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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农山庄:华盛顿仿佛刚离去】
华盛顿的故居——弗农山庄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北部的费尔法克斯县,离美国的政治中心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只有20公里,座落在美丽的波托马克河边。波托马克河是美国南北的天然分界线,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建设首都是南北双方妥协的结果,联邦权力中枢既不建在北方人希望的纽约,也不设在南方。
1775年,43岁的华盛顿从弗农山庄前往费城出席第二届大陆会议,并被推举为大陆军总司令,独立战争胜利结束后,他当之无愧地成为民族英雄。华盛顿随即向国会交出兵权,返回家园,他无意于称王称帝做“凯撒”,也不愿建立一个靠枪炮撑腰的军政府。急流勇退之际,他满怀深情地写下:“本人别无他求,只希望尽快返回庄园过朴实无华的生活,最后像普通公民那样悄悄地离开这个世界。”
14年后,57岁的华盛顿再次从弗农山庄启程,前往纽约华尔街宣誓就任美国首任总统。妻子玛莎对他当选总统感到失望,她只想和华盛顿在弗农山庄平静地生活。但深明大义的她,终于还是支持丈夫去为国家效力。第一届总统任期将满,在汉密尔顿和杰弗逊等人的苦劝下,华盛顿才同意连任第二届总统。1796年9月17日,即当年美国大选前两个月、第三届总统正式上任半年之前,他委托出版商在费城一家报纸上发表了《告别演说》,“致合众国人民”,表示谢绝成为下一届总统候选人,决意重归田园。他忠告美国人民,在建设国家的路途中,要反对地方主义的危险,反对政治派系之争,保持宗教和道德作为“人类幸福之重要支柱”,并促进建立“普及知识的机构”。在外交政策方面,他提出了所谓“孤立主义”的思想,忠告未来的美国政府:避免卷入国外争端。这条“华盛顿的伟大法规”,被此后的历届美国政府奉为圭臬,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参战为止。
1754年,华盛顿从兄长劳伦斯的遗孀手中租下了山庄经营,1761年成为山庄的所有者。华盛顿曾多次说:“没有比弗农山庄更可爱的地方了。”在退休的日子里,他极尽务农之乐,经常在长廊里给妻子高声朗读报刊,并把每天步行作为一种锻炼。除了身体力行地改良土壤等创造性劳动外,他还要求山庄内的工人了解如何保持花园四时秩序,适时播种花籽,学习在温床上种植等。此外,他还密切关注农事和市场交易。由于经营得当,华盛顿的财产与日俱增,山庄面积从1000多公顷扩展到近3200公顷,资产相当可观。可见,华盛顿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领袖,也是一个成功的农场主和工商业家。可惜,华盛顿身后,庄园经营失措,偌大财产也随之散去。
山庄的磨坊有当时最先进的高效自动制作面粉系统,产品远销西印度群岛与欧洲市场。在第二届总统任满回家的1797年,华盛顿建造了一个全美最大的黑麦威士忌酒坊,至今仍对外出售这种酒。他的宅邸有19个房间,今天看来不算什么(甚至连卫生间都没有),但作为民宅,在当时被认为极其奢华,仅1798年华盛顿就接待了677名留宿客人,他自豪地称其为“度假宾馆”。
如今的山庄仍保持着原状,牛儿们在牧场吃草,仿佛它的男女主人刚刚离世不久。
最应该凭吊的当然是华盛顿夫妇的墓园。一块不高的纪念碑,一间停放二人石棺的小屋子,几株树木。特别要提到的是,弗农山庄当年使用奴隶生产和服务的情景,也被完整地展现出来。当时的宪法以私人财产不容侵犯的名义保护奴隶制,但作为奴隶主,华盛顿是反对奴隶制的,他在遗嘱中交代夫人去世后,将立即解放他名下的所有奴隶。
使用奴隶,毕竟是不光彩的历史吧,但历史就是历史,不需要掩饰。我取了一份说明书“弗农山庄被奴役的人们”,照图所示,参观了当年的奴隶纺织、制革等作坊,奴隶的食堂和宿舍等。它们的真实丝毫无损华盛顿的形象。
【华盛顿的“精神导师”乔治·梅森】
美国的政治与文化心脏,可以说是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家广场。它是一处开放型的国家公园,若稍稍扩展范围看,华盛顿的东西轴以国会大厦、华盛顿纪念碑、林肯纪念堂为一线,南北轴以白宫和托马斯·杰弗逊纪念堂为一线。潮汐湖两岸,一边是杰弗逊纪念堂,一边是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史称“小罗斯福”)的纪念公園。
因为上次赴美已进过杰弗逊纪念堂,这次我就在附近转悠了一下。不想竟有了意外的惊喜——在离杰弗逊纪念堂不远处,有一处乔治·梅森纪念园。乔治·梅森是什么人?在独立战争的关键时期,华盛顿分别于1779年和1780年,从前线给乔治·梅森写过两封密信,一篇被编者命名为《谈需要更强有力的政府》,一篇叫《处于危机的事态》。
且看纪念园“入口”(其实并无大门)的介绍铭牌:大字书写的是“自由的守护者”,下面摘录乔治的原话,大意是为了完成独立大业,我愿意献出自己的最后一分钱和最后一滴血。再下面是他的画像与生平简介,大意为:乔治·梅森是弗吉尼亚州为独立而战的领袖人物。华盛顿认为梅森是自己的导师;杰弗逊说,梅森是“他们这一代里最有智慧的人”。
乔治·梅森何以能得到华盛顿、杰弗逊和后人这么高的评价?接下来的简介文字说了:他1776年撰写的《弗吉尼亚权利法案》,不仅影响了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也影响了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
