词语虽然丰富,但使用词语的人脑筋呆板,出版时的书名容易撞车。那时叫这书名的小说不止一本,所以我不能肯定被查禁的就是华莱士的。虽然有其他文章支持这种说法,但也有人回忆说,华莱士《玫瑰梦》是1988年出版的,出版不久就有人撰文在报上批判,因此停止发行。
这样看来,还真有华莱士小说被禁的事,要么是1982年,要么是1988年。此后,我在书店里看到华莱士的其他小说,仍然被出版社包装成趣味低下的通俗小说,如果还是前几年的政治文化环境,也可能被查禁。
读过华莱士《玫瑰梦》中文版的人说,小说有条线索是一名性感明星被影迷俱乐部几个家伙劫持到荒野别墅,于是她利用美貌和机智来周旋,终于等到救援。小说有自然主义的性描写,整个内容还是严肃的。
读过英文版(即《影迷俱乐部》)的人说,它名不虚传,确实是本值得一看的好书。
那位华莱士,就这样引起了我的兴趣。
我们的社会,把华莱士包装成庸俗低级的通俗作家,只是为了多卖书多赚钱吗?这里有没有故意扭曲华莱士、继续愚弄大众读者的恶意?
我看到的资料说,华莱士的作品发行了约三亿册,比前文说的两亿册还多,更像个世界文坛出版史的奇迹。他十五岁发表第一个短篇小说,直到他七十四岁去世,写了三千万字,其中有十八部长篇小说,十五部传记文学,五百多部中短篇小说。在1982年,美国的权威文学批评杂志把华莱士列入世界五大畅销书作家之一。
我猜测,世界上的大众读者欣赏水平不低,畅销书的质量也不低,否则的话,华莱士的书不会每一本都畅销。
他写作时的认真程度,超出人们的预料。比如某一年,他想写一部黑人当选美国总统的书,就申请到白宫体验当总统的生活。白宫竟然同意他的申请,让他在白宫里住了十天。这样一来,他的小说《男子汉》,就得到了足够的感性经验。再比如,他写作《耶稣手稿之谜》准备了十多年,去了西欧九次,读了不同年代不同版本的《圣经》四百多部,访问了《圣经》专家五十多位,还做了大量对比研究和实地考察。这样的作品,不管叫严肃文学还是通俗小说,都会有持久的生命力。读过的人说,华莱士被称为“当代大众通俗小说的鼻祖”,这书的节奏慢了点,但写得扎实,不像《达芬奇密码》那样噱头太多。
他写作时的勇敢程度,也超出预料。比如1940年,二十四岁的华莱士作为美国《自由》杂志的远东记者,到亚洲采访报道将近半年。在日本,他冒着被暗杀的风险,采访了推行军国主义的军界铁腕、代表各界法西斯势力的人物、黑社会组织的头子,以及众多军官和平民。在中国被日本占领的地区,他采访搜集了从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到南京大屠杀的十数年间,日本侵华各种罪行的第一手材料,调查详细,数量亦多,并且是在日本特务的盯梢和威胁下完成的。他还发现,日本的对外侵略战争,是遵循它的既定计划和国策进行的,这与德国法西斯纲领《我的奋斗》实质上一致。于是,华莱士将他揭露日本法西斯的书,定名为《日本的“我的奋斗”》。
让我不解的是,这样一本书的作者,这样的华莱士,竟被某些人一度涂抹成专写低级趣味、淫秽色情的通俗作家,甚至国产的一些情色小说也要盗用华莱士的名字赚钱。
我还感到遗憾,他的这本《日本的“我的奋斗”》,一直拖到二十一世纪才出了中译本,并且影响不大,知道的人很少。
我最近才看了华莱士的纪录片《为中国而战》,这多少让我对自己感到吃惊。我曾想在纪录片上有些作为,有段时间看纪录片比故事片还上瘾,自以为看得差不多了,没想到还有这部“二战”时拍摄的著名影片,连名字都没听过。
