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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过庆阳市林业局和档案局共同努力,市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1999年~2013年)移交人馆。在退耕还林档案整理过程中,庆阳市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肃省林业厅、档案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将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分为文书档案、工程技术档案、会计档案、音像档案及电子档案五大类组成,依年度、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保存。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