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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期预防业务培训6月25日在甘肃兰州开班,上海市院第二分院检委会委员高永昌应最高检预防厅邀请前往授课。7月18日上午,记者赶往高专委办公室,“重温”讲课场景,感受“资深预防人”对老本行的见解。
“德国为什么能够成为西方清廉指数较高的国家?因为它有‘三严’:法律严厉、制度严谨、执行严格。”在谈到其他国家的治腐经验时,高专委为记者举了德国的事例。“德国法律对贪腐的零容忍不仅表现为行贿与受贿同等处罚。你只要收一欧元,那也构成犯罪,你答应‘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但后来这个灾你没去消,也没拿这个钱,同样构成犯罪。政府部门的岗位按照风险等级进行排名,制度非常严谨。这个风险等级可不是排排而已,如果你要贷款买房,同时又在高风险岗位任职,就算你工作再出色也要被调离岗位。这是制度规定的,因为你现在贷款了,最缺的是钱,你要是继续在高风险岗位干活,容易被金钱诱惑,有腐败的可能,那就必须被调到风险低的岗位去,没有回旋的余地,这才是真正的预警预测。”
高专委认为,反腐要以预防为主,这早已在国际上达成共识。近年来,我国的预防理念、工作模式和宣传手段不断转变创新,为社会注入廉洁正能量。“不能等案子发生了再亡羊补牢,成本太高。反腐的最高境界不是捉人,而是以预防之力教育大家不犯错误!”
从“配角”到“主角”:
预防理念转变升级
“很多人都认为预防不如打击(有效果),但实际上两者是一个整体。光打不防是失败的,就像开着水龙头拖地,那是永远都拖不干的,光防不打也不行,没有威慑力。两者唯一的区别是在不同阶段对打防的侧重有所不同。我国现阶段在发展预防的同时偏重打击,但按照经验发展下去,今后一定会越来越向预防倾斜,毕竟打击只能治标,预防才能治本。”
谈到我国反腐政策的转变过程,高专委说:“早期我们的反腐工作重打击轻预防;江泽民时期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政策;胡锦涛时期‘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理念;现在,习总书记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实际上就是一种典型的预防理念。”我国反腐战略转变的过程,实际上是不断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的过程,我们能够发现,预防工作在反腐败工作部署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香港廉署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有很先进的预防理念。回想那时我们还在文化大革命,到80年代还在搞‘严打’,只讲打击不讲预防。而香港就已经提出打击、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措施。香港40年前提出的,我们现在刚刚才开始探索学习”高专委感叹道。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腐败程度远远超过现在,消防队员救火,如果没有红包连水喉都不会松,但现在却是亚洲最清廉的地区之一。“廉署的理念很好,它的预防是专业预防。廉署的社会关系处负责进行大众宣传,预防处聚集社会精英人才,主要就是进行制度设计。”
“我们从前的预防工作,说得不好听,有点像‘边角料’,是‘副业’,预防干部自己也觉得低人一等。但这种情况近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宋寒松厅长提出预防人要实干创新,预防工作要‘抓大事、干大事’,很振奋人心”。高专委直言,“很多人都曾认为预防不如打击(有效果),但实际上打防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光打不防是失败的,就像一直开着水龙头拖地,那是永远都拖不干的,而光防不打也不行,没有威慑力。唯一的区别是在不同阶段对打防的侧重有所不同。我国现阶段是以打击为主,打‘老虎’、拍‘苍蝇’,但按照经验发展下去,今后一定是偏重预防。预防已经逐渐从反腐中的‘配角’向‘主角’转变,毕竟打击只能治标,预防才能治本。”
从消极到积极:
工作模式“华丽转身”
“其实检察预防工作最重要的转变,除了理念还有工作模式。过去的预防工作是跟在反贪部门后面,‘人家指哪儿,我们打哪儿’,反贪案子干到哪里,我们就去宣传。而现在是大预防概念,有案子要防,没案子也要防。过去我们是个案调查,而现在是研究一个行业为什么会发生贪腐。只有工作模式起了效果,才能真正达到预防的作用。”
2013年10月,上海奉贤区院在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库委托代储企业查处了两起贪污案件,预防部门同步开展了预防调查工作,发现监管存在盲点、粮食出库管理不严等问题。调查完成后,由于意识到这个问题很可能具有行业性特点,预防部门除了向上海直属库反馈情况,还及时向中储粮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提出加强跟踪审查力度、加快代储库远程电子监控系统建设等五项建议,被全部采纳。中储粮总公司下发通报要求各地分公司以案为鉴,防范委托保管中的风险。这项调查后来得到了张高丽副总理的批示肯定,国家粮食总局还专门派员来上海开展专题调研,并完善了相关领域的监管机制。