“要了解中国就必须了解三个事实:中国有悠久的历史,中国有广大的土地,中国有众多的人口。”华莱士在纪录片的开篇写道,四千年前中国就已经存在了,更重要的是中国的文明也已存在,这是艺术、学习与和平的文明。我注意到,他说的中国文明史是上世纪40年代的说法,有依据的,但比中国人后来说的少了一千年。他还说,中国土地广大,是仅次于苏联的世界第二大国。这也是40年代的中国版图,后来的版图小了一大块,成了按国土面积计算的第三大国。接下来,我很欣赏他对中国人口之多的描述,用了一个精彩的视角:“如果中国人以四人为一排的横队经过你,这个行列将永无止尽,在最后一个人通过之前,就会有中国人诞生并长大。”
中国是什么?中国是历史、土地和人。华莱士从世界的角度看中国,他看到的40年代的中国,不是几千年里专制帝王的改朝换代,不是几十年里的血腥争斗,他看到的并且向全世界介绍的中国是好的,可爱的,亲切的,长久的,有意义的。
我私下里觉得,如果要我写这部纪录片,或者二十世纪的其他中国作家来写,很可能没有华莱士写得好。
这部纪录片,长度一个小时,后面还有足够的时间,层层深入地控诉日本如何侵略中国、如何屠杀中国平民的罪行,详细介绍中国人在艰苦条件下的奋力抵抗,诉说美国人必须为了世界正义帮助中国作战的理由。“我们为中国而战,但也许反过来说更准确,是中国人民为我们而战,他们已经抗击日本整整七年。”華莱士在影片中说,“中国是我们正在战斗中的朋友和伙伴。”这在当时,对同情和援助中国,制裁和打击日本,动员美国民众参战,都有不小的推动作用。 这部纪录片完成于1944年,是美国系列纪录片《我们为何而战》的中国部分。据说因为当时中国政府的原因,它在中国发行不久就被收回,直到二十一世纪才出现在网络上。那时华莱士已经去世十多年了,那时他已被美国人称为伟大的作家,因为他的创作立意于人类的正义与和平,世界文学史上少有像华氏这样的几乎写遍人类所有重大问题的作家。
谦虚的华莱士生前说过,一百年后,只要还有一个读者仍在看他的书,那就是他一个作家的最大愿望。
马尔克斯很孤独吗
现在我正坐在一艘邮轮上,我的这次航程很短,不会漂泊到许多海域,停靠在许多港口。这邮轮叫“抒情号”,它去过南美洲,也去过欧洲,这让我联想起作家马尔克斯,从南美去了欧洲,那几年里他的写作有了改变。
联想是作家的一种本能,只要愿意联想,事物总会链接,总会找到意义。比如,眼前的蓝色海水也能让人联想到马尔克斯。他一篇小说的故事背景与轮船有关,小说中还有个人物,他拒绝情人的亲热,理由是觉得有人在看着他们。情人笑了,说:“这个借口连约拿的老婆都不会信。”这个典故出自《圣经》,上帝试探约拿的信念,让一条大鱼吞掉了他,让他在鱼腹中待了三个昼夜,这就与蓝色海水有关,没有海水哪有那么大的鱼腹呢?马尔克斯曾在一篇文章中说,虚构文学是约拿发明的,因为他三天没有回家,还能让老婆相信一条鲸鱼吞了他。
很多能够联想到一起的事物,本来就有实质上的联系,可是被作家以外的人忽略。南美有个文学爆炸,叫魔幻现实主义,是二十世纪后期持续最久的文学浪潮,所以它的代表人物马尔克斯在1982年获了诺贝尔奖,过了几十年又有另一个代表人物略萨获奖,还有据说受它影响的一个亚洲作家获奖。那次文学爆炸往往被人当成南美文学的一次崛起,从自由联想的角度来看,它是欧洲文学的投射,或者叫欧洲文学的支流。
