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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职生违法行为的发生绝大多数并非偶然,都有其产生的主、客观原因,身体心理发展的不完善和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都会引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因此,我们在对中职生进行教育时,应当以法制教育为主导,根据他们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和特殊性,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教育和引导,力求通过改变周围的生活环境,对他们施以良好的影响。本文从教育者的角度出发,论述了应该从完善家庭教育、加大学校法制教育和管理力度以及建议社会建立预防中职生违法行为综合治理职能体系三个方面加强预防措施。
【关键词】家庭教育立法 ; 法制教育 ; 预警机制 ; 法制监督救济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5-0028-02
一、完善家庭教育质量
(一)家长应该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言谈举止、行为方式对孩子都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家长应该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优化家庭环境,这些对青少年法律权威意识和法律信仰的形成以及道德修养的提高都非常重要。
首先,作为家长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责任感,提升教育孩子的能力。应该积极参加学校或社区组织的家长学校,学习如何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接受普法教育,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只有家长们懂得和了解法制社会中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正确的为人处事的方式,才能对子女加以正确的教育、引导。
再有,作为家长应该自尊、自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在日常生活中多给孩子以正面的影响,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和行为方式,正确对待生活中的矛盾纠纷,用积极的方式化解生活中的问题。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多鼓励,提升孩子的存在感,培养上进心和自信心。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身体力行,培养孩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人为善的良好品德,使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能自觉抵制和摈弃不好的事物,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二)家长应该增强法律责任意识,营造健康温馨的家庭坏境
众所周知,亲情是人生中最能给人安全感和心灵抚慰的情感,是人们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亲情看似很普通,但是现实中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拥有和谐温暖的亲情。当今社会中,单亲家庭、暴力家庭已不鲜见,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变化致使家庭教育职能逐渐减弱。经过调查,在当代中学生中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在少数,并且很多不良行为也大都出现在单亲家庭的孩子身上。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孩子的精神世界是否充满爱和心怀感恩,很大程度源于他是否能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与温暖。只有当他们拥有被爱的感受时,他们才会把爱和关怀献给其他人,从而有效地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因此在人们对于离婚现象已经见怪不怪、熟视无睹,“无过错离婚”盛行的今天,成年人们率性而为,却渐渐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教养的责任,以至于造成很多单亲家庭、暴力家庭的子女都有情感和性格上的缺陷,一不留神,孩子便会堕入歧途。
(三)呼吁建立家庭教育立法
从法律上讲,教育权可分为三类:家庭教育权、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是教育体制的支柱之一,家庭教育的地位迫切需要立法确认。我认为对家庭教育的立法还是非常必要的,家庭的责任问题是目前中职生教育中缺失较为严重的环节,应该加以规范和有效制约。立法应该规定家庭教育责任的主要实施者和承担者是父母或监护人,对其规定一定的职责,比如说要求他们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形成科学教育子女的理念,增强家庭教育的责任感,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等等。同时也规定子女作为接受家庭教育的一方,应该承担一定的义务。通过家庭教育立法,规范家庭教育的实施、监督和罚则,提升家庭教育的科学水平,纠正与制裁家庭教育中的错误,减少与消除家庭教育中怠于负责任的状况,力求通过规范家庭教育行为,达到影响和引导家庭教育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全民化方向发展。从而有效降低由于家庭原因造成的学生违法犯罪的几率。
二、学校应该加大法制教育和管理力度
(一)加强法律课程教育力度,培养良好行为规范
学校应该加大法律课程改革力度,多增加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机会,并且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学生开设法制教育课程。例如,每个学期都要设置法律课程,对于低年级的学生,应着重进行法律基础知识和校规校纪的教育,让他们形成初步的法制观念;对即将毕业实习的高年级學生,应着重进行与其专业和未来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为将来走上社会作好准备。
(二)加强对中职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挫折教育
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形势下,在经济发展、观念更新、各种冲击都随之而来的社会形态下,作为学校应该为中职生的心灵健康和平稳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中职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多方面的影响,很多学生变得敏感、脆弱,有的甚至存在心理障碍。因此对他们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帮助中职生建立积极的自我观念,增强他们面对所有环境的自信心,以一个健康、自信、自强的心态来面对即将走入的这个社会。同时还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能够正确的认识世界,看待人生,学会不拘于一时的痛苦和得失,放眼于未来,从精神上战胜挫折,从而有足够的动力克服悲观主义情绪。
(三)建立、完善预防中职生违法行为的预警机制
