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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整顿”,是挑战初始利益分配格局;第二次“整顿”的暂时结果,是使被挑战的利益格局获得合法化。“整顿”之名下面,有着多重陷阱
素有“关外第一市”之称的葫芦岛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是中国最重要的钼矿基地。占全世界九分之一、全中国三分之一的钼储量,埋藏在这里的地层深处。葫芦岛钼矿生产的一举一动,时刻牵动着世界钼产品市场的神经。
自1994年以来,这片富饶的矿藏实际掌握在数目庞大、层层分包的各色“承包人”手中,长期处于环境污染严重、矿难频发的状态。2005年2月,受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特大矿难死亡214人事件震慑,葫芦岛市下令辖区内所有钼矿停产,并随即展开整顿工作。在此后的一年里,葫芦岛市历经了两次不同主导者、方案迥异的钼矿整顿,其间不乏戏剧性的大起大落。
第一次整顿于2005年4月启动,以《杨钢地区钼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出台为标志,方案核心为集中矿权,合并使用。这场整顿开始不到一个月便告夭折。随之,葫芦岛市主要领导发生更迭,方案的主要倡导者、当地企业家齐明因另案“涉嫌妨碍公务罪”被拘,至今仍在司法程序中。
时隔半年,第二次整顿在2005年底悄然开始试点。葫芦岛的钼资源主要集中在该市东北部连山区的杨家杖子和钢屯镇,当地称为杨钢地区。此次试点在钢屯镇拉开帷幕,以钢屯镇二钼矿为基础成立的葫芦岛连山钼业元宝山采矿有限公司(下称元宝山公司),宣布对外拍卖其49%的股权。据悉, 这正是第二次整顿的起点——类似招标将在整个葫芦岛钼矿区推而广之。
2006年1月24日,招标会如期举行,葫芦岛市市政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亲自坐镇。然而,预想中的激烈竞标场面并没有出现,四家不知名的企业和一位自然人参与了投标。最终,三家企业胜出。
当地钼矿业人士对此结果并不感到意外。一位中途退出招标的钼制品企业负责人告诉《财经》:“谁能中标,在开标前大家已心知肚明。”
据悉,其中两家中标企业的真正掌控人,正是钢屯镇二钼矿原承包者之一、当地赫赫有名的钼矿主谭九钢。包括谭在内的钼矿承包商们,正是在夭折的、以集中矿权为口号的上一轮整顿中被排斥的一方。
两次钼矿整顿结果迥异,但有一点似乎是共同的:采矿权在资源性产品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成为众所争夺的“肥肉”。挑战者借“整顿”力图颠覆采矿权分配的初始格局,而结果是,既得利益借“整顿”进一步夯实了这一格局。葫芦岛钼矿资源合理开采的目标,却仍然遥不可及。
2006年春节前,《财经》记者赴葫芦岛实地采访,详细了解了两次整顿的前因后果。目前,葫芦岛钼矿的整顿还在进行中,在“整顿”的名义下,现实与目标的距离似乎正在拉大。
禁令虚设
钼是一种稀有金属,主要用于冶炼特种合金钢。自上个世纪60年代起,葫芦岛钼资源的集中地杨钢地区便成为国内开发最早、规模最大的钼产品基地。
杨钢地区钼矿开采进入混乱状态始于1997年。其时,国际市场的钼产品价格持续走高,从每吨3万元猛涨到9万元,最高曾达到23万元。开采钼矿带来的高额利润,使得杨钢地区成为外界眼中的聚宝盆,开矿者蜂拥而至。
同年,连山区同意私人以及个体私营企业对所属钢屯镇的钼矿进行承包,承包期为三年到五年不等。钢屯镇经委直属四家矿山企业,当地分别称为一、二、四、八钼矿。这四个矿很快各有所属,承包方全部为私人。
尽管有关承包合同明确规定,承包方不经镇政府同意私自转包坑口,政府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但这一条款显然形同虚设。事实上,大多数所谓承包者很快便将到手的钼矿高价倒手,且化整为零,从而转包给更多的人。
于是,钢屯镇钼矿的实际承包人数达到了承包合同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一个钼矿坑口会出现几个人乃至几十个人一同经营开采的现象。作为钼矿矿权所有权者的钢屯镇政府对承包状况的控制形同放弃。
层层转包的背后是一条长长的利益分食链条。以钢屯镇的一钼矿为例,1997年签订的承包合同显示承包费用为900万元(承包期为五年)。据估算,品质较高的一钼矿日产钼精砂30吨左右,以平均每吨钼含量45%计,钼金属产量在13吨左右,年产量则达到5000吨。其时,国际钼市场的平均价格为每吨2.8万元,承包者一年的收入就可达到1.4亿元。
据《财经》了解,当年一钼矿的承包者名为王会本,一钼矿的12个坑口的9个坑口迅速被他转包一空,有的坑口在层层转包后早已不知所属。仅靠转包,王已获利甚丰。
另一矿区杨家杖子的情况同样如此。杨家杖子矿山原属葫芦岛杨家杖子矿务局,于1999年由连山区政府接管,并就钼矿资产组建了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钼业工业公司。该公司所属的12个矿山企业均承包给了私人。
