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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的“涉黄”点名批评与不菲的合作费用、互联网电视监管细则的频繁出台、Google TV的全球强势发布……让正在步入发展轨道的中国联网电视产业变数横生。
绕不过去的内容监管
互联网电视向何处去?这是摆在每个彩电厂商面前的重大课题,也让相关产业链在广电总局和工信部之间的钢丝上左摇右摆。
“广电总局实行互联网电视牌照制度,具有很强的战略考虑。”在日前由康佳集团和中国电子商会联合主办的“首届康佳消费电子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高峰论坛”上,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表示。其实,从IPTV牌照、手机电视牌照、网络视听牌照到现在的互联网电视牌照,面对三网融合的博弈战,广电总局充分利用自己对于内容集成播控权的高度把控为广电系机构开辟了一条内容绿色通道,并将互联网电视厂商自行推出的视听内容、点播内容等打入“另册”。对于这一点,中国电子商会常务副会长王宁也只能无奈地呼吁,“目前PC、手机等产业纷纷触网,三网融合也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因此对产业链的整合创新迫在眉睫,我们应借鉴国外Hulu.com、谷歌等成功经验,制定扶植互联网电视发展的政策。”
然而呼吁只是呼吁,按照广电总局目前的内容许可证制度,互联网电视厂商必须与3家具有牌照的内容集成商合作。自行推出或者与视频网站合作推出的视听节目、点播节目等皆为违规。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张大钟在论坛上透露,文广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TVOS正在接受广电总局的验收,预计6月初可正式上线运营,目前与互联网电视相关的规范与文件已有9份,涉及内容监管、版权管理等多个方面,“至于商业模式,我们也正在和包括康佳在内的国内主流电视机厂家进行深入沟通。”这就意味着,广电部门在内容监管方面将有一套相对成熟的播控平台,届时可以实现对互联网电视的内容监控以及点对点收费等业务。
他山之石:开放平台战略
统一的内容监管保证了互联网电视内容的可靠性,体现了其作为“电视”的安全性,但是如何确保“互联网”的开放特性,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尴尬局面、为整个产业链带来真正的商业契合点,值得监管层和相关机构深思。
目前,彩电厂商虽然有3家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可以进行合作,但是用户通过互联网电视获得的内容及服务与目前的数字电视并无本质区别:以前是通过有线网收看有线运营商提供的电视节目,现在是通过互联网收看互联网电视牌照商提供的直播或点播型视频节目;所谓互联,其实只意味着用户在时间及内容的选择上有了一定的自主性。
而除了内容与数字电视雷同之外,这种模式还存在着其他一些问题:如牌照拥有方,难以通过海量内容满足用户个性比的需求或难以为用户提供更多类型的互联网应用服务。
对此,IDC大中华区总裁郭昕认为,苹果的平台模式对于国内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通过类似App Store的应用拉动用户将有助于打破互联网电视目前的发展困局。这与康佳2009年就主推开放式平台的互联网电视网锐以及首个基于功能手机硬件平台的手机应用软件商店“TeenGo天路”的思路不谋而合。据康佳集团彩电事业部研发中心副总经理仪海波透露,除试听节目之外,彩电厂家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游戏、电子商务、在线教育、邮件信息等服务则不在广电总局的牌照监管之列,这将给互联网电视的“互联网”之路提供了突围的缺口。
据康佳集团副总裁、研发中心总经理林盖科介绍,基于网锐全开放平台的康佳产品除了可提供传统互联网电视的直播及点播服务外,通过康佳自己开发的浏览器,用户可享受与PC平台完全相同的网站浏览服务;同时作为开放平台,用户及软件开发企业可利用康佳提供的SDK开发工具自由开发各种应用功能,如游戏等。基于此,电视传统的盈利模式很可能会发生根本性改变,“除了传统的广告模式外,与苹果的App Store类似,运营商及设备厂商还可以与应用开发者共享用户使用新应用带来的新收益,”郭昕对此表示了谨慎乐观。
其实,除了游戏等传统互联网应用之外,基于全开放平台的互联电视还可以为用户提供与MSN、QQ类似的即时通信服务,“用户只要使用的是安装了开放平台的产品,下载相关终端软件后就可以实现相互之间的互联互通。”林盖科表示,康佳已开始与国内主流彩电厂商就开放平台的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共识。
