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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在精神分裂症防治中的价值。方法:将56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分为符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规定的治疗组和对照组各28例。对照组实行常规治疗,即药物治疗、集体心理治疗及工娱疗法,接受普通门诊复查。治疗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根据项目要求每1个月进行随访观察及家属护理教育等。在入组时、出院后均采用简明精神病量表(BPRS)、大体量表(GAS)、社会功能缺陷量表(SI)SS)进行评定。采用疾病家庭负担量表(FBS)评定家庭负担,每6个月评定一次。结果:治疗组BPRS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