往远了说,你读读《圣经》,差不多都是魔幻与现实的结合,约拿在鱼腹中的三天是魔幻,让他老婆相信是现实,能够平滑地结合在一起就是魔幻现实主义。而马尔克斯说虚构文学是约拿发明的,这应该是对的,是放大了其中一个不起眼的细节,固定了其中一个流动性的因素。
往近了说,博尔赫斯在瑞士接受了完整教育,马尔克斯有着旅欧经历,阿斯图里亚斯等人担任过派往欧洲的外交官,更多的作家从小进入欧洲人开办的教会学校;还有一批出自混血家族的作家,直接融合了两个大陆的血缘。这些就够了,都让南美作家的写作连接了欧洲文学的源流。
还有不远不近的原因,可能是更重要的:南美作家使用西班牙文写作,这本是欧洲语言的一部分,积淀了无数个年月的欧洲文化。如果他们使用中文或任意一种亚洲语言写作,头脑里闪现的就是亚洲的文化思维,悠远而诡谲,自闭而专制,含混而歧义,那结果就大不一样啦。
南美的文学爆炸,不是数量上突然增多,比如在一两年里,一个国家鼓励和组织劳动者们写出几百几千部层次很低的小说,几万几十万首毫无文采的诗歌。南美的文学爆炸,那是质量上的突然提高,一下子靠近了世界文学的水准。
我无意中触碰到的问题是,亚洲为什么就没有过文学爆炸?为什么还看不到那种可能?这会让人隐隐心痛吗?
某一年,我在我居住的那个北方城市火车站前,也想起了马尔克斯,想起他《百年孤独》的一个细节。
顺便说一下,一部小说读过以后,许多印象慢慢弱下去,一些细节渐渐活起来——那些小说中的细节具有个性,不可替代。不管你是否偏爱故事细节,结果都是这样。
马尔克斯写的事情就在火车站对面的空场上,士兵在那里开枪,杀了罢工的人,尸体被装上火车运往大海;一个伤者跳下火车活了下来,他觉得那列火车很长,足有二百节车厢。几个小时后他回到镇上,火车站前却没有大屠杀的任何痕迹。他向镇里的人说大概死了三千人,大家不相信有什么屠杀。
小说写到警备队长的说法,他对失踪者的家属说没有人失踪,马孔多过去没有发生、现在没有发生、将来也不会发生任何事情。这是一个幸福的市镇嘛。小说还写了如何抹去这段历史,通过官方宣传机器多次重申没人死亡的说法,终于使全国人民相信了。多少年后,历史教材里采用的仍是官方说法。
马尔克斯听他爷爷讲过这件事,写进小说时用了一个细节:事后有人摆了还算挺新的旧鞋子卖,一排排,那么多。它们当然没有血迹,但让人想到,它们可能来自被消灭的人。
现在我们从写作的角度,想一想这个鞋子的细节:如果是爷爷讲给马尔克斯的(这种可能性很大),表明了民间叙事的无比重要;如果是马尔克斯自己虚构的(这种可能性也很大),当然是作家想象力的无比优越。现在马尔克斯早已去世,这个问题再无答案,而我则相信有这二者合一的可能。南美洲的民间叙事特别丰富,马尔克斯善于利用这种资源,也由此打开了他的想象之门,其细节独特,具有个性,不可替代,这让他成为世界一流作家。
读到这个细节后的某一年,我在火车站前看到的,是一个人摆了几排旧鞋子卖,成年人的,七八成新,洗刷过了,二十多双,售价低廉。我忽然就想到马尔克斯,想到《百年孤独》,并且感到战栗。这样一来,我不能买其中的任何一双鞋子,并且心怀恐惧地走开。
有位评论家说,《百年孤独》不是关于某国民众的故事,而是关于整个人类的故事。书中有关香蕉工人罢工惨案的描写,自然也不例外。
