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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对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近几年海阳市不断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建设,更好的保障了农村社会秩序稳定,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加速农村经济向前发展,但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依然面临不少突出问题,需要我们采取必要措施将其解决。
1、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①重视程度不高
要想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需要发挥村集体干部拥有的作用,农村干部在“三资”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重视程度不高的现象,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很多村干部的思想中都认为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并且一直沿用的是土地承包制度,能够管理的资产和资源数量并不多,不需要为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管理设置相应的管理措施。
②缺少对管理的有效监督
目前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财务记录问题和财务审计问题,导致上述两种问题突出的原因主要是缺少对“三资”管理的有效监督,相关领导人员并没有充分认识到“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三资”管理工作落实之后就置之不理,没有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造成了村集体财务工作不能够进行规范化管理,资产资源严重浪费,为滋生贪污腐败提供了温床。
③未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现阶段的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工作人员配置不齐全,管理人员财务专业水平有限,无法吸引专业人才等多方面问题。导致上述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三资”管理还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缺乏相应管理规范,工作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并且很多管理人员普遍失职,严重影响到“三资”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能够对村集体的资产资金和资源进行妥善的处理和利用。
2、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对策
①构建监督管理体系,提高重视程度
首先,全面落实村级民主监督管理。“三资”监管的源头在村级,村两委和村监委主要领导是做好“三资”监督管理的首要责任人,既要抓规范管理,又要带头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涉及“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召开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村监委负责对村级“三资”的日常监督,并就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正意见,接受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村集体反映。村集体的报账员主要对业务工作负责,定时将各项账目信息真实准确的记录下来,并做好最终的报账工作;其次,明确乡镇监管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要履行好“三资”管理的主体监督职责,切实把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去抓,乡镇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应该对村集体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工作,经常性的过问,分管领导要从细节方面入手,定期听取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多重问题,制定措施,检查督促村干部按章办事;再次,加强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设。乡镇政府要配齐配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队伍,确保人员到位并保持稳定。“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须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并对各村集体的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要认真审核各个村集体所提供的,财务收支账目和各项支票收据,在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相关责任人要补办相应的手续,否则拒绝办理报账。
②加强财务监督
首先,加强财务审计。乡镇要定期组织纪检、财政、民政、农经等部门对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年至少审计三分之一乡村,三年轮审一次。要重点做好村级干部在整个任期、离任过程中经济责任、村集体债务、土地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分配、补助经费使用等项目的专项审计。密切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的经济问题对重点内容进行重点审计,并将最终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经济问题,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行政法规,对违法人员进行依法处置,保证村集体的资产资源资金不受影响,不被浪费,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次,健全“三资”信息化平台。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把各村固定资产、资源(拍照)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扫描录入“三资”管理系统,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实现对村民关注的土地征用、资产租用、资源承包、利益分配等重大事项的信息化管理。完善“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保障村集体所提供的各种数据信息能够实时查询、全面公开,从而构建市县乡三级信息化监管体系,便于农民群众和上级部门查询和监督;最后,严肃责任追究。各乡镇要把“三资”管理的职责和要求纳入村为主考核机制,与绩效工资挂钩。凡是与“三资”管理相关的制度,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和落实,把群众干部对村集体的经济行为,资源利用行为有意见的,如果查实确实存在问题的,均不能参与各种评优创先活动。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随意改建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登记和评估资产,低价处理村集体资产资源,不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造成村集體资源资金资产严重浪费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③规范发展“三资”监管代理制度
各乡镇(街道)要重视“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激活“三资”监管代理机制创新和代理机构组织创新。加强对“三资”监管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建立长效的备案制度、工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村级报账员的管理,建立村级报帐员准入制度,落实省定的有关报酬待遇,村级报账员的调整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作者单位:265100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方圆街道农村经管站)
1、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①重视程度不高
要想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需要发挥村集体干部拥有的作用,农村干部在“三资”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重视程度不高的现象,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很多村干部的思想中都认为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并且一直沿用的是土地承包制度,能够管理的资产和资源数量并不多,不需要为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管理设置相应的管理措施。
②缺少对管理的有效监督
目前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财务记录问题和财务审计问题,导致上述两种问题突出的原因主要是缺少对“三资”管理的有效监督,相关领导人员并没有充分认识到“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三资”管理工作落实之后就置之不理,没有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造成了村集体财务工作不能够进行规范化管理,资产资源严重浪费,为滋生贪污腐败提供了温床。
③未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现阶段的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工作人员配置不齐全,管理人员财务专业水平有限,无法吸引专业人才等多方面问题。导致上述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三资”管理还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缺乏相应管理规范,工作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并且很多管理人员普遍失职,严重影响到“三资”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能够对村集体的资产资金和资源进行妥善的处理和利用。
2、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对策
①构建监督管理体系,提高重视程度
首先,全面落实村级民主监督管理。“三资”监管的源头在村级,村两委和村监委主要领导是做好“三资”监督管理的首要责任人,既要抓规范管理,又要带头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涉及“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召开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村监委负责对村级“三资”的日常监督,并就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正意见,接受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村集体反映。村集体的报账员主要对业务工作负责,定时将各项账目信息真实准确的记录下来,并做好最终的报账工作;其次,明确乡镇监管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要履行好“三资”管理的主体监督职责,切实把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去抓,乡镇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应该对村集体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工作,经常性的过问,分管领导要从细节方面入手,定期听取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多重问题,制定措施,检查督促村干部按章办事;再次,加强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设。乡镇政府要配齐配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队伍,确保人员到位并保持稳定。“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须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并对各村集体的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要认真审核各个村集体所提供的,财务收支账目和各项支票收据,在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相关责任人要补办相应的手续,否则拒绝办理报账。
②加强财务监督
首先,加强财务审计。乡镇要定期组织纪检、财政、民政、农经等部门对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年至少审计三分之一乡村,三年轮审一次。要重点做好村级干部在整个任期、离任过程中经济责任、村集体债务、土地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分配、补助经费使用等项目的专项审计。密切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的经济问题对重点内容进行重点审计,并将最终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经济问题,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行政法规,对违法人员进行依法处置,保证村集体的资产资源资金不受影响,不被浪费,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次,健全“三资”信息化平台。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把各村固定资产、资源(拍照)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扫描录入“三资”管理系统,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实现对村民关注的土地征用、资产租用、资源承包、利益分配等重大事项的信息化管理。完善“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保障村集体所提供的各种数据信息能够实时查询、全面公开,从而构建市县乡三级信息化监管体系,便于农民群众和上级部门查询和监督;最后,严肃责任追究。各乡镇要把“三资”管理的职责和要求纳入村为主考核机制,与绩效工资挂钩。凡是与“三资”管理相关的制度,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和落实,把群众干部对村集体的经济行为,资源利用行为有意见的,如果查实确实存在问题的,均不能参与各种评优创先活动。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随意改建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登记和评估资产,低价处理村集体资产资源,不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造成村集體资源资金资产严重浪费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③规范发展“三资”监管代理制度
各乡镇(街道)要重视“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激活“三资”监管代理机制创新和代理机构组织创新。加强对“三资”监管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建立长效的备案制度、工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村级报账员的管理,建立村级报帐员准入制度,落实省定的有关报酬待遇,村级报账员的调整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作者单位:265100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方圆街道农村经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