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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我们迎来了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建成了我们所预想的资源共享、信息自由的世界的同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网络安全监管不到位、网民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面对我们这些问题我们要做的绝不是放任其自由发展,毕竟这所带来的一系列的危害是无法估量的。对这些问题进行分门别类,系统地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迫在眉睫,同时要完善网络犯罪的相关法条。除此之外,还应加强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设及网络安全意识的教育等。
关键词:网络安全;安全意识;监管体系
绪论
计算机网络安全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控制方面的安全和信息方面的安全这两个方面。控制安全方面的问题,通常指的是我们在登陆网络的时候网络终端对于认证身份的不可否认性,访问和授权控制的无法确定其准确性。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则是网络数据在发送时极易受到黑客、病毒恶意或偶然的攻击,数据和信息从而中断。信息及数据的接收通常会受到影响。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发展,网络管理已经成功深入到我国社会各行各业的管理使用当中。网络已经成为社会进步道路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网络也逐渐成为各行各业重要的工作手段了,所以网络安全现状的改革是一定要进行的。出于对社会公共安全的负责,网络安全的维护显得尤为重要。健康安全的网络安环境对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更好地促进社会各行业的平衡发展。
一、我国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现有的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体系,都更加注重防范性的处罚措施的设置,而忽略了促进其发展的法律规范。网络信息安全行业的发展都没有进行相关的立法来促进和引导;法律规定中缺乏对责任的详细划分,例如信息化的提供方在用户信息遭到外泄时扮演的社会的角色及责任;现实运用中法律法规在实际的使用中缺乏灵活性,往往会对新出现的网络犯罪形式束手无措;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减少某些不利于人民大众的事件的发生。以上所出现的诸多问题体现了当前法律的不完善,并且形成了国内关于信息网络安全法律规范难以应对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需要和日趋复杂的网络安全问题。
(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高发
截止到2020的数据显示,我国网络用户已经超过10亿,其中外卖群体的用户4.44亿,网约车群体也到2.25亿,通过这些大额数据发现,人们的消费金额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高。2019年全年的网络消费额高达19715.8亿,其中淘宝的双11成交额更是惊人,3千多亿人民币。互联网的便利是显而易见的,随着网络与我们的生活联系日渐密切,以前我们担心的丢钱包、打不到车等问题基本解决的时候,不法分子也想出了新的“高招”。像生活中的二维码,其代表着用户的个人信息,至此给一些非法盈利机构和个人带去了盈利的机会,通过“二维码生成器”将各种病毒、流氓软件等进行更换,再通过网络各种渠道大量散步,来骗取大众的钱财。这种非法盈利的方式直接影响到个人的经济利益,严重者将对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也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保障用户信息财产安全、提供健康的网络环境已经成为当前相关部门和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网络安全监管不到位
目前,我国网络安全监管力度缺乏。现今社会发展速度快,信息化技术高,让网络安全监管成了一个难题。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的同时我网络技术也有待提高。急需完善法律制度。 数额庞大的用户量导致网络安全监管工作量大、部分广、普及程度高,难免有不法分子从中谋取利益,社会安定受到极大影响。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正以高速向前发展,其范围之广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我们的种种防御措施在面临黑客的攻击时,都显得那么无助。这一点在计算机终端与互联网的信息传输间显得更加明显。因此,网络监管技术的升级迫在眉睫。除了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网络安全监管自身同样存在着问题。而监管问题主要就来就是这种来自外部的原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存在使网络状态不稳定,政府监管困难。黑客的攻击同样是不可预见的,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很难及时发现。网络环境复杂,网络暴力事件频发,信息泄露,系统瘫痪……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广大网民也深受“毒害”。
二、提高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有效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弥补法律漏洞