根据199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和采矿权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转让:一是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二是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等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
1998年出台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尽管法有明文,杨钢地区的违规承包并未得到纠正,反而愈演愈烈。例如在钢屯镇,钼矿第一轮承包期(2002年)还未到,2001年,镇政府再度与原承包人续签了合同。
2001年11月3日,国务院为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颁布了第85号令——《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意见》规定,“对擅自非法承包、租赁或擅自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可是,记者看到一份签订日期为2001年11月13日的一钼矿续包合同,时间正是有关意见颁布后的十天。禁令形同废纸。
不仅如此,杨钢地区的第二轮承包给予承包者的条件更加优惠。一份合同显示,承包费从1997年的900万元锐减到500万元。
钼矿乱象
层层转包必然导致实际矿权高度分散,一个矿井下有多个分散的小矿主的领地。可想而知,矿主们必然选择最大限度采掘。你不挖,别人就来挖。
目前,杨钢地区的矿山下已是“四通八达”,常常出现坍塌事故。“以前还有地界的划分,现在已经没有了——只靠势力,哪个老板的势力强就可以多挖矿石。”当地一位老矿工告诉记者。
不断增加的坑口使得矿山表面满目疮痍。在杨家杖子矿区不足10平方公里的地方上,散布着126个坑口和122家小选矿厂。采矿后留下的废石料在山上堆起一个个山包,当地人称“悬河”一旦坍塌,很可能殃及山下的村庄。
在当地,人们已对频发的矿难感到麻木。据介绍,按照最新价格,死难矿工若是当地人,矿主赔偿30万元;外地民工则“七八万元就打发了”。
私营矿主们的暴利中,还有一部分来自于逃税。据当地矿工介绍,杨钢地区钼矿石的交易几乎都是现金往来。“无论多少钱。几千万也好,都是现金,否则没有矿主会卖给你。”一位老矿工告诉记者。
2003年,钢屯镇政府财政赤字达到1.5亿元,镇办的选矿厂也都处于停工状态。杨家杖子同样没有因钼矿承包而得到应有的收益。截至2005年5月,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钼业工业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净资产为-3117万元。
2005年3月至5月间,葫芦岛市、连山区以及钢屯镇政坛发生一连串地震——葫芦岛市委副书记李春枝以及连山区和钢屯镇的多名领导干部陆续被“双规”。据悉,这些人所涉犯罪事实均与当地钼矿主有关。
钼矿承包与所导致的滥采乱象,果然事涉官矿勾结。
第一次整顿
2001年后,即两轮违规承包后,葫芦岛市钼矿资源破坏性开采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日益显现,来自各界要求有关部门整顿矿权的建议声起。这时,葫芦岛钼矿整顿中的一个关键人物齐明登场。
齐明是葫芦岛市高桥铁合金厂厂长,在当地颇有影响和人望。高桥铁合金厂为齐的私人所有企业,产品以铁合金为主,涉及钼精矿、氧化钼砂、钼铁合金等钼系列产品,身处钼矿开采的下游,2003年成为连山区第一纳税大户,2004年出口额约8000万美元。
在钼矿行业,齐明也具有相当的影响力,曾任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钼及钼产品分会的第一届理事长。在业内,他被认为“具有营销头脑”且“敢做敢为”。作为钼及钼产品分会第一任理事长,齐明曾力促钼产品出口“最低价格”的达成。一位钼制品企业负责人认为,“如果不出事”,齐很可能在2005年底的改选中连任。
2004年1月,身为区人大代表的齐明向连山区人大提交了《关于加大对钢屯钼业税收力度的建议》。齐明的建议直指当地的官矿勾结和违法承包,提出应调整钢屯镇领导班子,加大税收征收力度,并收回钢屯镇钼矿“违法”承包合同。
此举激怒了当地钼矿主。2004年3月,他们联合停止向齐明提供钼矿石。双方从此势同水火。
齐明所递交提案没有下文,遂通过政府渠道向上反映葫芦岛市钼矿问题。很快,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确认整个杨钢地区钼矿的承包为违法。齐的主张也得到当时葫芦岛市政府的认同。时任代市长的张竞强(后于2005年1月当选市长)曾公开表示,“违法承包的合同到期一个,收一个”。2004年6月,《人民日报》记者采写的“破坏珍稀资源,孽生腐败交易——葫芦岛违法承包滥采钼矿屡禁不止”的内参,受到国务院领导关注。
