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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项目组采用观察调查、访问调查、问卷调查及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山东省东营市地炼企业发展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从生存的外部环境(国家政策、地方政府态度、国际原料油市场、大型石油公司影响以及东营区域优势等)和自身的产业链(输入环节的原料来源、中间环节的生产加工、输出环节的产品销售等)两大方面分析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以期提供借鉴并使地炼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地炼企业;面临问题;影响分析
一、引言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国内成品油消费的快速增长,石油石化产品的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其中,地炼企业(指地方性的炼油炼化企业)在补充国有石油公司炼制加工能力和稳定國内成品油市场供应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地炼企业存在加工手段简单、技术设备落后、管理水平低、产品质量差、单位能耗高、综合效益差等严重劣势,加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正所谓“全国地炼看山东,山东地炼看东营”,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反映地炼企业的生存现状和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项目组通过对山东省东营市政府、东营地区42家地炼企业的深入调研,结合现场访谈、问卷调查及查阅资料等方式,从生存的外部环境(国家政策、地方政府态度、国际原料油市场、大型石油公司影响以及东营区域优势等)和自身的产业链(原料来源、生产加工、产品销售等)两大方面进行了详尽深刻的分析。
二、生存的外部环境对地炼企业的影响分析
1.国家对地炼企业的政策
国家利用政策机制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尤其在石油石化等行业实行国有垄断。
国办发[1999]38号《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明文勒令地炼企业进行整改。其原因是:这一时期,地炼企业存在无规章生产、私建乱建、私下倒卖转手原油进行土法炼制等混乱现象,严重扰乱了行业原料和市场秩序。国家从深化炼油炼化改革的角度出发,全面调停关闭不合格的地炼。资料显示,经过大力度整改,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下(含100万吨)的193家地炼中关闭了111家,占总数的60%,整个山东范围内仅保留了21家规模较大的地炼企业。
此后,为了调整炼油炼化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国家还采取了诸如“支持中央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淘汰小炼油”、“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新建、扩建地炼企业”等措施;具体说来,如国家限制其土地审批、银行信贷等。看似严酷压缩地炼生存空间,实则促使石油石化行业提高标准,符合国家甚至国际要求,形成行业良好的发展规律。
2012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规定对液体石油产品征收消费税,其中几乎将地炼所有产品纳入范围。此次新政出台,可见国家对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空前强硬,严格整顿、控制市场上以各种名义倒票的贸易。
在国家政策的大环境下,地炼企业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地炼行业持续高效发展。
2.地方政府对地炼企业的态度
相比国家整顿、改革地炼企业发展的政策,地方政府采取折中保护态度。究其原因:
其一,地炼企业可缓解就业压力、创造用工缺口,资料显示其每年约提供1.7万人次的就业岗位;其二,地炼企业可增加地方税收、拉动GDP增长,2011年上半年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2亿元、利税65亿元、利润36亿元;其三,地炼企业可调节、支持国家成品油供应市场,“油荒”时期原油与成品油价格“倒挂”,为补充市场供应其代加工中石化1000万吨原油。
