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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规定了两种计量合同履约进度的方法:投入法和产出法。无论采用哪种计量方法,新准则更注重实际的施工进度。当前,建筑施工企业较多采用投入法来确认和衡量履约进度,但也有部分企业采用产出法。本文通过分析在当前施工项目管理模式下投入法和产出法各自的利弊,提出利用产出法和投入法的互补优势,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方式加以改进和完善,以提升项目成本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