中国人历来有“立德、立功、立言”之说,乔治·梅森就是那种“立言”的人,他天生就是一位思想家而不是一位社会活动家。在美国立国前,包括独立战争期间,他热心地参与起草一些文件,特别是在立法方面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但他不耐政务繁剧,50多岁就退出政治生活,回到了自己的庄园。在独立战争即将取得胜利之际,华盛顿在给乔治的信中写道:“从目前一般迹象来看,人们似乎已认为战争的结束指日可待,剩下的工作唯有攫取钱财和谋取官职。”从这个意义上讲,梅森与华盛顿一样,都是想为世人做一个不贪恋权位的榜样。梅森引退在先,在这点上,也可算是华盛顿的“精神导师”了。
从前我对乔治·梅森缺少关注与了解,查阅资料后得知:1787年制宪会议召开,梅森在制宪会议上经常发言,是那次会议中发表演讲最多的人之一。他为美国宪法的制订发挥了重要影响,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宪法的主要起草人詹姆斯·麦迪逊曾是乔治·梅森的学生。众所周知,麦迪逊后来成为美国历史上第四任总统。不过,在以后的年代里,令人们常感到困惑的是:对法律特别是对宪法如此看重的乔治·梅森,最后竟没有在费城制宪会议上通过的宪法草案上签字。但这对梅森自己来说,其实原因再清楚不过了,那就是:第一,他认为宪法草案缺乏对个人基本权利的保障;第二,他担心宪法草案规定的联邦政府的司法权力过于强大,会使州政府的司法体制变得无关紧要。后来美国政治、法律的发展,证明了乔治·梅森所担心的问题并非杞人忧天。《美国权利法案》,也就是美国宪法中第1至第10条修正案,解决了梅森的第一个担忧;宪法修正案的第11条,则解决了梅森的第二个担忧,对联邦政府的司法权力进行了限制。 纪念园很朴素,乔治·梅森的铜像坐在长椅上,一边放着他的帽子和手杖,一边搁着两本书。两旁的大理石墙壁上雕刻着梅森当年撰写的名言:一边是“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另一边是“人人生而平等——自由、独立,天赋权利与生俱来”。
后来从华盛顿特区回纽约,路过美国的历史文化名城费城,我们参观了“独立宫”和“自由钟”。“独立宫”前的广场上有一块石碑,上面刻的就是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条,可见后人对这一宪法修正案是多么重视。
【迎着死神前进的林肯总统】
这次到美东旅行,我带的关于林肯总统的书是《林肯自述》(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2年版)。书名听起来像自传,其实自传部分才占一页多,它乃是“林肯一生主要言论”选集。
读到《在费城独立厅的讲话》,我的心情特别沉重,也对林肯更加崇敬。
林肯一生最著名的言论,是1863年11月19日,在葛底斯堡国家公墓落成典礼上的演说。与葛底斯堡演说的有所准备不同,这篇在费城独立厅的演说只是即兴发言:“我来这里的时候没有想到会被叫上来讲话,我原本以为我只不过来升升旗而已。”这一天是1861年2月22日,离他正式就任总统职位只有十来天时间。
他一上来就说:“当我发现自己站在一个洋溢着智慧、爱国热情、忠于原则并产生了我们生活国度的各项制度的地方时,我的内心充满了强烈的感情。”林肯在后来的葛底斯堡演说里也一再强调美国的立国之本,即《独立宣言》所蕴含的精神原则:“这种思想确保总有一天,人人都可以摆脱肩上的重担,都会拥有平等的机会。这就是体现在《独立宣言》里的精神。”这个解释非常精辟,对奴隶制更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这种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与原则,应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
而在此演講的前一天,林肯在与费城一河之隔的新泽西州还有一场演讲,《自述》一书节选的题为“新泽西州人民伟大的战斗目标”。其中谈到华盛顿等先贤们“为之战斗的一定不是普通的东西。那种东西比民族独立更重要,它能给全世界的人民带来巨大的希望”。“那种东西”指的是什么?是自由。与华盛顿的《告别演说》一样,林肯也有强烈的使命感。
但我感到有几分惊讶的是,在这篇短短的即兴讲话中,他两次谈到自己的死。一次说:“……如果不放弃这个原则就无法拯救我们的国家(避免分裂),我想说我宁愿在这里被刺死也不愿放弃它。”一次是演讲结束时,他赌咒发誓般地说:“(上面)我所说的每一句话,我都愿意为其而生,而且如果是上帝的意愿,我也愿意为其而死。”
虽然美国建国多年来,尚无总统遭到政治谋害的先例,但林肯强烈地预感到了反对奴隶制和阻止国家分裂斗争的严酷程度。1861年2月13日在国会发表演讲时(《自述》题为“面对多变的局面”),他说:“刚才参院主席说得对。美国人民选举我当选这个职位,一个重责大任已经落在我的肩上了。我深深地感到这份责任的重大。众所周知,我没什么名望,也许都没有该有名望的理由,但是连国父都不曾承担的重责大任,现在落在我肩上了。”
为什么林肯会觉得他的责任比华盛顿等人当年进行独立战争还大呢?最重要的应该是,当年殖民地十三州从母国英国争取独立,是同心合力的,纵然有是争取高度自治还是完全独立的意见分歧(前者似今天仍奉英国女王为元首的加拿大,后者则成为了美国),但利益诉求是一致的。而这回,在奴隶制兴废上的分歧与冲突,实际上是不可调和的。
废除奴隶制在美国阻力有多大?看看斯皮尔伯格执导的传记性故事片《林肯》就知道了。该片取材于普利策奖得主、历史学家多丽丝·卡恩斯·古德温的作品《仁者无敌:林肯的政治天才》。1865年1月,内战接近尾声,北方胜利在即,林肯一直担心战时的《解放奴隶宣言》会在战后失效,因此将制定废除奴隶制的宪法修正案视为一个更可靠的解决办法。赢得1864年大选后,林肯力促第13条修正案通过,在各方博弈的关键时刻,他指示国务卿威廉·H·苏厄德和联邦众议员约翰·B·埃利等人,务必使用任何必要的手段来确保修正案通过,这些手段包括承诺政府公职、政治捐款及散播民主党议员有意改变投票立场的消息等。以致此后众议员赛迪斯·史蒂文斯对此评价道:“19世纪最伟大的举措是在美国最纯洁的人的协助和教唆下,利用腐败才通过的。”
为什么美国废除奴隶制这么艰难?