一个月后,辽宁省监察厅派出由一副厅长牵头的调查组赶赴葫芦岛。但在有关调查报告递交后不久,该副厅长即被调往辽宁省阜新市。这份调查报告至今没有公开。
2004年年末,根据辽宁省政府《关于开展杨钢地区矿业秩序整治的通知》,葫芦岛市提出了对杨钢地区钼矿资源整合及规范经营方式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有二:一是强行关闭“非法开采”的矿山、矿点和选矿厂;二是整合杨钢地区的矿业企业,实行“一证(采矿许可证)一企”。
葫芦岛市连山区政府在2005年4月出台了《杨钢地区钼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由钢屯镇和杨家杖子工业公司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为51%,其余49%的股权向民营投资开放,“区内从事钼矿采、选、冶的有一定规模商誉良好的企业则被优先考虑”。
第一次矿权整顿就此启动。整顿操作相当快捷,一个月后,新成立的葫芦岛市联合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发布了引资公告。公告显示,该公司由杨家杖子工业公司和钢屯镇所属涉钼企业组合而成,注册资本4.08亿元。该公司作为发起股东,在吸引民间投资的基础上,将组建葫芦岛市杨钢钼业有限公司(下称杨钢钼业)。
杨钢钼业的注册资本为8亿元,下设若干分公司,负责管理各个区域的采矿和选矿。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内部结算、销售以及纳税将统一由总公司来负责。这对现有各为其政的承包格局,是一个重大的调整。
据悉,在短短的五天期限内,共有12亿元的民营资本报名入股,超过计划引资额的两倍。2005年5月20日,葫芦岛市宣布,一周后将召开杨钢地区钼业整顿动员大会。
而这一整顿方案并未得到辽宁省有关部门认可。当晚,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和省纪委将葫芦岛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和经委主任召至沈阳开会。次日,葫芦岛市传达了省级有关部门的意见——方案尚不完善,暂停实施。
一周后,5月27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张东生不再担任中共葫芦岛市委书记、常委职务,由原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陈晓琨接任。葫芦岛市市长张竞强则于7月间调离,转任铁岭市代市长。
齐明的个人命运,在方案暂停实施后发生了逆转。2005年6月3日,辽宁省公安厅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其拘留。据齐明的律师介绍,齐明曾在两年前的一次车祸后与交警发生冲突,交警为此受伤。其后,齐明又被控涉嫌偷税漏税。
目前,齐明被关押在沈阳市一看守所内,检察机关尚未提起公诉。
第二次整顿
半年后,即2005年年底,新的整顿方案出炉。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负责人对《财经》表示,老方案被推翻的原因在于“缺乏透明度……矿权集中在总公司,很有可能掌控在少数人的手里”。这个意见,记者在葫芦岛采访时,也屡屡听闻;而这里的“少数人”,即指以齐明为代表的新的利益群体。
据接近齐明的人士介绍,齐个人当时筹措了3000多万元的入股资金。据称,他是杨钢钼业的总经理的不二人选。
分析人士同时指出,在老方案中,对民间投资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即“区别对待”。如,“已在整顿中被强禁性关闭或吊销相关证照和已查实存在偷税和严重漏税行为的企业,不再考虑其入股问题”;“优先考虑区内从事钼采、选、冶的有一定规模的商誉良好、纳税创汇大户”;“按2003年以来的纳税额分出相应的档次,纳税额大的可多入股,纳税额小的相对少入股”——显然,原来的钼矿承包者被排除在“合格”民间投资者之外。
此外,在引资上,“老方案”实行“限高不限低”,即入资额不得超过一定标准。这一条款,对于已经暴富的承包矿主们来说,亦是不利。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基于葫芦岛钼矿整顿的复杂性,整改的态度“非常谨慎”。这次只对一个采矿企业进行整改,正是“摸着石头过河”。
基于此,形成了新的整顿方案。比较新老两个方案可以发现,在形式上有相似之处,即在整个葫芦岛钼矿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成立一家总公司,当地政府掌握控股权。老方案中,当地政府持有总公司51%的股权;新方案中,连山钼业的股权情况秘而不宣,但可以确定的是,政府保持了控股地位。一种普遍的猜测是,新方案中,政府的持股比例大幅提高。同时,基于不同的矿区成立若干家公司(下称矿区公司)。