毋庸置疑,地炼企业是东营市的支柱产业,是成品油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力量。然而,地方政府折中保护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助长地炼偷税漏税的气焰、导致地炼不健康发展的态势。
3.国际原料油市场对地炼企业的影响
目前,我国地炼企业没有原油进口配额,大多从国外期货市场进口燃料油进行加工。但是,燃料油市场不稳定、波动较大,没有大容量油罐的地炼无法“低买高卖”,所以受国际原料油市场影响颇为严重,尤其是国际原油价格不断攀升,地炼企业生产成本日益加大。以燃料油为生的地炼显然无法实现综合效益提高,必然无法适应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
4.大型石油公司对地炼企业的影响
2008年至今,中海油重组利华益、海化等多家企业,中石油筹建“山东省炼油投资有限公司”,中石化进一步加紧收购地炼,国际巨头BP、康菲、道达尔、壳牌等也纷纷前来寻找发展机会……
如今而言,“油源换股权”不失为地炼企业寻求发展的最佳出路,与大型石油公司合作各取所长、各得所用,实现互利共赢。重要的是,这符合国家对炼油炼化板块的整体规划、符合各类资源的合理配置。
5.东营发展地炼企业的区域优势
依托胜利油田而起的东营地炼特有资源、集群、环境容量等优势,加之“黄蓝经济战略”稳定推行、东营港千万吨级码头建立完善,可谓是得到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是对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地炼必当重视自身改革,创收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三、自身的产业链对地炼企业的影响分析
1.输入环节——原料来源
据调查,地炼企业的原料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国家定额分配、国际期货贸易和落地油(指采油过程中没有进入集输管线而散落在采油区地面的石油或不法分子从输油管线凿孔偷盗而泄露出的石油等)市场。
从图2-1可直观地看出,1998年至2012年,随国家定额分配比例不断递减,地炼企业对国际期货贸易的依赖度已达90%。然而,“进口燃料油”实际是含硫量高、加工成本高、收油率低的劣质渣油,地炼炼制如此油品,必将严重腐蚀设备、污染环境,而且单位耗能高、产出质量差。此外,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的落地油约10万吨,落地油市场倒卖已经成为某些地炼的另一种原料供应来源。然而该部分原料油品杂,产量、质量实难保证。 因而,地炼企业不妨积极与国企合作,通过排产、代加工部分原油增加开工率,以降低对燃料油、落地油的依赖程度。
2.中间环节——生产加工
通过表2-1对比可以直观地显示,虽然海科化工和石化总厂的常减压装置、二次加工装置配备相当,但轻油采收率低近10个百分点,经分析存在以下四个因素:
1)原料油质量:海科化工主要的原料是燃料油,轻油组分少,含硫量高,对设备腐蚀大;而石化总厂的原料基本是高质原油,采收率高。
2)二次加工能力:催化裂化、催化加氢的目的是使重质油裂解并转化为轻质汽油、柴油等,而海科化工的催化能力与石化总厂相差较大,导致对原料利用率不高,在采油的质和量上有待提升。
3)设备装置质量:由于原油炼制设备造价高,地炼企业资金不足,无法做到及时换代更新,大多选择购买国企淘汰的二手设备装置,老龄化运行,效率低下。
4)安全检修周期:海科化工安检周期25天;而石化总厂可达40天,期间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和保养,因此炼油综合能耗较低、设备运行效率较高。
综上而言,地炼企业生产加工模式低下简单,一味追求金钱利润最大化;不利于高新技术的应用发展,不利于行业水平的显著提高。然而令人欣喜的是,目前许多地炼企业如海科瑞林、和利时等积极更新技术设备,进行产品转型和技术升级,走“油头化身”的精细化工之路。
除此之外,在生产加工环节,炼油炼化行业普遍存在火灾爆炸危险以及高能耗、高污染等问题,安全环保已成为企业、社会关注的焦点。
3.输出环节——产品销售
以东营市为例,地炼企业的产品销售以山东为重点,辐射至河北、河南、湖北等地。其具体的销售方式各有不同,详见表2-2。
通过对比分析可发现:地炼企业主要通过国企采购、商贩批发和自身销售三种渠道进入市场。而价格受控于市场、客户端不稳定、原料获取困难、产业链不完善等劣势,严重影响着地炼企业的销售运营。
此外,由于自身油品质量不达标,有些地炼以“调和油”名义,将劣质汽柴油与达标产品掺杂进行销售。地炼的这种行径已严重扰乱石油石化行业的秩序,循環往复,最终受害者将是国家和消费者。2013年1月北京雾霾天达26之久,炼油企业、油品质量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不得不令人警醒,一些地炼产品甚至无法达到国Ⅲ标准。
四、总结