在中国,秦汉以前就从制度框架上废除了奴隶制,虽然还有严重的奴隶制残余——如《红楼梦》里所说的家生奴隶(世代相传的奴隶身份),“天仙配”传说里的董永为葬父而卖身为奴,唐代作家柳宗元在蛮荒之地柳州任刺史时,最重要的一条政绩,就是解放债务奴隶。
欧洲也早于美国废除奴隶制。1833年,英国两院通过了《废奴法案》,宣布奴隶制为非法,并以每人27英镑,共计2000多万英镑的赎金,解放了大英帝国全境的75万名奴隶。而相对野蛮落后的沙皇俄国,也于1861年废除了农奴制。
对于美国来说,废除奴隶制有双重意义:一是对奴隶制的彻底否定;二是(对黑人的)种族偏见的彻底否定。对于前者来说,罪恶的奴隶制存在已有6000年以上。奴隶制在古希腊和古罗马被认为是合乎正义的,柏拉图的《理想国》认为奴隶是“理想社会的必要成分”;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名著《政治学》中,说奴隶制是“天然的、有利的和公正的”。这样的观念在两百多年前的欧美可谓深入人心,1808年国际海事法庭的法官曾判决奴隶贩子胜诉,判决书上的理由是:“黑色是有罪的标志,所以黑色人种是罪恶的族群,成为奴隶是理当接受的天谴,这是他们的命运。”
比观念更新更难改变的是利益得失。
美国黑人人口比例高,是南方种植园主的主要“财产”。开国先贤华盛顿、杰弗逊和乔治·梅森,都是种植园主,都蓄有不少奴隶。而只有华盛顿留下遗嘱,在他身后解放他名下的奴隶。所以美国宪法是将奴隶作为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黑人成年男性有3/5的选举权。这也是林肯为什么要通过宪法修正案才能废除奴隶制的缘故。 南方种植园主不愿意奴隶解放,即使通过了宪法第13条修正案(“第一款 在合众国境内受合众国管辖的任何地方,奴隶制和强制劳役都不得存在,但作为对于依法判罪的人的犯罪的惩罚除外;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南方各州仍然想方设法阻碍宪法修正案的实施。比如依据对犯罪人员可处以强制劳役的条款,将流浪的无地黑人或犯有轻微偷盗行为的黑人处以强制劳役。同时,一些北方共和党人担心黑人有了完全的选举权,南方的众议院席位会变多,更有两党人士担心解放黑奴会引发黑人叛乱,危及社会稳定。俄罗斯著名诗人涅克拉索夫有篇长诗《谁在俄罗斯能过好日子》,表达的就是俄国废除农奴制后过渡时期的乱象——旧秩序被打破而新秩序未建立时,也许会增加更多的不满。
事实上,又经过了100多年,轰轰烈烈的黑人民权运动爆发,其领袖人物之一马丁·路德·金,遭遇了与林肯同样的命运,被极端的种族主义分子刺杀。想想150多年之前,林肯面临的政治与社会环境有多么凶险,就不难意识到他的人格是多么伟大,他的担当是多么了不起。
这就是为什么在当代的美国历史人物权威评价中,林肯的排名甚至在华盛顿之前的原因之一。
【细数西点军校的名将】
“美东行”的最后一站是参观西点军校。
华盛顿是1799年12月14日病逝的。就在12月12日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信中,他表示赞成汉密尔顿向陆军部长提出的创建国立军事学院的意见,希望立法机关对这一问题给予应有的注意。只是他拒绝就办校细节发表意见,避免滥用自己的威望影响专家的决策。
果然,经国会议决,1802年3月16日这所国家军事学院就在离纽约市不远的哈德逊河西岸的西点镇开始建设了。这所美国军事学院,被人们称为西点军校。200多年来,它为美国培养了众多军事人才,人称“将军的摇篮”,还有不少政治家、教育家和企业家。
我是有名校情结,欣赏“青霄有路终须到,金榜无名誓不归”的人,不过,我也认为名校出人才只是比普通学校概率大一点,甚至只是生源本来优秀而已。
在刚游历过的首都华盛顿,有两个威风凛凛的将军雕像:一是国会山庄前面国家广场上的尤利西斯·S·格兰特将军;另一个是离白宫不远的安德鲁·杰克逊将军。两人都担任过总统,前者是第21届和22届,后者是第11届和12届。因为格兰特是南北战争时期的联邦军司令员,又是西点军校的毕业生,谈西点几乎必提及他,所以在中国,他比安德鲁·杰克逊将军的名气更大些。但在美国就不一定了,这次在国会大厦著名的“圆形大厅”,我只看到了杰克逊的塑像,而没有看到格兰特的;历史学家评出美国历史上“最接近伟大的总统”,杰克逊名列前茅。美元上的图案,最常用的1美元头像是华盛顿,5美元是林肯,10美元是开国元勋之一汉密尔顿,2美元是杰弗逊,20美元是杰克逊,50美元是格兰特,100美元是政治家、外交家、发明家富兰克林。
格兰特上过西点,是军事名校生。他生性腼腆,甚至见不得动物流血,看见带血的牛排也要作呕;父命难违念了军校,成绩平平;耐不住西部军营寂寞,退役回家做生意;南北战争打响后,听从夫人劝告投军,从此建功立业,威名远播。可杰克逊并没有上过军校,家境贫寒,13岁就参加独立战争,做传令兵。他出生在西部,甚至没有受过任何系统教育,17岁开始学法律,后来考取了律师资格,那也是因为西部大开发时期,对律师的教育水准要求不高。格兰特号称“常胜将军”,其实也打过败仗,不过都化险为夷,而杰克逊才是真正的“常胜将军”,不论是对英国人的新奥尔良之战,还是对付印第安人——人称“红棍”的北克里克部落,被誉为“坚韧的老胡桃木”。