不同之处在于民营资本的进入对象、矿区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以及矿权的归属等。在这些关键问题上,新老方案相去甚远。
首先,老方案中,民营资本进入总公司,由其下属公司经营矿山;而新方案中,入资对象直接是钼矿的经营主体——矿区公司。
其次,老方案中,总公司与矿区公司之间是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矿区公司不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采矿权统一收归总公司所有,分公司只进行经营上的管理,财务、销售、纳税由总公司统一进行;新方案则赋予了矿区公司以独立法人资格,为总公司的子公司,拥有独立的企业经营管理权。
相比之下,老方案中的权力核心在总公司。谁控制了总公司,谁就成为葫芦岛钼矿业的“掌门人”,也是利益分配的起点;新方案的权力核心在依托于各矿的独立子公司,利益格局极易成为过往的镜像。最关键的采矿权,被放在了矿区子公司——当然,新方案亦规定,谁获得矿区公司的采矿权,由市场招标决定。
根据2005年12月底发布的《葫芦岛连山钼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招标公告》,为此应运而生的葫芦岛连山钼业有限公司(下称连山公司)与元宝山公司分别成立于2005年12月6日和12月23日,前者持有后者99.97%的股份。元宝山公司为原钢屯二钼矿。而对元宝山公司的股权招标,则被视为矿权整顿的关键一步。
但是,不知是由于时间过于仓促——招标文件的发售只有五天时间,还是招标信息并不为更多人所知,预想中的激烈竞标场面并没有出现。从最后的结果看,只有四家企业和一个自然人参与了投标。最终,三家公司——内蒙古强海进出口工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富都铁合金有限公司、葫芦岛荣昌钼制品有限公司——胜出,中标总额为8100万元人民币。
尽管三家中标企业均名不见经传,当地钼矿业内人士对这样的结果却表示并不意外。据悉,三家中标企业中两家的真正掌控人正是二钼矿的原承包者之一、当地赫赫有名钼矿主谭九钢。有关资料显示,以3020万元拔得头筹的葫芦岛荣昌钼制品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谭九钢的弟弟谭九昌,谭九钢的叔叔则在内蒙古富都铁合金有限公司持有40%的股份。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内蒙古强海进出口工贸有限公司竟然是一家已经被注销的企业。这家企业如何通过了招标的资质审查,进而成为最后的赢家,也是本次招标的一大疑团。
利益“跷跷板”
如此“巧合”,让当地很多人议论纷纷。在采访中,很多利益相关者对记者表示,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民主程序,在这轮刚刚启动的市场化招标中,既得利益层之外的资金是否有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值得怀疑。
此外,相对于老方案而言,新方案对于矿业权——矿业整顿的核心所在——采取了“有限上收”的方式,即并非集中于连山钼业的总公司层面,而根据杨钢地区现有矿段,实行“一证一经营主体”。尽管总公司保持着表面上的控股地位,但实际上矿权的真正控制者是各个子公司,存在再度失控之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钱平凡认为,矿权转让应按照市场化原则来进行,通过竞争使得最有能力经营者脱颖而出。一方面,只有通过市场,才能使得矿权的真正价值得以体现,国家利益实现最大化;另一方面,矿权所有者也才会对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包括对环境进行保护,实现安全生产等。
钱平凡同时强调,遵循真正的市场化理念是市场化转让的前提。采用市场化方式并不一定意味着市场化的结果。招标活动只是实现资源市场价格的一种手段,而现实中,被操纵和扭曲的招标拍卖比比皆是,原因就在于并非出于真正市场化初衷。
专家指出,对于非战略性资源,国家没有必要一定占有控股权,“一旦政府参与其中甚至占据主导地位,真正的市场化将难以得到保证,官商勾结很难避免。”据国土资源部的介绍,钼并不属于国家战略储备资源。
新老方案的主导者均为当地政府。葫芦岛的钼矿整顿,似乎成了一个“跷跷板”,不同的利益方此长彼消,此进彼退。而在此过程中,葫芦岛钼矿的乱相还在继续——破坏性开掘依然在矿山各处进行,矿工的生命安全始终面临威胁。
《财经》在葫芦岛钼矿产区钢屯镇采访时获悉,2005年10月4日,钢屯镇小马沟钼矿发生意外伤亡事件,十名外地民工在井下背矿时,被有毒气体熏倒而死亡。
一位背了几十年矿的刘姓老矿工告诉记者,他们这一年并没有歇着,一直有活干。为了避开检查,通常在下午3点下井,早上7点上来;或者7点以前下井,下午4点以后再上来。
记者结束采访离开葫芦岛前,适逢一场大雪降临葫芦岛市。铅灰色的阴云下,大片大片的雪花纷纷扬扬飘落,杨钢地区马尾沟矿区一片静寂,似乎所有钼矿都处于停产中。
然而,就在2005年10月发生重大矿难的坑口不远处,记者发现了一堆黑色的钼矿石,在一片皑皑白雪中尤为触目。