1982年马尔克斯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在致辞时否认了他的小说是虚构、是魔幻。他说他是现实主义作家,即使作品中有魔幻成分,那也是因为生活本身的神奇。他说拉美人很少借助想象,对拉美作家来说,最大的挑战是没法让人相信,这就是他们生活的真实现状。
中国人对哪位作家获了本年度诺贝尔奖的关心,是从马尔克斯开始的。1982年他获了文学奖,1984年就出版了《百年孤独》的两个中文译本。
《百年孤独》叙事上的簡洁让人喜欢。那本书篇幅不长,却包容了马孔多小镇太多的事件:原始荒凉,移民拓荒,殖民管理,香蕉种植,独立革命,党派内战,跨国公司,新工业潮。 小说中的人物设置也让人喜欢。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门串户地走,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落地,跟在后面乱滚;马孔多人患了集体失眠症和集体健忘症,忘记了物品的名字和用途,必须贴上标签才能记住;有个军人中弹身亡,他的鲜血流过几条街、爬上几个台阶,拐了几个弯,流进家门。还有个俏姑娘披着床单随一阵风飞上天去,而在实际生活中,那姑娘和男人私奔了,父母只好对别人说,有人看见她在花园里晾床单,后来随着一阵风飞上了天。
小说只需一个简单的处理,就能轻易混合神话传说、圣经故事、历史事件、日常生活,以及不合情理的、夸张怪诞的、可能发生的、幻想之中的事情。这让中国作家找到了一条近路,可以跨越自身文化修养不足、身外环境限制太多的双重障碍,可以快一点接近世界文学。认真地说,中国作家模仿马尔克斯,比模仿十九世纪世界著名作家(他们功底深厚)和二十世纪世界著名作家(他们功底深厚加上个性鲜明),都要容易多了。
他们的模仿像还是不像,则是另一个问题。南美有三百年殖民历程,欧洲文化与本土文化的冲突之处,正是现实与魔幻的激情表现。而中国没有那样的殖民历程,只有两千多年的专制文化,以荒谬为特征。我曾经想过,他们借用南美人的方式写小说,顶多是一种荒谬现实主义。还有,荒谬控制着他们的写作年代,他们对荒谬的表现亦很浅显,不到好处。
这样一来,误把马尔克斯当成作家中的作家、大师中的大师,却是一种自欺欺人,无法进入他的世界。
我们原来生活在丛林
有个笑话说,我们原来生活在丛林里。
我们原来生活在丛林里,衣服都不用穿。是你们殖民者把我们赶出来,让我们使用文字,增加了办学校的负担,还把电灯、电话、汽车、电视也强加给我们,在你们的生活方式下苦苦挣扎,因此你们必须给我们援助,补偿你们带来的罪恶。
以前听它时,我跟着大家一起笑过,后来才知道它不好笑。我读到的一篇文字说,它不是哪个人闲着无事编出来的,而是非洲某些国家的官方说法,说的次数多了,就能影响到普通人的情绪,成了大众间的真理。
再看些资料,知道的更多了。“二战”结束前,美国总统罗斯福让各宗主国放手,允许殖民地区独立,这就促成了告别殖民时代的一个世界潮流。比如“黄金海岸”在非洲最富,议会政体看起来成熟,就成了战后第一个独立的非洲国家。但谁也没料到,新政权立即废除了议会民主,搞了非洲式社会主义模式:斯大林式个人崇拜、领袖终身制、国有化运动,控制本国舆论,驱逐外国资本,从富裕快速走向贫穷,等等。这时候的政治家们,再不能让民族退回丛林深处了,但可以把造成贫困的原因,都推给前一时代的殖民者。