当然,最能说明学历不是最重要的,要数华盛顿了。西点军校里有一尊华盛顿的塑像。在这里为他塑像,不仅因为他是第一任总统,更因他是独立战争的大陆军总司令,是提议创办西点军校的人。1976年国会授予他美国最高军衔“六星上将”,并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此殊荣——虽然华盛顿在世时军中最高军衔是中将,他拒绝国会授予他“特级上将”称号。
同是西点军校毕业,优等生不见得就特别优秀,差生不见得就差。格兰特在军校学习成绩并不出众,除了骑术,可他打败了曾任校长的罗伯特·爱德华·李将军。麦克阿瑟创造了西点军校创办100年来最好的学业成绩,总平均成绩高达98.14分,这个纪录至今无人能破。但二战前期丢掉菲律宾,朝鲜战争误判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攻势而导致几次战役失败,绝不能算“常胜将军”。
西点校园里的名将雕像,除了华盛顿、麦克阿瑟、艾森豪威尔,还有一个留级生、四星上将巴顿。此人是个赳赳武夫,不喜欢读书。据说巴顿成名后,有人问他为什么在西点多上了一年学,巴顿幽默地回答,他始终未能找到学校的图书馆。因此,现在巴顿将军的塑像,手持望远镜,幽默地远眺着校图书馆。
军校博物馆三层,以实物展示为主,从冷兵器时代的武器、装备到上世纪的轻武器和原子弹外壳,品类繁多。我看得仔细且印象最深的主要有四组历史性文物:一是原子弹“胖子”的外壳;二是拿破仑一世用的手枪及其佩剑;三是希特勒用过的金手枪,盖世太保头目戈林用过的指挥棒(权杖)和匕首等。还有就是与1945年9月2日,在东京湾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举行的日本投降仪式相关文物:受(投)降书,上有重光葵、梅津美治郎、徐永昌三人的签名;麦克阿瑟将军代表盟国在受降栏签字的第一支派克金笔;日本陆军大将山下奉文的指挥刀。
麦克阿瑟是个荣誉感很强的人。1941年12月8日,日军偷袭珍珠港后,对菲律宾发动进攻,由于担任美国远东军司令部司令的麦克阿瑟判断错误和处置失当,驻菲美军轰炸机和战斗机大部分被毁,空中防御能力丧失殆尽,美军无力抵挡日军的进攻,麦克阿瑟几乎要拿父亲留下的手枪自杀。随后日军进占马尼拉,美军退守巴丹半岛,罗斯福总统怕他被俘,严令他撤到澳大利亚,并承诺让他指挥反攻。在以后的日子里,巴丹美军及菲律宾军约78000人被迫向日军投降,再之后美军指挥官温莱特将军做了战俘,受尽屈辱直到日本投降。
麦克阿瑟很有历史感也很有表演天分,他用了五支笔在投降书上签名。签了“道格”的第一支笔,送给了特邀前来陪同他签字的温莱特将军;签了“拉斯”的第二支笔送给了同被邀来观礼的英国战俘帕西瓦尔中将;签下“麦克阿瑟”的第三支笔,送给了美国国家档案馆;第四支笔签了职务“盟军最高统帅”,送给西点军校;第五支笔签了年、月、日后,送给了爱妻。
我仔细辨认了,这座博物馆展示的并非麦克阿瑟送给母校的那一支,说明书写得很明白,是第一支笔——送给温莱特将军的那一支。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麦克阿瑟邀请温莱特少将和帕西瓦尔中将来陪同他签字受降,是因为温莱特接替他做驻菲美军指挥官,坚守菲律宾到弹尽粮绝才投降;英军的帕西瓦尔中将在新加坡被围时率军投降,当然也与盟军在东南亚的整体颓势有关。两人刚从设在中国沈阳的盟军战俘营赶来,被三年战俘生涯摧残得形容枯槁,麦克阿瑟请这两人陪同签字,正是对他们所受苦难的一种补偿。
我无意对麦克阿瑟此举做深入的心理分析。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对两位被迫投降的将军并无轻视之意。这便是骑士文化——双方决战(决斗),打不过了认输,或者当了战俘,并不是多么可耻的事情,虽说不上光彩,但至少敢于承认“胜败乃兵家常事”。
其实,华盛顿将军也有过投降的经历。1754年5月,他率领小股部队参加(或许是挑起了)法国—印第安战争的第一次交战,数日后在俄亥俄河畔筑起一座名为“必需堡”的堡垒,但最终被迫投降。前面提到的安德鲁·杰克逊,他就是一位当过战俘的总统。独立战争期间,驻南卡罗来那州查爾斯顿的美军向英军投降后,杰克逊与兄长罗伯特·杰克逊随之成为战俘。即使后来竞选总统,政敌挖空心思地百般诋毁他,也没有人提及他当过战俘的事。相反人们一直津津乐道的是,尚未成年的他,被俘后拒绝给英军军官擦军靴,哪怕被这名恼羞成怒的军官挥刀砍伤。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华盛顿的故居——弗农山庄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北部的费尔法克斯县,离美国的政治中心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只有20公里,座落在美丽的波托马克河边。波托马克河是美国南北的天然分界线,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建设首都是南北双方妥协的结果,联邦权力中枢既不建在北方人希望的纽约,也不设在南方。
1775年,43岁的华盛顿从弗农山庄前往费城出席第二届大陆会议,并被推举为大陆军总司令,独立战争胜利结束后,他当之无愧地成为民族英雄。华盛顿随即向国会交出兵权,返回家园,他无意于称王称帝做“凯撒”,也不愿建立一个靠枪炮撑腰的军政府。急流勇退之际,他满怀深情地写下:“本人别无他求,只希望尽快返回庄园过朴实无华的生活,最后像普通公民那样悄悄地离开这个世界。”
