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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我国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相继实施,确立了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基本逻辑,同时也确认了教育营利的合法性。在新《民办教育促进法》起步实施的背景下,独立学院作为民办学校类型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必须摆脱过去转设进程慢的局面,进入到加速转设、全面清理的新阶段。应转尽转、分类指导、适度放宽,将成为新一轮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