网络环境的健康运行离不开健全的网络法律法规,为此我国应建立适合理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法律和法规,建立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研究的国家实验室和部门实验室。更新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将其落到实处,较大程度上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虽然我国现已出台了关于治理网络环境的相关法律措施,但是当前各种网络非法诈骗等问题还是凸显出相关措施的不完整性和虚化、空白等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应循序渐进,从现实出发,整改《刑法》,让违法行为止步于此。加强对相关刑事立法的研究,并提高对网络犯罪的惩罚力度,用以解决其不合理、法律空白的现象。优化当前配套的相关法律措施和条款,先要从相关部门的针对网络犯罪的规定中落实,提高法律的执行力。
(二)完善与网络犯罪有关的法律条款
补充信息网络安全犯罪方面的法律条例,应当尽早建立信息网络犯罪方面的法律体系。现在中国在信息网络犯罪方面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其中刑法修正案中就提出了更改信息網络安全法律条例的要求,由此也可看出,现在中国对于日益严重的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十分重视。但是法律体系方面的修改与完善还必须要不断进行,因为互联网发展速度极快。所以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法律条例也应当不断修改,使其更加灵活。在修改与完善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可就现在中国刑法中明确的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罪对象范围狭窄现象进行,惩罚措施能有效减少网络犯罪行为出现的。特别是对于信息网络安全犯罪主主体范围太小的现象,可以根据现有法律的基础进行完善,并且在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体现出来,进而健全中国的信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
(三)加强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设
技术发展的缺陷,导致网络不能自动屏蔽某些不良信息。因此,只能采用加强网络监管的方法削弱对网络安全形成的不利影响。对于网络,应由监管部门进行管理从而为网络环境安全提供保障,从而阻止不法分子破坏网络环境,以保障个人与企业的利益,并为国家的信息安全提供保障。网络监管不仅要监管网络整体环境全部内容,还应当有效的管理网络人群,杜绝任何不法分子的非法入侵。为保障网络平稳运营与互联网交易市场秩序,必须要严加监管。通过加强网络监管能够有效且直接避免网络侵害事件出现。加大网络监管力度能有效消除网络中的“病、毒、害”,从而保障无数网民的利益。目前科技在快速发展与进步,与此同时,应当采用技术这种高效的监督方式有效控制不良信息与犯罪行为,在该领域中,人工智能技术也会在未来发挥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王春晖,程乐.建设网络强国,我们依然任重道远[J].决策探索(下),2020(10):1.
[2]刘畅.网络空间安全问题及防范方案探讨[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0(10):2-3.
[3]唐甸伟.新时代网络安全技术及其应用方式研究[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0(10):3-5.
[4]曾建光.网络安全风险感知与互联网金融的资产定价[J].经济研究,2015,50(07):131-145.
[5]王世伟.论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网络空间安全[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5,41(02):72-84.
作者单位: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词:网络安全;安全意识;监管体系
绪论
计算机网络安全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控制方面的安全和信息方面的安全这两个方面。控制安全方面的问题,通常指的是我们在登陆网络的时候网络终端对于认证身份的不可否认性,访问和授权控制的无法确定其准确性。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则是网络数据在发送时极易受到黑客、病毒恶意或偶然的攻击,数据和信息从而中断。信息及数据的接收通常会受到影响。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发展,网络管理已经成功深入到我国社会各行各业的管理使用当中。网络已经成为社会进步道路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网络也逐渐成为各行各业重要的工作手段了,所以网络安全现状的改革是一定要进行的。出于对社会公共安全的负责,网络安全的维护显得尤为重要。健康安全的网络安环境对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更好地促进社会各行业的平衡发展。
一、我国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现有的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体系,都更加注重防范性的处罚措施的设置,而忽略了促进其发展的法律规范。网络信息安全行业的发展都没有进行相关的立法来促进和引导;法律规定中缺乏对责任的详细划分,例如信息化的提供方在用户信息遭到外泄时扮演的社会的角色及责任;现实运用中法律法规在实际的使用中缺乏灵活性,往往会对新出现的网络犯罪形式束手无措;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减少某些不利于人民大众的事件的发生。以上所出现的诸多问题体现了当前法律的不完善,并且形成了国内关于信息网络安全法律规范难以应对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需要和日趋复杂的网络安全问题。
(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高发