14年后,57岁的华盛顿再次从弗农山庄启程,前往纽约华尔街宣誓就任美国首任总统。妻子玛莎对他当选总统感到失望,她只想和华盛顿在弗农山庄平静地生活。但深明大义的她,终于还是支持丈夫去为国家效力。第一届总统任期将满,在汉密尔顿和杰弗逊等人的苦劝下,华盛顿才同意连任第二届总统。1796年9月17日,即当年美国大选前两个月、第三届总统正式上任半年之前,他委托出版商在费城一家报纸上发表了《告别演说》,“致合众国人民”,表示谢绝成为下一届总统候选人,决意重归田园。他忠告美国人民,在建设国家的路途中,要反对地方主义的危险,反对政治派系之争,保持宗教和道德作为“人类幸福之重要支柱”,并促进建立“普及知识的机构”。在外交政策方面,他提出了所谓“孤立主义”的思想,忠告未来的美国政府:避免卷入国外争端。这条“华盛顿的伟大法规”,被此后的历届美国政府奉为圭臬,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参战为止。
1754年,华盛顿从兄长劳伦斯的遗孀手中租下了山庄经营,1761年成为山庄的所有者。华盛顿曾多次说:“没有比弗农山庄更可爱的地方了。”在退休的日子里,他极尽务农之乐,经常在长廊里给妻子高声朗读报刊,并把每天步行作为一种锻炼。除了身体力行地改良土壤等创造性劳动外,他还要求山庄内的工人了解如何保持花园四时秩序,适时播种花籽,学习在温床上种植等。此外,他还密切关注农事和市场交易。由于经营得当,华盛顿的财产与日俱增,山庄面积从1000多公顷扩展到近3200公顷,资产相当可观。可见,华盛顿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领袖,也是一个成功的农场主和工商业家。可惜,华盛顿身后,庄园经营失措,偌大财产也随之散去。
山庄的磨坊有当时最先进的高效自动制作面粉系统,产品远销西印度群岛与欧洲市场。在第二届总统任满回家的1797年,华盛顿建造了一个全美最大的黑麦威士忌酒坊,至今仍对外出售这种酒。他的宅邸有19个房间,今天看来不算什么(甚至连卫生间都没有),但作为民宅,在当时被认为极其奢华,仅1798年华盛顿就接待了677名留宿客人,他自豪地称其为“度假宾馆”。
如今的山庄仍保持着原状,牛儿们在牧场吃草,仿佛它的男女主人刚刚离世不久。
最应该凭吊的当然是华盛顿夫妇的墓园。一块不高的纪念碑,一间停放二人石棺的小屋子,几株树木。特别要提到的是,弗农山庄当年使用奴隶生产和服务的情景,也被完整地展现出来。当时的宪法以私人财产不容侵犯的名义保护奴隶制,但作为奴隶主,华盛顿是反对奴隶制的,他在遗嘱中交代夫人去世后,将立即解放他名下的所有奴隶。
使用奴隶,毕竟是不光彩的历史吧,但历史就是历史,不需要掩饰。我取了一份说明书“弗农山庄被奴役的人们”,照图所示,参观了当年的奴隶纺织、制革等作坊,奴隶的食堂和宿舍等。它们的真实丝毫无损华盛顿的形象。
【华盛顿的“精神导师”乔治·梅森】
美国的政治与文化心脏,可以说是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家广场。它是一处开放型的国家公园,若稍稍扩展范围看,华盛顿的东西轴以国会大厦、华盛顿纪念碑、林肯纪念堂为一线,南北轴以白宫和托马斯·杰弗逊纪念堂为一线。潮汐湖两岸,一边是杰弗逊纪念堂,一边是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史称“小罗斯福”)的纪念公園。
因为上次赴美已进过杰弗逊纪念堂,这次我就在附近转悠了一下。不想竟有了意外的惊喜——在离杰弗逊纪念堂不远处,有一处乔治·梅森纪念园。乔治·梅森是什么人?在独立战争的关键时期,华盛顿分别于1779年和1780年,从前线给乔治·梅森写过两封密信,一篇被编者命名为《谈需要更强有力的政府》,一篇叫《处于危机的事态》。
且看纪念园“入口”(其实并无大门)的介绍铭牌:大字书写的是“自由的守护者”,下面摘录乔治的原话,大意是为了完成独立大业,我愿意献出自己的最后一分钱和最后一滴血。再下面是他的画像与生平简介,大意为:乔治·梅森是弗吉尼亚州为独立而战的领袖人物。华盛顿认为梅森是自己的导师;杰弗逊说,梅森是“他们这一代里最有智慧的人”。
乔治·梅森何以能得到华盛顿、杰弗逊和后人这么高的评价?接下来的简介文字说了:他1776年撰写的《弗吉尼亚权利法案》,不仅影响了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也影响了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
中国人历来有“立德、立功、立言”之说,乔治·梅森就是那种“立言”的人,他天生就是一位思想家而不是一位社会活动家。在美国立国前,包括独立战争期间,他热心地参与起草一些文件,特别是在立法方面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但他不耐政务繁剧,50多岁就退出政治生活,回到了自己的庄园。在独立战争即将取得胜利之际,华盛顿在给乔治的信中写道:“从目前一般迹象来看,人们似乎已认为战争的结束指日可待,剩下的工作唯有攫取钱财和谋取官职。”从这个意义上讲,梅森与华盛顿一样,都是想为世人做一个不贪恋权位的榜样。梅森引退在先,在这点上,也可算是华盛顿的“精神导师”了。