地炼企业虽然存在产品质量差、加工成本高、生产结构不合理、安全环保不到位等劣势,以及偷税漏税、投机倒把等恶习,但机制灵活、反应速度快、决策效率高,且在补充成品油市场供应、增加就业岗位和地方税收贡献突出。
期待项目组做出进一步地分析调研,提出一种同样适用于其他地区地炼企业的“东营地炼模式”,使地炼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民”和谐共赢。
【关键词】地炼企业;面临问题;影响分析
一、引言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国内成品油消费的快速增长,石油石化产品的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其中,地炼企业(指地方性的炼油炼化企业)在补充国有石油公司炼制加工能力和稳定國内成品油市场供应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地炼企业存在加工手段简单、技术设备落后、管理水平低、产品质量差、单位能耗高、综合效益差等严重劣势,加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正所谓“全国地炼看山东,山东地炼看东营”,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反映地炼企业的生存现状和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项目组通过对山东省东营市政府、东营地区42家地炼企业的深入调研,结合现场访谈、问卷调查及查阅资料等方式,从生存的外部环境(国家政策、地方政府态度、国际原料油市场、大型石油公司影响以及东营区域优势等)和自身的产业链(原料来源、生产加工、产品销售等)两大方面进行了详尽深刻的分析。
二、生存的外部环境对地炼企业的影响分析
1.国家对地炼企业的政策
国家利用政策机制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尤其在石油石化等行业实行国有垄断。
国办发[1999]38号《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明文勒令地炼企业进行整改。其原因是:这一时期,地炼企业存在无规章生产、私建乱建、私下倒卖转手原油进行土法炼制等混乱现象,严重扰乱了行业原料和市场秩序。国家从深化炼油炼化改革的角度出发,全面调停关闭不合格的地炼。资料显示,经过大力度整改,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下(含100万吨)的193家地炼中关闭了111家,占总数的60%,整个山东范围内仅保留了21家规模较大的地炼企业。
此后,为了调整炼油炼化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国家还采取了诸如“支持中央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淘汰小炼油”、“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新建、扩建地炼企业”等措施;具体说来,如国家限制其土地审批、银行信贷等。看似严酷压缩地炼生存空间,实则促使石油石化行业提高标准,符合国家甚至国际要求,形成行业良好的发展规律。
2012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规定对液体石油产品征收消费税,其中几乎将地炼所有产品纳入范围。此次新政出台,可见国家对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空前强硬,严格整顿、控制市场上以各种名义倒票的贸易。
在国家政策的大环境下,地炼企业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地炼行业持续高效发展。
2.地方政府对地炼企业的态度
相比国家整顿、改革地炼企业发展的政策,地方政府采取折中保护态度。究其原因:
其一,地炼企业可缓解就业压力、创造用工缺口,资料显示其每年约提供1.7万人次的就业岗位;其二,地炼企业可增加地方税收、拉动GDP增长,2011年上半年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2亿元、利税65亿元、利润36亿元;其三,地炼企业可调节、支持国家成品油供应市场,“油荒”时期原油与成品油价格“倒挂”,为补充市场供应其代加工中石化1000万吨原油。
毋庸置疑,地炼企业是东营市的支柱产业,是成品油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力量。然而,地方政府折中保护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助长地炼偷税漏税的气焰、导致地炼不健康发展的态势。
3.国际原料油市场对地炼企业的影响