中职学校的生源层次复杂、地域广泛、素质不高,而且大部分学生都是寄宿在学校。这就存在着一个融合和相处的问题。面对这样的局面,学校对于中职生的管理方法和预防中职生违法行为发生的预警机制就尤为重要。比如:1.加强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和巡查,对校园进行全程监控。中职生年龄小,大部分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对他们的管理不能与大学生相同,应该以监督和控制为主。2.加强住宿管理和预警机制,规范学生的课余生活。在宿舍内实行法制化管理,要求学生按时回宿舍,并采取指纹签到的方式,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杜绝夜不归宿的现象,更有效地促进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提升预警机制效力。3.提升法制角度解决和处理学生问题的能力。对于学生已经发生的不良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学校要加强处理和解决的能力,不能草草了事,也不能轻易推向社会。应该多从法制角度制定合理化的惩戒措施,小惩大诫,以引导和教育为主。比如利用职业学校的特点,设立专门的惩戒办法,对犯错误的学生适当地进行专业方面的劳动惩罚,既能让他们认识到错与罚的法制理念,又能锻炼他们的专业技能。 三、建议社会建立预防中职生违法行为综合治理职能体系
(一)加强社会法制教育责任
目前在我国还存在着社会法制教育滞后的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国法律系体系日趋完善,但我们也要看到,人们法律知识的增长和法制意识的提高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学校法制教育和社会法制教育的脱节。中职生在校时可以通过法律课、法制讲座等形式获得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当他们进入社会后,由于社会法制教育体系目前并不健全,他们缺少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因此就缺乏对法律知识的进一步学习。由此应该注重加强社会法制教育的责任。比如,中职生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仅仅局限于在校期间,其毕业前实习阶段也是违法行为的高发期。主要原因是学校管不着、家长管不上、企业不想管、社会管不过来造成的。而且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对本企业职工的法制教育责任。因此,应该通过加强立法来明确企业的教育责任,使中职生走入社会后,也能接受到法制教育。
(二)加强社会法制监督救济机制,促进中职生健康成长
对于预防中职生违法行为发生,我认为还应该建立和完善社区和公安机关的救济机制。
在社会环境中,社区在人们的生活中主要起到了凝聚功能、规范功能和同化功能。我们可以借助社區的这些功能,针对青少年学生建立起良好的社区服务系统,组织和宣传适合青少年学生的活动,从而改善中职生的生活及社会行为方式。例如澳门实施的“破茧行动”社会综合帮教模式来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有非常明显的特色和成效。
现实中,中职学校和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的联系可以说是非常密切的,中职生发生的严重不良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经常会通过公安机关解决,但是由于我国法律的限制,很多不良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都是以调解和罚金方式解决。虽然到公安机关解决问题,对中职生有一定威慑力的,但是这种单一的处罚方式只能起到惩戒一时的作用,并且缺乏实质的教育意义。我认为作为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应该针对辖区内的中职生建立特殊的惩罚机制,不仅仅限于罚款、道歉、悔改等方式,还应该相应地设立其他惩罚措施,比如罚其参与社会服务,以此引导其建立社会公德意识、服务他人意识、付出大于索取意识,培养他们建立为他人服务的荣誉感和幸福感。
参考文献
[1]周虹,苏宜欢:《单亲家庭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载《中小学德育》,2014年第3期。
[2]王素蕾:《家庭教育需要立法》,载《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3]张丽丽,吴华伟:《论对中小学生加强挫折教育的必要性》,载《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第02期。
【关键词】家庭教育立法 ; 法制教育 ; 预警机制 ; 法制监督救济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5-0028-02
一、完善家庭教育质量
(一)家长应该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言谈举止、行为方式对孩子都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家长应该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优化家庭环境,这些对青少年法律权威意识和法律信仰的形成以及道德修养的提高都非常重要。
首先,作为家长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责任感,提升教育孩子的能力。应该积极参加学校或社区组织的家长学校,学习如何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接受普法教育,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只有家长们懂得和了解法制社会中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正确的为人处事的方式,才能对子女加以正确的教育、引导。
再有,作为家长应该自尊、自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在日常生活中多给孩子以正面的影响,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和行为方式,正确对待生活中的矛盾纠纷,用积极的方式化解生活中的问题。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多鼓励,提升孩子的存在感,培养上进心和自信心。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身体力行,培养孩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人为善的良好品德,使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能自觉抵制和摈弃不好的事物,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二)家长应该增强法律责任意识,营造健康温馨的家庭坏境
众所周知,亲情是人生中最能给人安全感和心灵抚慰的情感,是人们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亲情看似很普通,但是现实中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拥有和谐温暖的亲情。当今社会中,单亲家庭、暴力家庭已不鲜见,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变化致使家庭教育职能逐渐减弱。经过调查,在当代中学生中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在少数,并且很多不良行为也大都出现在单亲家庭的孩子身上。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孩子的精神世界是否充满爱和心怀感恩,很大程度源于他是否能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与温暖。只有当他们拥有被爱的感受时,他们才会把爱和关怀献给其他人,从而有效地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因此在人们对于离婚现象已经见怪不怪、熟视无睹,“无过错离婚”盛行的今天,成年人们率性而为,却渐渐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教养的责任,以至于造成很多单亲家庭、暴力家庭的子女都有情感和性格上的缺陷,一不留神,孩子便会堕入歧途。