前面的笑话,大概是这时候出现的。我说它不好笑的原因,是在那个笑话的背后,非洲许多国家的百姓要承受太深、太多、太久的苦难,承受暴虐、奴役、贫穷的折磨。
性急的罗斯福想猛挥一刀,快速切断殖民时代的喉咙。殖民时代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阶段——当初,发现新大陆只有蒙昧或半蒙昧的少量居民,人们必定向那里迁移,建立国家制度,推广既有文明。这个运动带有最初的原罪,也有后发的贪欲,让殖民主义者占领一些传统国家。
罗斯福可能还有一些经验主义。经验主义没有经验好,就像殖民主义没有殖民好,道理都差不多。美国当年战胜殖民主义者获得独立,以后的日子过得不错,不等于其他地区都能这样。要知道,战后独立的国家会超过世界上原有的国家数量,那么,怎样让它们的政权管理平稳交接?换句话说,殖民者撤出后的权力真空怎样处理,既不卷入苏联人的世界革命漩涡,也不成为野心家的独裁试验场所,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殖民時代理应在“二战”后结束,但是需要较好的策划,一步步完成。可是当时都顾不上这些。
非殖民化浪潮在上世纪50年代波涛汹涌,十多年后渐渐平息。那时放眼望去,殖民地所剩无几。
1982年,一部叫作《甘地传》的电影上映,获了八项奥斯卡大奖,又让人们回首往事,谈起殖民地应该怎样独立的话题。
真不记得它在中国的电影院里放映了没有。记得是有了录影带、盗版碟和网络视频之后,甚至在了解甘地的一些事迹之后,我才能找到和看到这部电影。
甘地本人的传奇太多,不需要虚构情节,三个小时的《甘地传》也只能安排一些有用的片段。
我注意到,甘地在电影中唯一的暴躁发脾气,是对他的妻子。那时在南非,他建了一个像是乌托邦的印度人居住地,命令妻子与下等人一样洗刷厕所,妻子不想去。这时,甘地面对亲人的语言暴力和心理暴力,忽然让我觉得可怕,如果甘地真的执掌印度独立后的政权,这种乌托邦似的空想是否放大,是否让社会环境严酷和恐怖,不适宜人类居住呢?
换句话说,用恐怖和暴力建立的政权,大都需要恐怖暴力手段维持,而用非暴力方式得到的政权,是否能靠非暴力方式维持下去,会不会转化到它曾经反对的东西?这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只是我们现在的思考素材还不够。在我看来,这里很难使用印度独立的事例,因为我们不能确定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就是印度独立的唯一原因,或者是决定性因素。
还有一处看起来平常不过的情节,也让我觉得可怕。那是在遥远的南非待了二十年的甘地,回国时立即被当成父亲般的圣人,接受民众像对神一样的膜拜。这也是个人崇拜的一种,它的基础是民众在愚昧与半愚昧中迷失了自己,以精神领袖的方向为唯一方向。这在现代社会里当然有危险性,并且不能确定,可能很大,也可能非常大。还有,一旦不再把他作为精神领袖来热烈膜拜,民族与民众的偶像坍塌下来,砸出一个巨大的道德废墟,则是另一种危险,可能很大,也可能非常大。
一般来说,圣人在认识上不会出错,圣人指出的方向也不会错,可是一旦出错了呢?或者说圣人本来没有错,但大众在理解圣人的指示时不准确,执行时有偏差,也是有可能的吧?