截止到2020的数据显示,我国网络用户已经超过10亿,其中外卖群体的用户4.44亿,网约车群体也到2.25亿,通过这些大额数据发现,人们的消费金额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高。2019年全年的网络消费额高达19715.8亿,其中淘宝的双11成交额更是惊人,3千多亿人民币。互联网的便利是显而易见的,随着网络与我们的生活联系日渐密切,以前我们担心的丢钱包、打不到车等问题基本解决的时候,不法分子也想出了新的“高招”。像生活中的二维码,其代表着用户的个人信息,至此给一些非法盈利机构和个人带去了盈利的机会,通过“二维码生成器”将各种病毒、流氓软件等进行更换,再通过网络各种渠道大量散步,来骗取大众的钱财。这种非法盈利的方式直接影响到个人的经济利益,严重者将对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也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保障用户信息财产安全、提供健康的网络环境已经成为当前相关部门和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网络安全监管不到位
目前,我国网络安全监管力度缺乏。现今社会发展速度快,信息化技术高,让网络安全监管成了一个难题。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的同时我网络技术也有待提高。急需完善法律制度。 数额庞大的用户量导致网络安全监管工作量大、部分广、普及程度高,难免有不法分子从中谋取利益,社会安定受到极大影响。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正以高速向前发展,其范围之广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我们的种种防御措施在面临黑客的攻击时,都显得那么无助。这一点在计算机终端与互联网的信息传输间显得更加明显。因此,网络监管技术的升级迫在眉睫。除了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网络安全监管自身同样存在着问题。而监管问题主要就来就是这种来自外部的原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存在使网络状态不稳定,政府监管困难。黑客的攻击同样是不可预见的,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很难及时发现。网络环境复杂,网络暴力事件频发,信息泄露,系统瘫痪……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广大网民也深受“毒害”。
二、提高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有效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弥补法律漏洞
网络环境的健康运行离不开健全的网络法律法规,为此我国应建立适合理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法律和法规,建立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研究的国家实验室和部门实验室。更新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将其落到实处,较大程度上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虽然我国现已出台了关于治理网络环境的相关法律措施,但是当前各种网络非法诈骗等问题还是凸显出相关措施的不完整性和虚化、空白等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应循序渐进,从现实出发,整改《刑法》,让违法行为止步于此。加强对相关刑事立法的研究,并提高对网络犯罪的惩罚力度,用以解决其不合理、法律空白的现象。优化当前配套的相关法律措施和条款,先要从相关部门的针对网络犯罪的规定中落实,提高法律的执行力。
(二)完善与网络犯罪有关的法律条款
补充信息网络安全犯罪方面的法律条例,应当尽早建立信息网络犯罪方面的法律体系。现在中国在信息网络犯罪方面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其中刑法修正案中就提出了更改信息網络安全法律条例的要求,由此也可看出,现在中国对于日益严重的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十分重视。但是法律体系方面的修改与完善还必须要不断进行,因为互联网发展速度极快。所以网络安全问题方面的法律条例也应当不断修改,使其更加灵活。在修改与完善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可就现在中国刑法中明确的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罪对象范围狭窄现象进行,惩罚措施能有效减少网络犯罪行为出现的。特别是对于信息网络安全犯罪主主体范围太小的现象,可以根据现有法律的基础进行完善,并且在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体现出来,进而健全中国的信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
(三)加强网络安全监督体系的建设
技术发展的缺陷,导致网络不能自动屏蔽某些不良信息。因此,只能采用加强网络监管的方法削弱对网络安全形成的不利影响。对于网络,应由监管部门进行管理从而为网络环境安全提供保障,从而阻止不法分子破坏网络环境,以保障个人与企业的利益,并为国家的信息安全提供保障。网络监管不仅要监管网络整体环境全部内容,还应当有效的管理网络人群,杜绝任何不法分子的非法入侵。为保障网络平稳运营与互联网交易市场秩序,必须要严加监管。通过加强网络监管能够有效且直接避免网络侵害事件出现。加大网络监管力度能有效消除网络中的“病、毒、害”,从而保障无数网民的利益。目前科技在快速发展与进步,与此同时,应当采用技术这种高效的监督方式有效控制不良信息与犯罪行为,在该领域中,人工智能技术也会在未来发挥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王春晖,程乐.建设网络强国,我们依然任重道远[J].决策探索(下),2020(10):1.
[2]刘畅.网络空间安全问题及防范方案探讨[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0(10):2-3.
[3]唐甸伟.新时代网络安全技术及其应用方式研究[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0(10):3-5.
[4]曾建光.网络安全风险感知与互联网金融的资产定价[J].经济研究,2015,50(07):131-145.
[5]王世伟.论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网络空间安全[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5,41(02):72-84.
作者单位: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