从前我对乔治·梅森缺少关注与了解,查阅资料后得知:1787年制宪会议召开,梅森在制宪会议上经常发言,是那次会议中发表演讲最多的人之一。他为美国宪法的制订发挥了重要影响,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宪法的主要起草人詹姆斯·麦迪逊曾是乔治·梅森的学生。众所周知,麦迪逊后来成为美国历史上第四任总统。不过,在以后的年代里,令人们常感到困惑的是:对法律特别是对宪法如此看重的乔治·梅森,最后竟没有在费城制宪会议上通过的宪法草案上签字。但这对梅森自己来说,其实原因再清楚不过了,那就是:第一,他认为宪法草案缺乏对个人基本权利的保障;第二,他担心宪法草案规定的联邦政府的司法权力过于强大,会使州政府的司法体制变得无关紧要。后来美国政治、法律的发展,证明了乔治·梅森所担心的问题并非杞人忧天。《美国权利法案》,也就是美国宪法中第1至第10条修正案,解决了梅森的第一个担忧;宪法修正案的第11条,则解决了梅森的第二个担忧,对联邦政府的司法权力进行了限制。 纪念园很朴素,乔治·梅森的铜像坐在长椅上,一边放着他的帽子和手杖,一边搁着两本书。两旁的大理石墙壁上雕刻着梅森当年撰写的名言:一边是“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另一边是“人人生而平等——自由、独立,天赋权利与生俱来”。
后来从华盛顿特区回纽约,路过美国的历史文化名城费城,我们参观了“独立宫”和“自由钟”。“独立宫”前的广场上有一块石碑,上面刻的就是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条,可见后人对这一宪法修正案是多么重视。
【迎着死神前进的林肯总统】
这次到美东旅行,我带的关于林肯总统的书是《林肯自述》(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2年版)。书名听起来像自传,其实自传部分才占一页多,它乃是“林肯一生主要言论”选集。
读到《在费城独立厅的讲话》,我的心情特别沉重,也对林肯更加崇敬。
林肯一生最著名的言论,是1863年11月19日,在葛底斯堡国家公墓落成典礼上的演说。与葛底斯堡演说的有所准备不同,这篇在费城独立厅的演说只是即兴发言:“我来这里的时候没有想到会被叫上来讲话,我原本以为我只不过来升升旗而已。”这一天是1861年2月22日,离他正式就任总统职位只有十来天时间。
他一上来就说:“当我发现自己站在一个洋溢着智慧、爱国热情、忠于原则并产生了我们生活国度的各项制度的地方时,我的内心充满了强烈的感情。”林肯在后来的葛底斯堡演说里也一再强调美国的立国之本,即《独立宣言》所蕴含的精神原则:“这种思想确保总有一天,人人都可以摆脱肩上的重担,都会拥有平等的机会。这就是体现在《独立宣言》里的精神。”这个解释非常精辟,对奴隶制更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这种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与原则,应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
而在此演講的前一天,林肯在与费城一河之隔的新泽西州还有一场演讲,《自述》一书节选的题为“新泽西州人民伟大的战斗目标”。其中谈到华盛顿等先贤们“为之战斗的一定不是普通的东西。那种东西比民族独立更重要,它能给全世界的人民带来巨大的希望”。“那种东西”指的是什么?是自由。与华盛顿的《告别演说》一样,林肯也有强烈的使命感。
但我感到有几分惊讶的是,在这篇短短的即兴讲话中,他两次谈到自己的死。一次说:“……如果不放弃这个原则就无法拯救我们的国家(避免分裂),我想说我宁愿在这里被刺死也不愿放弃它。”一次是演讲结束时,他赌咒发誓般地说:“(上面)我所说的每一句话,我都愿意为其而生,而且如果是上帝的意愿,我也愿意为其而死。”
虽然美国建国多年来,尚无总统遭到政治谋害的先例,但林肯强烈地预感到了反对奴隶制和阻止国家分裂斗争的严酷程度。1861年2月13日在国会发表演讲时(《自述》题为“面对多变的局面”),他说:“刚才参院主席说得对。美国人民选举我当选这个职位,一个重责大任已经落在我的肩上了。我深深地感到这份责任的重大。众所周知,我没什么名望,也许都没有该有名望的理由,但是连国父都不曾承担的重责大任,现在落在我肩上了。”
为什么林肯会觉得他的责任比华盛顿等人当年进行独立战争还大呢?最重要的应该是,当年殖民地十三州从母国英国争取独立,是同心合力的,纵然有是争取高度自治还是完全独立的意见分歧(前者似今天仍奉英国女王为元首的加拿大,后者则成为了美国),但利益诉求是一致的。而这回,在奴隶制兴废上的分歧与冲突,实际上是不可调和的。
废除奴隶制在美国阻力有多大?看看斯皮尔伯格执导的传记性故事片《林肯》就知道了。该片取材于普利策奖得主、历史学家多丽丝·卡恩斯·古德温的作品《仁者无敌:林肯的政治天才》。1865年1月,内战接近尾声,北方胜利在即,林肯一直担心战时的《解放奴隶宣言》会在战后失效,因此将制定废除奴隶制的宪法修正案视为一个更可靠的解决办法。赢得1864年大选后,林肯力促第13条修正案通过,在各方博弈的关键时刻,他指示国务卿威廉·H·苏厄德和联邦众议员约翰·B·埃利等人,务必使用任何必要的手段来确保修正案通过,这些手段包括承诺政府公职、政治捐款及散播民主党议员有意改变投票立场的消息等。以致此后众议员赛迪斯·史蒂文斯对此评价道:“19世纪最伟大的举措是在美国最纯洁的人的协助和教唆下,利用腐败才通过的。”
为什么美国废除奴隶制这么艰难?