一位矿工告诉记者,这堆矿石是新开采出来的,大概有两三万吨,价值六七千万元。
素有“关外第一市”之称的葫芦岛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是中国最重要的钼矿基地。占全世界九分之一、全中国三分之一的钼储量,埋藏在这里的地层深处。葫芦岛钼矿生产的一举一动,时刻牵动着世界钼产品市场的神经。
自1994年以来,这片富饶的矿藏实际掌握在数目庞大、层层分包的各色“承包人”手中,长期处于环境污染严重、矿难频发的状态。2005年2月,受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特大矿难死亡214人事件震慑,葫芦岛市下令辖区内所有钼矿停产,并随即展开整顿工作。在此后的一年里,葫芦岛市历经了两次不同主导者、方案迥异的钼矿整顿,其间不乏戏剧性的大起大落。
第一次整顿于2005年4月启动,以《杨钢地区钼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出台为标志,方案核心为集中矿权,合并使用。这场整顿开始不到一个月便告夭折。随之,葫芦岛市主要领导发生更迭,方案的主要倡导者、当地企业家齐明因另案“涉嫌妨碍公务罪”被拘,至今仍在司法程序中。
时隔半年,第二次整顿在2005年底悄然开始试点。葫芦岛的钼资源主要集中在该市东北部连山区的杨家杖子和钢屯镇,当地称为杨钢地区。此次试点在钢屯镇拉开帷幕,以钢屯镇二钼矿为基础成立的葫芦岛连山钼业元宝山采矿有限公司(下称元宝山公司),宣布对外拍卖其49%的股权。据悉, 这正是第二次整顿的起点——类似招标将在整个葫芦岛钼矿区推而广之。
2006年1月24日,招标会如期举行,葫芦岛市市政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亲自坐镇。然而,预想中的激烈竞标场面并没有出现,四家不知名的企业和一位自然人参与了投标。最终,三家企业胜出。
当地钼矿业人士对此结果并不感到意外。一位中途退出招标的钼制品企业负责人告诉《财经》:“谁能中标,在开标前大家已心知肚明。”
据悉,其中两家中标企业的真正掌控人,正是钢屯镇二钼矿原承包者之一、当地赫赫有名的钼矿主谭九钢。包括谭在内的钼矿承包商们,正是在夭折的、以集中矿权为口号的上一轮整顿中被排斥的一方。
两次钼矿整顿结果迥异,但有一点似乎是共同的:采矿权在资源性产品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成为众所争夺的“肥肉”。挑战者借“整顿”力图颠覆采矿权分配的初始格局,而结果是,既得利益借“整顿”进一步夯实了这一格局。葫芦岛钼矿资源合理开采的目标,却仍然遥不可及。
2006年春节前,《财经》记者赴葫芦岛实地采访,详细了解了两次整顿的前因后果。目前,葫芦岛钼矿的整顿还在进行中,在“整顿”的名义下,现实与目标的距离似乎正在拉大。
禁令虚设
钼是一种稀有金属,主要用于冶炼特种合金钢。自上个世纪60年代起,葫芦岛钼资源的集中地杨钢地区便成为国内开发最早、规模最大的钼产品基地。
杨钢地区钼矿开采进入混乱状态始于1997年。其时,国际市场的钼产品价格持续走高,从每吨3万元猛涨到9万元,最高曾达到23万元。开采钼矿带来的高额利润,使得杨钢地区成为外界眼中的聚宝盆,开矿者蜂拥而至。
同年,连山区同意私人以及个体私营企业对所属钢屯镇的钼矿进行承包,承包期为三年到五年不等。钢屯镇经委直属四家矿山企业,当地分别称为一、二、四、八钼矿。这四个矿很快各有所属,承包方全部为私人。
尽管有关承包合同明确规定,承包方不经镇政府同意私自转包坑口,政府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但这一条款显然形同虚设。事实上,大多数所谓承包者很快便将到手的钼矿高价倒手,且化整为零,从而转包给更多的人。
于是,钢屯镇钼矿的实际承包人数达到了承包合同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一个钼矿坑口会出现几个人乃至几十个人一同经营开采的现象。作为钼矿矿权所有权者的钢屯镇政府对承包状况的控制形同放弃。
层层转包的背后是一条长长的利益分食链条。以钢屯镇的一钼矿为例,1997年签订的承包合同显示承包费用为900万元(承包期为五年)。据估算,品质较高的一钼矿日产钼精砂30吨左右,以平均每吨钼含量45%计,钼金属产量在13吨左右,年产量则达到5000吨。其时,国际钼市场的平均价格为每吨2.8万元,承包者一年的收入就可达到1.4亿元。
据《财经》了解,当年一钼矿的承包者名为王会本,一钼矿的12个坑口的9个坑口迅速被他转包一空,有的坑口在层层转包后早已不知所属。仅靠转包,王已获利甚丰。
另一矿区杨家杖子的情况同样如此。杨家杖子矿山原属葫芦岛杨家杖子矿务局,于1999年由连山区政府接管,并就钼矿资产组建了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钼业工业公司。该公司所属的12个矿山企业均承包给了私人。