看了电影才会明白,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想要发挥作用,有两个关键。 第一个关键是,要有素质较高的对手。
甘地在电影中说,“人必须有勇气,愿意接受打击,多次的打击,以证明自己不还手但也不退让,这样做就能唤起人类的本性,减少对方的恨意,使对方能有尊敬之心。”这像是他在描述非暴力不合作的基本原理。在他看来,管理殖民地的那些人,其人类本性可以唤醒,对反抗者的恨意可以减少,还能产生尊敬之心。
这对殖民管理者的要求比较高,但英国人似乎可以,他们的国家虽然好摆架子,有些贪婪,有些虚伪,但仍是民主宪政国家,实行法治,相对温和。此外还有新闻与民众的舆论自由,有起码的文明底线。比如说英国人在南非、在印度殖民统治期间,如果军纪不好,出现暴行,被批评得最激烈的是在英国本土。甘地在印度的伟大与成功得益于他的幸运,遇上的对手是英国人。
第二个关键是,要有非常难得的好运。
那部电影里的事情,看起来是一步步险棋,让人心惊。真正的危险是如何控制自己。甘地是圣人,控制自己没有问题,但他需要一个整个印度参与的群众运动,让他们心怀对殖民管理当局的善良愿望,主动惹恼他们,承受他们打击,还不能有暴力对抗。实际上这是他不能完全控制的,也确实出现了烧死英国警察、杀死英国平民等暴力和恐怖行为,他只能一次次绝食,才能让群众运动暂停。到了后来,即印度独立的几个月后,群众也无法接受甘地的圣人境界了,于是有人向甘地开了几枪,让他的生命在七十九岁时终止。
甘地是个诚实的人,有什么就说什么。据说,他曾劝说中国人对日本的侵略采用非暴力方式,中国人当然不愿意,但他自己愿意在印度用非暴力对付日本侵略,还承认这要付出几百万人死亡的代价。“二战”中,甘地说过德国犹太人应该集体自杀,让世界和德国人觉醒到希特勒的暴行,这让犹太人根本不能接受。
英国作家奥威尔近距离接触过甘地,写文章说过这件事情,觉得甘地的方法只能适用于大英帝国统治下的印度。他说,“如果在一个政权的反对派半夜消失、之后杳无音讯的国度里,难以明白甘地的方法如何运用。没有出版自由和集会自由,不仅没有可能呼吁外部意见,也不可能产生群众运动,甚至不可能让你的对手知道你的意图。”奥威尔说得对。如果换作是纳粹德国、法西斯日本,以及二十世纪各种专制、独裁、极权国家,非暴力不合作者的日子就惨了。
用邓丽君来校对时间
现在我想说一说邓丽君,然后结束1982年的回忆。这个话题不能留到以后再说,那会撩起我不愉快的情绪。
在下一年,她的歌会被当时的政治运动禁止。虽然她那美妙的歌,在广播电台里一直听不到,只能在私下里悄悄流传,但是,如果有关部门不让你私下里听,再听就会有麻烦啦。
这不是吓唬谁。就在1982年,有个男影星二十四岁,到南京拍电影,与几个官员子女混在一起,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拉上窗帘跳贴面舞,被邻居告发为跳光屁股舞。后来,他们都以流氓罪判了刑。
这个男影星的案例里,北京的报纸抢了先,以《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为题做了报道,各地读者就来信说:这样的人,还留着干什么?赶快枪毙!后来把男影星判了四年刑期,这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当年算是轻的。他被捕时碰到一个人,因为偷看女厕所,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禁止邓丽君的歌,找个理由不难。
比如,把那些歌说成色情歌曲,用中国的词汇叫黄色歌曲,说它软绵绵的、萎靡不振、低级趣味、颓废情调。1982年,还出了一本书,《怎样鉴别黄色歌曲》,上面说了,“即使邓丽君唱大陆和台湾民歌,如凤阳花鼓、《阿里山的姑娘》,由于邓丽君进行了软性处理,同样视作黄色歌曲。”
歌曲的软性处理,成了尖锐的政治。报纸上常有文章批判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这首靡靡之音,是来自台湾那个反动的资本主义花花世界的声音。以前,它腐蚀了人们反抗日本侵略者的战斗力,如今,它又在腐蚀人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斗志。