目前,我国地炼企业没有原油进口配额,大多从国外期货市场进口燃料油进行加工。但是,燃料油市场不稳定、波动较大,没有大容量油罐的地炼无法“低买高卖”,所以受国际原料油市场影响颇为严重,尤其是国际原油价格不断攀升,地炼企业生产成本日益加大。以燃料油为生的地炼显然无法实现综合效益提高,必然无法适应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
4.大型石油公司对地炼企业的影响
2008年至今,中海油重组利华益、海化等多家企业,中石油筹建“山东省炼油投资有限公司”,中石化进一步加紧收购地炼,国际巨头BP、康菲、道达尔、壳牌等也纷纷前来寻找发展机会……
如今而言,“油源换股权”不失为地炼企业寻求发展的最佳出路,与大型石油公司合作各取所长、各得所用,实现互利共赢。重要的是,这符合国家对炼油炼化板块的整体规划、符合各类资源的合理配置。
5.东营发展地炼企业的区域优势
依托胜利油田而起的东营地炼特有资源、集群、环境容量等优势,加之“黄蓝经济战略”稳定推行、东营港千万吨级码头建立完善,可谓是得到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是对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地炼必当重视自身改革,创收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三、自身的产业链对地炼企业的影响分析
1.输入环节——原料来源
据调查,地炼企业的原料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国家定额分配、国际期货贸易和落地油(指采油过程中没有进入集输管线而散落在采油区地面的石油或不法分子从输油管线凿孔偷盗而泄露出的石油等)市场。
从图2-1可直观地看出,1998年至2012年,随国家定额分配比例不断递减,地炼企业对国际期货贸易的依赖度已达90%。然而,“进口燃料油”实际是含硫量高、加工成本高、收油率低的劣质渣油,地炼炼制如此油品,必将严重腐蚀设备、污染环境,而且单位耗能高、产出质量差。此外,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的落地油约10万吨,落地油市场倒卖已经成为某些地炼的另一种原料供应来源。然而该部分原料油品杂,产量、质量实难保证。 因而,地炼企业不妨积极与国企合作,通过排产、代加工部分原油增加开工率,以降低对燃料油、落地油的依赖程度。
2.中间环节——生产加工
通过表2-1对比可以直观地显示,虽然海科化工和石化总厂的常减压装置、二次加工装置配备相当,但轻油采收率低近10个百分点,经分析存在以下四个因素:
1)原料油质量:海科化工主要的原料是燃料油,轻油组分少,含硫量高,对设备腐蚀大;而石化总厂的原料基本是高质原油,采收率高。
2)二次加工能力:催化裂化、催化加氢的目的是使重质油裂解并转化为轻质汽油、柴油等,而海科化工的催化能力与石化总厂相差较大,导致对原料利用率不高,在采油的质和量上有待提升。
3)设备装置质量:由于原油炼制设备造价高,地炼企业资金不足,无法做到及时换代更新,大多选择购买国企淘汰的二手设备装置,老龄化运行,效率低下。
4)安全检修周期:海科化工安检周期25天;而石化总厂可达40天,期间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和保养,因此炼油综合能耗较低、设备运行效率较高。
综上而言,地炼企业生产加工模式低下简单,一味追求金钱利润最大化;不利于高新技术的应用发展,不利于行业水平的显著提高。然而令人欣喜的是,目前许多地炼企业如海科瑞林、和利时等积极更新技术设备,进行产品转型和技术升级,走“油头化身”的精细化工之路。
除此之外,在生产加工环节,炼油炼化行业普遍存在火灾爆炸危险以及高能耗、高污染等问题,安全环保已成为企业、社会关注的焦点。
3.输出环节——产品销售
以东营市为例,地炼企业的产品销售以山东为重点,辐射至河北、河南、湖北等地。其具体的销售方式各有不同,详见表2-2。
通过对比分析可发现:地炼企业主要通过国企采购、商贩批发和自身销售三种渠道进入市场。而价格受控于市场、客户端不稳定、原料获取困难、产业链不完善等劣势,严重影响着地炼企业的销售运营。
此外,由于自身油品质量不达标,有些地炼以“调和油”名义,将劣质汽柴油与达标产品掺杂进行销售。地炼的这种行径已严重扰乱石油石化行业的秩序,循環往复,最终受害者将是国家和消费者。2013年1月北京雾霾天达26之久,炼油企业、油品质量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不得不令人警醒,一些地炼产品甚至无法达到国Ⅲ标准。
四、总结
地炼企业虽然存在产品质量差、加工成本高、生产结构不合理、安全环保不到位等劣势,以及偷税漏税、投机倒把等恶习,但机制灵活、反应速度快、决策效率高,且在补充成品油市场供应、增加就业岗位和地方税收贡献突出。
期待项目组做出进一步地分析调研,提出一种同样适用于其他地区地炼企业的“东营地炼模式”,使地炼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民”和谐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