根据199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和采矿权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转让:一是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二是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等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
1998年出台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尽管法有明文,杨钢地区的违规承包并未得到纠正,反而愈演愈烈。例如在钢屯镇,钼矿第一轮承包期(2002年)还未到,2001年,镇政府再度与原承包人续签了合同。
2001年11月3日,国务院为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颁布了第85号令——《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意见》规定,“对擅自非法承包、租赁或擅自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可是,记者看到一份签订日期为2001年11月13日的一钼矿续包合同,时间正是有关意见颁布后的十天。禁令形同废纸。
不仅如此,杨钢地区的第二轮承包给予承包者的条件更加优惠。一份合同显示,承包费从1997年的900万元锐减到500万元。
钼矿乱象
层层转包必然导致实际矿权高度分散,一个矿井下有多个分散的小矿主的领地。可想而知,矿主们必然选择最大限度采掘。你不挖,别人就来挖。
目前,杨钢地区的矿山下已是“四通八达”,常常出现坍塌事故。“以前还有地界的划分,现在已经没有了——只靠势力,哪个老板的势力强就可以多挖矿石。”当地一位老矿工告诉记者。
不断增加的坑口使得矿山表面满目疮痍。在杨家杖子矿区不足10平方公里的地方上,散布着126个坑口和122家小选矿厂。采矿后留下的废石料在山上堆起一个个山包,当地人称“悬河”一旦坍塌,很可能殃及山下的村庄。
在当地,人们已对频发的矿难感到麻木。据介绍,按照最新价格,死难矿工若是当地人,矿主赔偿30万元;外地民工则“七八万元就打发了”。
私营矿主们的暴利中,还有一部分来自于逃税。据当地矿工介绍,杨钢地区钼矿石的交易几乎都是现金往来。“无论多少钱。几千万也好,都是现金,否则没有矿主会卖给你。”一位老矿工告诉记者。
2003年,钢屯镇政府财政赤字达到1.5亿元,镇办的选矿厂也都处于停工状态。杨家杖子同样没有因钼矿承包而得到应有的收益。截至2005年5月,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钼业工业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净资产为-3117万元。
2005年3月至5月间,葫芦岛市、连山区以及钢屯镇政坛发生一连串地震——葫芦岛市委副书记李春枝以及连山区和钢屯镇的多名领导干部陆续被“双规”。据悉,这些人所涉犯罪事实均与当地钼矿主有关。
钼矿承包与所导致的滥采乱象,果然事涉官矿勾结。
第一次整顿
2001年后,即两轮违规承包后,葫芦岛市钼矿资源破坏性开采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日益显现,来自各界要求有关部门整顿矿权的建议声起。这时,葫芦岛钼矿整顿中的一个关键人物齐明登场。
齐明是葫芦岛市高桥铁合金厂厂长,在当地颇有影响和人望。高桥铁合金厂为齐的私人所有企业,产品以铁合金为主,涉及钼精矿、氧化钼砂、钼铁合金等钼系列产品,身处钼矿开采的下游,2003年成为连山区第一纳税大户,2004年出口额约8000万美元。
在钼矿行业,齐明也具有相当的影响力,曾任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钼及钼产品分会的第一届理事长。在业内,他被认为“具有营销头脑”且“敢做敢为”。作为钼及钼产品分会第一任理事长,齐明曾力促钼产品出口“最低价格”的达成。一位钼制品企业负责人认为,“如果不出事”,齐很可能在2005年底的改选中连任。
2004年1月,身为区人大代表的齐明向连山区人大提交了《关于加大对钢屯钼业税收力度的建议》。齐明的建议直指当地的官矿勾结和违法承包,提出应调整钢屯镇领导班子,加大税收征收力度,并收回钢屯镇钼矿“违法”承包合同。
此举激怒了当地钼矿主。2004年3月,他们联合停止向齐明提供钼矿石。双方从此势同水火。
齐明所递交提案没有下文,遂通过政府渠道向上反映葫芦岛市钼矿问题。很快,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确认整个杨钢地区钼矿的承包为违法。齐的主张也得到当时葫芦岛市政府的认同。时任代市长的张竞强(后于2005年1月当选市长)曾公开表示,“违法承包的合同到期一个,收一个”。2004年6月,《人民日报》记者采写的“破坏珍稀资源,孽生腐败交易——葫芦岛违法承包滥采钼矿屡禁不止”的内参,受到国务院领导关注。
一个月后,辽宁省监察厅派出由一副厅长牵头的调查组赶赴葫芦岛。但在有关调查报告递交后不久,该副厅长即被调往辽宁省阜新市。这份调查报告至今没有公开。
