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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康复护理应用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恢复期的临床效果。方法:选择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收治的38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组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9例,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方法,观察组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采用康复护理措施,比较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采用阳性症状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社会功能缺陷量表(SDSS)对患者治疗前和治疗后的症状和社会功能缺陷情况进行评估。结果:(1)与对照组对比,观察组治疗后PANSS评分明显更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治疗前对比,两组治疗后PANSS评分明显下降,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2)与对照组对比,观察组治疗后SDSS评分明显更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治疗前对比,两组治疗后SDSS评分明显下降,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康复护理干预的效果显著,能够有效地改善患者的症状,提高患者的社会功能,有利于促使患者重新面对社会与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