在中国,秦汉以前就从制度框架上废除了奴隶制,虽然还有严重的奴隶制残余——如《红楼梦》里所说的家生奴隶(世代相传的奴隶身份),“天仙配”传说里的董永为葬父而卖身为奴,唐代作家柳宗元在蛮荒之地柳州任刺史时,最重要的一条政绩,就是解放债务奴隶。
欧洲也早于美国废除奴隶制。1833年,英国两院通过了《废奴法案》,宣布奴隶制为非法,并以每人27英镑,共计2000多万英镑的赎金,解放了大英帝国全境的75万名奴隶。而相对野蛮落后的沙皇俄国,也于1861年废除了农奴制。
对于美国来说,废除奴隶制有双重意义:一是对奴隶制的彻底否定;二是(对黑人的)种族偏见的彻底否定。对于前者来说,罪恶的奴隶制存在已有6000年以上。奴隶制在古希腊和古罗马被认为是合乎正义的,柏拉图的《理想国》认为奴隶是“理想社会的必要成分”;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名著《政治学》中,说奴隶制是“天然的、有利的和公正的”。这样的观念在两百多年前的欧美可谓深入人心,1808年国际海事法庭的法官曾判决奴隶贩子胜诉,判决书上的理由是:“黑色是有罪的标志,所以黑色人种是罪恶的族群,成为奴隶是理当接受的天谴,这是他们的命运。”
比观念更新更难改变的是利益得失。
美国黑人人口比例高,是南方种植园主的主要“财产”。开国先贤华盛顿、杰弗逊和乔治·梅森,都是种植园主,都蓄有不少奴隶。而只有华盛顿留下遗嘱,在他身后解放他名下的奴隶。所以美国宪法是将奴隶作为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黑人成年男性有3/5的选举权。这也是林肯为什么要通过宪法修正案才能废除奴隶制的缘故。 南方种植园主不愿意奴隶解放,即使通过了宪法第13条修正案(“第一款 在合众国境内受合众国管辖的任何地方,奴隶制和强制劳役都不得存在,但作为对于依法判罪的人的犯罪的惩罚除外;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南方各州仍然想方设法阻碍宪法修正案的实施。比如依据对犯罪人员可处以强制劳役的条款,将流浪的无地黑人或犯有轻微偷盗行为的黑人处以强制劳役。同时,一些北方共和党人担心黑人有了完全的选举权,南方的众议院席位会变多,更有两党人士担心解放黑奴会引发黑人叛乱,危及社会稳定。俄罗斯著名诗人涅克拉索夫有篇长诗《谁在俄罗斯能过好日子》,表达的就是俄国废除农奴制后过渡时期的乱象——旧秩序被打破而新秩序未建立时,也许会增加更多的不满。
事实上,又经过了100多年,轰轰烈烈的黑人民权运动爆发,其领袖人物之一马丁·路德·金,遭遇了与林肯同样的命运,被极端的种族主义分子刺杀。想想150多年之前,林肯面临的政治与社会环境有多么凶险,就不难意识到他的人格是多么伟大,他的担当是多么了不起。
这就是为什么在当代的美国历史人物权威评价中,林肯的排名甚至在华盛顿之前的原因之一。
【细数西点军校的名将】
“美东行”的最后一站是参观西点军校。
华盛顿是1799年12月14日病逝的。就在12月12日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信中,他表示赞成汉密尔顿向陆军部长提出的创建国立军事学院的意见,希望立法机关对这一问题给予应有的注意。只是他拒绝就办校细节发表意见,避免滥用自己的威望影响专家的决策。
果然,经国会议决,1802年3月16日这所国家军事学院就在离纽约市不远的哈德逊河西岸的西点镇开始建设了。这所美国军事学院,被人们称为西点军校。200多年来,它为美国培养了众多军事人才,人称“将军的摇篮”,还有不少政治家、教育家和企业家。
我是有名校情结,欣赏“青霄有路终须到,金榜无名誓不归”的人,不过,我也认为名校出人才只是比普通学校概率大一点,甚至只是生源本来优秀而已。
在刚游历过的首都华盛顿,有两个威风凛凛的将军雕像:一是国会山庄前面国家广场上的尤利西斯·S·格兰特将军;另一个是离白宫不远的安德鲁·杰克逊将军。两人都担任过总统,前者是第21届和22届,后者是第11届和12届。因为格兰特是南北战争时期的联邦军司令员,又是西点军校的毕业生,谈西点几乎必提及他,所以在中国,他比安德鲁·杰克逊将军的名气更大些。但在美国就不一定了,这次在国会大厦著名的“圆形大厅”,我只看到了杰克逊的塑像,而没有看到格兰特的;历史学家评出美国历史上“最接近伟大的总统”,杰克逊名列前茅。美元上的图案,最常用的1美元头像是华盛顿,5美元是林肯,10美元是开国元勋之一汉密尔顿,2美元是杰弗逊,20美元是杰克逊,50美元是格兰特,100美元是政治家、外交家、发明家富兰克林。
格兰特上过西点,是军事名校生。他生性腼腆,甚至见不得动物流血,看见带血的牛排也要作呕;父命难违念了军校,成绩平平;耐不住西部军营寂寞,退役回家做生意;南北战争打响后,听从夫人劝告投军,从此建功立业,威名远播。可杰克逊并没有上过军校,家境贫寒,13岁就参加独立战争,做传令兵。他出生在西部,甚至没有受过任何系统教育,17岁开始学法律,后来考取了律师资格,那也是因为西部大开发时期,对律师的教育水准要求不高。格兰特号称“常胜将军”,其实也打过败仗,不过都化险为夷,而杰克逊才是真正的“常胜将军”,不论是对英国人的新奥尔良之战,还是对付印第安人——人称“红棍”的北克里克部落,被誉为“坚韧的老胡桃木”。