互联网的精髓是开放,开放平台能成为互联网电视的救命稻草吗?让我们拭目以待。
绕不过去的内容监管
互联网电视向何处去?这是摆在每个彩电厂商面前的重大课题,也让相关产业链在广电总局和工信部之间的钢丝上左摇右摆。
“广电总局实行互联网电视牌照制度,具有很强的战略考虑。”在日前由康佳集团和中国电子商会联合主办的“首届康佳消费电子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高峰论坛”上,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表示。其实,从IPTV牌照、手机电视牌照、网络视听牌照到现在的互联网电视牌照,面对三网融合的博弈战,广电总局充分利用自己对于内容集成播控权的高度把控为广电系机构开辟了一条内容绿色通道,并将互联网电视厂商自行推出的视听内容、点播内容等打入“另册”。对于这一点,中国电子商会常务副会长王宁也只能无奈地呼吁,“目前PC、手机等产业纷纷触网,三网融合也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因此对产业链的整合创新迫在眉睫,我们应借鉴国外Hulu.com、谷歌等成功经验,制定扶植互联网电视发展的政策。”
然而呼吁只是呼吁,按照广电总局目前的内容许可证制度,互联网电视厂商必须与3家具有牌照的内容集成商合作。自行推出或者与视频网站合作推出的视听节目、点播节目等皆为违规。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张大钟在论坛上透露,文广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TVOS正在接受广电总局的验收,预计6月初可正式上线运营,目前与互联网电视相关的规范与文件已有9份,涉及内容监管、版权管理等多个方面,“至于商业模式,我们也正在和包括康佳在内的国内主流电视机厂家进行深入沟通。”这就意味着,广电部门在内容监管方面将有一套相对成熟的播控平台,届时可以实现对互联网电视的内容监控以及点对点收费等业务。
他山之石:开放平台战略
统一的内容监管保证了互联网电视内容的可靠性,体现了其作为“电视”的安全性,但是如何确保“互联网”的开放特性,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尴尬局面、为整个产业链带来真正的商业契合点,值得监管层和相关机构深思。
目前,彩电厂商虽然有3家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可以进行合作,但是用户通过互联网电视获得的内容及服务与目前的数字电视并无本质区别:以前是通过有线网收看有线运营商提供的电视节目,现在是通过互联网收看互联网电视牌照商提供的直播或点播型视频节目;所谓互联,其实只意味着用户在时间及内容的选择上有了一定的自主性。
而除了内容与数字电视雷同之外,这种模式还存在着其他一些问题:如牌照拥有方,难以通过海量内容满足用户个性比的需求或难以为用户提供更多类型的互联网应用服务。
对此,IDC大中华区总裁郭昕认为,苹果的平台模式对于国内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通过类似App Store的应用拉动用户将有助于打破互联网电视目前的发展困局。这与康佳2009年就主推开放式平台的互联网电视网锐以及首个基于功能手机硬件平台的手机应用软件商店“TeenGo天路”的思路不谋而合。据康佳集团彩电事业部研发中心副总经理仪海波透露,除试听节目之外,彩电厂家利用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游戏、电子商务、在线教育、邮件信息等服务则不在广电总局的牌照监管之列,这将给互联网电视的“互联网”之路提供了突围的缺口。
据康佳集团副总裁、研发中心总经理林盖科介绍,基于网锐全开放平台的康佳产品除了可提供传统互联网电视的直播及点播服务外,通过康佳自己开发的浏览器,用户可享受与PC平台完全相同的网站浏览服务;同时作为开放平台,用户及软件开发企业可利用康佳提供的SDK开发工具自由开发各种应用功能,如游戏等。基于此,电视传统的盈利模式很可能会发生根本性改变,“除了传统的广告模式外,与苹果的App Store类似,运营商及设备厂商还可以与应用开发者共享用户使用新应用带来的新收益,”郭昕对此表示了谨慎乐观。
其实,除了游戏等传统互联网应用之外,基于全开放平台的互联电视还可以为用户提供与MSN、QQ类似的即时通信服务,“用户只要使用的是安装了开放平台的产品,下载相关终端软件后就可以实现相互之间的互联互通。”林盖科表示,康佳已开始与国内主流彩电厂商就开放平台的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共识。
互联网的精髓是开放,开放平台能成为互联网电视的救命稻草吗?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