2004年年末,根据辽宁省政府《关于开展杨钢地区矿业秩序整治的通知》,葫芦岛市提出了对杨钢地区钼矿资源整合及规范经营方式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有二:一是强行关闭“非法开采”的矿山、矿点和选矿厂;二是整合杨钢地区的矿业企业,实行“一证(采矿许可证)一企”。
葫芦岛市连山区政府在2005年4月出台了《杨钢地区钼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由钢屯镇和杨家杖子工业公司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为51%,其余49%的股权向民营投资开放,“区内从事钼矿采、选、冶的有一定规模商誉良好的企业则被优先考虑”。
第一次矿权整顿就此启动。整顿操作相当快捷,一个月后,新成立的葫芦岛市联合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发布了引资公告。公告显示,该公司由杨家杖子工业公司和钢屯镇所属涉钼企业组合而成,注册资本4.08亿元。该公司作为发起股东,在吸引民间投资的基础上,将组建葫芦岛市杨钢钼业有限公司(下称杨钢钼业)。
杨钢钼业的注册资本为8亿元,下设若干分公司,负责管理各个区域的采矿和选矿。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内部结算、销售以及纳税将统一由总公司来负责。这对现有各为其政的承包格局,是一个重大的调整。
据悉,在短短的五天期限内,共有12亿元的民营资本报名入股,超过计划引资额的两倍。2005年5月20日,葫芦岛市宣布,一周后将召开杨钢地区钼业整顿动员大会。
而这一整顿方案并未得到辽宁省有关部门认可。当晚,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和省纪委将葫芦岛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和经委主任召至沈阳开会。次日,葫芦岛市传达了省级有关部门的意见——方案尚不完善,暂停实施。
一周后,5月27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张东生不再担任中共葫芦岛市委书记、常委职务,由原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陈晓琨接任。葫芦岛市市长张竞强则于7月间调离,转任铁岭市代市长。
齐明的个人命运,在方案暂停实施后发生了逆转。2005年6月3日,辽宁省公安厅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其拘留。据齐明的律师介绍,齐明曾在两年前的一次车祸后与交警发生冲突,交警为此受伤。其后,齐明又被控涉嫌偷税漏税。
目前,齐明被关押在沈阳市一看守所内,检察机关尚未提起公诉。
第二次整顿
半年后,即2005年年底,新的整顿方案出炉。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负责人对《财经》表示,老方案被推翻的原因在于“缺乏透明度……矿权集中在总公司,很有可能掌控在少数人的手里”。这个意见,记者在葫芦岛采访时,也屡屡听闻;而这里的“少数人”,即指以齐明为代表的新的利益群体。
据接近齐明的人士介绍,齐个人当时筹措了3000多万元的入股资金。据称,他是杨钢钼业的总经理的不二人选。
分析人士同时指出,在老方案中,对民间投资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即“区别对待”。如,“已在整顿中被强禁性关闭或吊销相关证照和已查实存在偷税和严重漏税行为的企业,不再考虑其入股问题”;“优先考虑区内从事钼采、选、冶的有一定规模的商誉良好、纳税创汇大户”;“按2003年以来的纳税额分出相应的档次,纳税额大的可多入股,纳税额小的相对少入股”——显然,原来的钼矿承包者被排除在“合格”民间投资者之外。
此外,在引资上,“老方案”实行“限高不限低”,即入资额不得超过一定标准。这一条款,对于已经暴富的承包矿主们来说,亦是不利。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基于葫芦岛钼矿整顿的复杂性,整改的态度“非常谨慎”。这次只对一个采矿企业进行整改,正是“摸着石头过河”。
基于此,形成了新的整顿方案。比较新老两个方案可以发现,在形式上有相似之处,即在整个葫芦岛钼矿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成立一家总公司,当地政府掌握控股权。老方案中,当地政府持有总公司51%的股权;新方案中,连山钼业的股权情况秘而不宣,但可以确定的是,政府保持了控股地位。一种普遍的猜测是,新方案中,政府的持股比例大幅提高。同时,基于不同的矿区成立若干家公司(下称矿区公司)。
不同之处在于民营资本的进入对象、矿区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以及矿权的归属等。在这些关键问题上,新老方案相去甚远。
首先,老方案中,民营资本进入总公司,由其下属公司经营矿山;而新方案中,入资对象直接是钼矿的经营主体——矿区公司。