(三)呼吁建立家庭教育立法
从法律上讲,教育权可分为三类:家庭教育权、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是教育体制的支柱之一,家庭教育的地位迫切需要立法确认。我认为对家庭教育的立法还是非常必要的,家庭的责任问题是目前中职生教育中缺失较为严重的环节,应该加以规范和有效制约。立法应该规定家庭教育责任的主要实施者和承担者是父母或监护人,对其规定一定的职责,比如说要求他们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形成科学教育子女的理念,增强家庭教育的责任感,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等等。同时也规定子女作为接受家庭教育的一方,应该承担一定的义务。通过家庭教育立法,规范家庭教育的实施、监督和罚则,提升家庭教育的科学水平,纠正与制裁家庭教育中的错误,减少与消除家庭教育中怠于负责任的状况,力求通过规范家庭教育行为,达到影响和引导家庭教育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全民化方向发展。从而有效降低由于家庭原因造成的学生违法犯罪的几率。
二、学校应该加大法制教育和管理力度
(一)加强法律课程教育力度,培养良好行为规范
学校应该加大法律课程改革力度,多增加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机会,并且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学生开设法制教育课程。例如,每个学期都要设置法律课程,对于低年级的学生,应着重进行法律基础知识和校规校纪的教育,让他们形成初步的法制观念;对即将毕业实习的高年级學生,应着重进行与其专业和未来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为将来走上社会作好准备。
(二)加强对中职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挫折教育
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形势下,在经济发展、观念更新、各种冲击都随之而来的社会形态下,作为学校应该为中职生的心灵健康和平稳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中职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多方面的影响,很多学生变得敏感、脆弱,有的甚至存在心理障碍。因此对他们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中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帮助中职生建立积极的自我观念,增强他们面对所有环境的自信心,以一个健康、自信、自强的心态来面对即将走入的这个社会。同时还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能够正确的认识世界,看待人生,学会不拘于一时的痛苦和得失,放眼于未来,从精神上战胜挫折,从而有足够的动力克服悲观主义情绪。
(三)建立、完善预防中职生违法行为的预警机制
中职学校的生源层次复杂、地域广泛、素质不高,而且大部分学生都是寄宿在学校。这就存在着一个融合和相处的问题。面对这样的局面,学校对于中职生的管理方法和预防中职生违法行为发生的预警机制就尤为重要。比如:1.加强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和巡查,对校园进行全程监控。中职生年龄小,大部分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对他们的管理不能与大学生相同,应该以监督和控制为主。2.加强住宿管理和预警机制,规范学生的课余生活。在宿舍内实行法制化管理,要求学生按时回宿舍,并采取指纹签到的方式,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杜绝夜不归宿的现象,更有效地促进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提升预警机制效力。3.提升法制角度解决和处理学生问题的能力。对于学生已经发生的不良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学校要加强处理和解决的能力,不能草草了事,也不能轻易推向社会。应该多从法制角度制定合理化的惩戒措施,小惩大诫,以引导和教育为主。比如利用职业学校的特点,设立专门的惩戒办法,对犯错误的学生适当地进行专业方面的劳动惩罚,既能让他们认识到错与罚的法制理念,又能锻炼他们的专业技能。 三、建议社会建立预防中职生违法行为综合治理职能体系
(一)加强社会法制教育责任
目前在我国还存在着社会法制教育滞后的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国法律系体系日趋完善,但我们也要看到,人们法律知识的增长和法制意识的提高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学校法制教育和社会法制教育的脱节。中职生在校时可以通过法律课、法制讲座等形式获得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当他们进入社会后,由于社会法制教育体系目前并不健全,他们缺少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因此就缺乏对法律知识的进一步学习。由此应该注重加强社会法制教育的责任。比如,中职生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仅仅局限于在校期间,其毕业前实习阶段也是违法行为的高发期。主要原因是学校管不着、家长管不上、企业不想管、社会管不过来造成的。而且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对本企业职工的法制教育责任。因此,应该通过加强立法来明确企业的教育责任,使中职生走入社会后,也能接受到法制教育。
(二)加强社会法制监督救济机制,促进中职生健康成长
对于预防中职生违法行为发生,我认为还应该建立和完善社区和公安机关的救济机制。
在社会环境中,社区在人们的生活中主要起到了凝聚功能、规范功能和同化功能。我们可以借助社區的这些功能,针对青少年学生建立起良好的社区服务系统,组织和宣传适合青少年学生的活动,从而改善中职生的生活及社会行为方式。例如澳门实施的“破茧行动”社会综合帮教模式来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有非常明显的特色和成效。
现实中,中职学校和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的联系可以说是非常密切的,中职生发生的严重不良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经常会通过公安机关解决,但是由于我国法律的限制,很多不良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都是以调解和罚金方式解决。虽然到公安机关解决问题,对中职生有一定威慑力的,但是这种单一的处罚方式只能起到惩戒一时的作用,并且缺乏实质的教育意义。我认为作为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应该针对辖区内的中职生建立特殊的惩罚机制,不仅仅限于罚款、道歉、悔改等方式,还应该相应地设立其他惩罚措施,比如罚其参与社会服务,以此引导其建立社会公德意识、服务他人意识、付出大于索取意识,培养他们建立为他人服务的荣誉感和幸福感。
参考文献
[1]周虹,苏宜欢:《单亲家庭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载《中小学德育》,2014年第3期。
[2]王素蕾:《家庭教育需要立法》,载《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3]张丽丽,吴华伟:《论对中小学生加强挫折教育的必要性》,载《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