有人更直接,说邓丽君唱的是反动歌曲:她的《小城故事》就是台湾,歌里说“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看似一幅画,听像一首歌”,最后还唱“请你的朋友一起来,小城来做客”,摆明了是引诱大家叛投敌人!所以,这也是赤裸裸的反动歌曲。
我的这篇回忆,引用了早已废弃的官方与民间的语言,犹如废弃的垃圾,让我的视觉不太舒服。如果让你也不愉快,我很抱歉。
1982年,邓丽君二十九岁,在演艺界十九年了,这是从她十岁时获得电台歌曲比赛冠军算起的。
她仍然在歌唱的巅峰,忙着到中国大陆以外的整个世界演唱。此外,在二十九岁这年,有一段快乐时光,是她订了婚。还有一段不快乐时光,是她的婚约又取消了,因为她不想彻底离开舞台和唱片。那一年的事情就是这样。
她是许多人梦想中的妻子(那年代不许说情人两个字)。她聪明、有幽默感。她善良、有公益心。她是典雅的化身,举止得体,礼貌周全。她的甜美、宁静和温柔,都融化在歌声里。还有,她在服裝和食品上的鉴赏力也令人羡慕。
她是许多人心中最完美的女人。她温雅、端庄,以及适度的浪漫,这对有些男性是个幸福的伤害:邓丽君没结婚,直到四十二岁去世时依然单身。那些男人继续活着,到死也不结婚。我知道有位男人,曾是政治贱民,生活艰难,没有娶妻。他说他在一个平静的夜晚,偶然在小收音机里听到那首《千言万语》,邓丽君温软而略带愁绪的歌声一下吸引了他,多年来的苦难与哀愁就在歌声中渐渐飘散。在那以后,他独自一人生活,也不觉得寂寞。
还有个男人告诉我,对于完美女性,他们那批同学各有各的标准,常常在大学宿舍里争来争去。听了邓丽君的歌,看了邓丽君的演出录像带,他们就不再争论了。后来他们毕业了,都选了个头中等、娃娃脸、大眼睛、微仰着脸庞的女孩做妻子。同学聚会时,领去了一大群孪生姐妹,大家都惊呆了。
邓丽君是否就是中国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我说不清楚。
我在革命斗争的年代长大,暴躁的革命像一把锄头,铲去了其他植物,只允许一种植物生长。这样说来,在我的视线之内,清纯可爱的女孩子,可能要到我读大学的年月才有可能出生,然后渐渐长大,保留着清纯可爱不会改变,仍然是特别艰难的事情。
但这不包括邓丽君。1953年出生的邓丽君,比我大两岁。我们都是中国人,但不在一个朝代生活。她所在的朝代打了败仗,被驱赶到一个海岛。我生活的朝代是胜利者们建立的,土地辽阔,人口众多。我们出生时两个朝代就已经隔绝了很久,我和她也只能通过她的歌声交流。这样的情况以前也有过几次。如果我们生活在一千五百多年之前,中国也是两个朝代并存,还延续了将近两个世纪,被后来人称为南北朝时代。
有个时期我挺爱读古代著作,神话的,历史的,文学的,等等,我想在其中读到中国古时候的完美女性。可是读来读去,越发模糊。我开始觉得,像邓丽君那样,当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理想的女性形象,但那种形象未必有过真实的存在。换句不好理解的话说,邓丽君一开始就是沿着完美女性形象而设计的,那可能是对中国人虚设的完美女性的自觉沿袭、认真模仿。
或者说,从一种虚设的沿袭和模仿中,邓丽君创造了自己。
后来,我用心去听邓丽君的《在水一方》,听到她像是披露了关于完美的答案,而且这答案藏在我的内心,她的歌声只是帮助我发现了内心的事物。
那是一种意境,邓丽君唱出的在水一方的空灵之境。
那首歌自《诗·蒹葭》而来,是中国进入专制社会之前出现的诗篇,它描述人在超越功利之后,在自由心境之中,才能寻找和抵达的完美。在邓丽君的演绎里,我听到了清霜与雾气,草滩与水色,深秋与远方,以及自然与人完全融汇的美感。那么完美的人和事物,与我们有一个合适的距离,隐约可见,却不可触摸。
还有,我觉得,这诗篇中的“佳人”可以指代男性,与《圣经·雅歌》中的“良人”一样。这样看来,这首歌中的叙事者,有一种女人特有的细致和韵味,特有的执着与惆怅,都在邓丽君歌声的描述里变成十分完美的形象。
我听到的是最后的古典。它像钟表一样告诉我们,什么是正确的时间。
(责任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