其次,老方案中,总公司与矿区公司之间是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矿区公司不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采矿权统一收归总公司所有,分公司只进行经营上的管理,财务、销售、纳税由总公司统一进行;新方案则赋予了矿区公司以独立法人资格,为总公司的子公司,拥有独立的企业经营管理权。
相比之下,老方案中的权力核心在总公司。谁控制了总公司,谁就成为葫芦岛钼矿业的“掌门人”,也是利益分配的起点;新方案的权力核心在依托于各矿的独立子公司,利益格局极易成为过往的镜像。最关键的采矿权,被放在了矿区子公司——当然,新方案亦规定,谁获得矿区公司的采矿权,由市场招标决定。
根据2005年12月底发布的《葫芦岛连山钼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招标公告》,为此应运而生的葫芦岛连山钼业有限公司(下称连山公司)与元宝山公司分别成立于2005年12月6日和12月23日,前者持有后者99.97%的股份。元宝山公司为原钢屯二钼矿。而对元宝山公司的股权招标,则被视为矿权整顿的关键一步。
但是,不知是由于时间过于仓促——招标文件的发售只有五天时间,还是招标信息并不为更多人所知,预想中的激烈竞标场面并没有出现。从最后的结果看,只有四家企业和一个自然人参与了投标。最终,三家公司——内蒙古强海进出口工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富都铁合金有限公司、葫芦岛荣昌钼制品有限公司——胜出,中标总额为8100万元人民币。
尽管三家中标企业均名不见经传,当地钼矿业内人士对这样的结果却表示并不意外。据悉,三家中标企业中两家的真正掌控人正是二钼矿的原承包者之一、当地赫赫有名钼矿主谭九钢。有关资料显示,以3020万元拔得头筹的葫芦岛荣昌钼制品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谭九钢的弟弟谭九昌,谭九钢的叔叔则在内蒙古富都铁合金有限公司持有40%的股份。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内蒙古强海进出口工贸有限公司竟然是一家已经被注销的企业。这家企业如何通过了招标的资质审查,进而成为最后的赢家,也是本次招标的一大疑团。
利益“跷跷板”
如此“巧合”,让当地很多人议论纷纷。在采访中,很多利益相关者对记者表示,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民主程序,在这轮刚刚启动的市场化招标中,既得利益层之外的资金是否有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值得怀疑。
此外,相对于老方案而言,新方案对于矿业权——矿业整顿的核心所在——采取了“有限上收”的方式,即并非集中于连山钼业的总公司层面,而根据杨钢地区现有矿段,实行“一证一经营主体”。尽管总公司保持着表面上的控股地位,但实际上矿权的真正控制者是各个子公司,存在再度失控之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钱平凡认为,矿权转让应按照市场化原则来进行,通过竞争使得最有能力经营者脱颖而出。一方面,只有通过市场,才能使得矿权的真正价值得以体现,国家利益实现最大化;另一方面,矿权所有者也才会对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包括对环境进行保护,实现安全生产等。
钱平凡同时强调,遵循真正的市场化理念是市场化转让的前提。采用市场化方式并不一定意味着市场化的结果。招标活动只是实现资源市场价格的一种手段,而现实中,被操纵和扭曲的招标拍卖比比皆是,原因就在于并非出于真正市场化初衷。
专家指出,对于非战略性资源,国家没有必要一定占有控股权,“一旦政府参与其中甚至占据主导地位,真正的市场化将难以得到保证,官商勾结很难避免。”据国土资源部的介绍,钼并不属于国家战略储备资源。
新老方案的主导者均为当地政府。葫芦岛的钼矿整顿,似乎成了一个“跷跷板”,不同的利益方此长彼消,此进彼退。而在此过程中,葫芦岛钼矿的乱相还在继续——破坏性开掘依然在矿山各处进行,矿工的生命安全始终面临威胁。
《财经》在葫芦岛钼矿产区钢屯镇采访时获悉,2005年10月4日,钢屯镇小马沟钼矿发生意外伤亡事件,十名外地民工在井下背矿时,被有毒气体熏倒而死亡。
一位背了几十年矿的刘姓老矿工告诉记者,他们这一年并没有歇着,一直有活干。为了避开检查,通常在下午3点下井,早上7点上来;或者7点以前下井,下午4点以后再上来。
记者结束采访离开葫芦岛前,适逢一场大雪降临葫芦岛市。铅灰色的阴云下,大片大片的雪花纷纷扬扬飘落,杨钢地区马尾沟矿区一片静寂,似乎所有钼矿都处于停产中。
然而,就在2005年10月发生重大矿难的坑口不远处,记者发现了一堆黑色的钼矿石,在一片皑皑白雪中尤为触目。
一位矿工告诉记者,这堆矿石是新开采出来的,大概有两三万吨,价值六七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