当然,最能说明学历不是最重要的,要数华盛顿了。西点军校里有一尊华盛顿的塑像。在这里为他塑像,不仅因为他是第一任总统,更因他是独立战争的大陆军总司令,是提议创办西点军校的人。1976年国会授予他美国最高军衔“六星上将”,并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此殊荣——虽然华盛顿在世时军中最高军衔是中将,他拒绝国会授予他“特级上将”称号。
同是西点军校毕业,优等生不见得就特别优秀,差生不见得就差。格兰特在军校学习成绩并不出众,除了骑术,可他打败了曾任校长的罗伯特·爱德华·李将军。麦克阿瑟创造了西点军校创办100年来最好的学业成绩,总平均成绩高达98.14分,这个纪录至今无人能破。但二战前期丢掉菲律宾,朝鲜战争误判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攻势而导致几次战役失败,绝不能算“常胜将军”。
西点校园里的名将雕像,除了华盛顿、麦克阿瑟、艾森豪威尔,还有一个留级生、四星上将巴顿。此人是个赳赳武夫,不喜欢读书。据说巴顿成名后,有人问他为什么在西点多上了一年学,巴顿幽默地回答,他始终未能找到学校的图书馆。因此,现在巴顿将军的塑像,手持望远镜,幽默地远眺着校图书馆。
军校博物馆三层,以实物展示为主,从冷兵器时代的武器、装备到上世纪的轻武器和原子弹外壳,品类繁多。我看得仔细且印象最深的主要有四组历史性文物:一是原子弹“胖子”的外壳;二是拿破仑一世用的手枪及其佩剑;三是希特勒用过的金手枪,盖世太保头目戈林用过的指挥棒(权杖)和匕首等。还有就是与1945年9月2日,在东京湾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举行的日本投降仪式相关文物:受(投)降书,上有重光葵、梅津美治郎、徐永昌三人的签名;麦克阿瑟将军代表盟国在受降栏签字的第一支派克金笔;日本陆军大将山下奉文的指挥刀。
麦克阿瑟是个荣誉感很强的人。1941年12月8日,日军偷袭珍珠港后,对菲律宾发动进攻,由于担任美国远东军司令部司令的麦克阿瑟判断错误和处置失当,驻菲美军轰炸机和战斗机大部分被毁,空中防御能力丧失殆尽,美军无力抵挡日军的进攻,麦克阿瑟几乎要拿父亲留下的手枪自杀。随后日军进占马尼拉,美军退守巴丹半岛,罗斯福总统怕他被俘,严令他撤到澳大利亚,并承诺让他指挥反攻。在以后的日子里,巴丹美军及菲律宾军约78000人被迫向日军投降,再之后美军指挥官温莱特将军做了战俘,受尽屈辱直到日本投降。
麦克阿瑟很有历史感也很有表演天分,他用了五支笔在投降书上签名。签了“道格”的第一支笔,送给了特邀前来陪同他签字的温莱特将军;签了“拉斯”的第二支笔送给了同被邀来观礼的英国战俘帕西瓦尔中将;签下“麦克阿瑟”的第三支笔,送给了美国国家档案馆;第四支笔签了职务“盟军最高统帅”,送给西点军校;第五支笔签了年、月、日后,送给了爱妻。
我仔细辨认了,这座博物馆展示的并非麦克阿瑟送给母校的那一支,说明书写得很明白,是第一支笔——送给温莱特将军的那一支。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麦克阿瑟邀请温莱特少将和帕西瓦尔中将来陪同他签字受降,是因为温莱特接替他做驻菲美军指挥官,坚守菲律宾到弹尽粮绝才投降;英军的帕西瓦尔中将在新加坡被围时率军投降,当然也与盟军在东南亚的整体颓势有关。两人刚从设在中国沈阳的盟军战俘营赶来,被三年战俘生涯摧残得形容枯槁,麦克阿瑟请这两人陪同签字,正是对他们所受苦难的一种补偿。
我无意对麦克阿瑟此举做深入的心理分析。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对两位被迫投降的将军并无轻视之意。这便是骑士文化——双方决战(决斗),打不过了认输,或者当了战俘,并不是多么可耻的事情,虽说不上光彩,但至少敢于承认“胜败乃兵家常事”。
其实,华盛顿将军也有过投降的经历。1754年5月,他率领小股部队参加(或许是挑起了)法国—印第安战争的第一次交战,数日后在俄亥俄河畔筑起一座名为“必需堡”的堡垒,但最终被迫投降。前面提到的安德鲁·杰克逊,他就是一位当过战俘的总统。独立战争期间,驻南卡罗来那州查爾斯顿的美军向英军投降后,杰克逊与兄长罗伯特·杰克逊随之成为战俘。即使后来竞选总统,政敌挖空心思地百般诋毁他,也没有人提及他当过战俘的事。相反人们一直津津乐道的是,尚未成年的他,被俘后拒绝给英军军官擦军靴,哪怕被这名恼羞成怒的军官挥刀砍伤。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