“我举这个例子,其实想说明检察预防工作的转变,最重要的除了理念还有工作模式”高专委意味深长地说道。“过去的预防工作是跟在反贪部门后面,‘指哪儿打哪儿’。他们案子干到哪里,我们就去宣传,而现在是大预防概念,有案子要防,没案子也要防。过去我们是个案调查,而现在是研究一个行业为什么会发生贪腐。”在高专委看来,以前的预防工作,关注个案比较多,存在就案论案的现象,调查分析往往停留在个案致罪原因上,解决问题的思路也多是局限在帮助案发单位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上。而现在的预防工作,更加注重对类案问题的分析,更加注重从个案中发现系统性、行业性的职务犯罪隐患,从这个意义上讲,预防工作正从消极预防走向积极预防、事前预防。
“前两年内地奶粉爆发质量问题,内地居民都去香港买奶粉,去香港生产,导致香港奶粉和医院床位紧张。而廉署首先想到的是,这里面会不会有发生腐败寻租的可能存在?他们立刻介入调研,并对相关行业、系统设计对策制度。所以,基本上没有出现相关领域的官员因为贪腐被抓。”高专委强调,这就是事前预防与制度预防的工作模式。“我们以前的预防工作,往往是被动等待案件发生后再开展预防。而现在也学习香港等地区,更加关注案前预防,积极倡导在案件未发的时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未雨绸缪防止腐败犯罪。”高专委向记者介绍,上海从2008年起开始探索实践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会同市纪委共同下发了相关文件。将预警防控的理念深刻植入预防工作中,先后制发预警报告47份,针对民政救助、残疾人补贴、教育系统科研经费管理等一类问题,进行了及时的风险预警,推动相关制度建设。此外,在2011年房产新政出台后,宝山区院关注这一关系上海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社会热点,针对房产新政背景下房产交易环节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风险,主动联系房管部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预测预警报告,做到了事前预警、预防在先。
“德国为什么能够成为西方清廉指数较高的国家?因为它有‘三严’:法律严厉、制度严谨、执行严格。”在谈到其他国家的治腐经验时,高专委为记者举了德国的事例。“德国法律对贪腐的零容忍不仅表现为行贿与受贿同等处罚。你只要收一欧元,那也构成犯罪,你答应‘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但后来这个灾你没去消,也没拿这个钱,同样构成犯罪。政府部门的岗位按照风险等级进行排名,制度非常严谨。这个风险等级可不是排排而已,如果你要贷款买房,同时又在高风险岗位任职,就算你工作再出色也要被调离岗位。这是制度规定的,因为你现在贷款了,最缺的是钱,你要是继续在高风险岗位干活,容易被金钱诱惑,有腐败的可能,那就必须被调到风险低的岗位去,没有回旋的余地,这才是真正的预警预测。”
高专委认为,反腐要以预防为主,这早已在国际上达成共识。近年来,我国的预防理念、工作模式和宣传手段不断转变创新,为社会注入廉洁正能量。“不能等案子发生了再亡羊补牢,成本太高。反腐的最高境界不是捉人,而是以预防之力教育大家不犯错误!”
从“配角”到“主角”:
预防理念转变升级
“很多人都认为预防不如打击(有效果),但实际上两者是一个整体。光打不防是失败的,就像开着水龙头拖地,那是永远都拖不干的,光防不打也不行,没有威慑力。两者唯一的区别是在不同阶段对打防的侧重有所不同。我国现阶段在发展预防的同时偏重打击,但按照经验发展下去,今后一定会越来越向预防倾斜,毕竟打击只能治标,预防才能治本。”
谈到我国反腐政策的转变过程,高专委说:“早期我们的反腐工作重打击轻预防;江泽民时期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政策;胡锦涛时期‘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理念;现在,习总书记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实际上就是一种典型的预防理念。”我国反腐战略转变的过程,实际上是不断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的过程,我们能够发现,预防工作在反腐败工作部署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香港廉署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有很先进的预防理念。回想那时我们还在文化大革命,到80年代还在搞‘严打’,只讲打击不讲预防。而香港就已经提出打击、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措施。香港40年前提出的,我们现在刚刚才开始探索学习”高专委感叹道。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腐败程度远远超过现在,消防队员救火,如果没有红包连水喉都不会松,但现在却是亚洲最清廉的地区之一。“廉署的理念很好,它的预防是专业预防。廉署的社会关系处负责进行大众宣传,预防处聚集社会精英人才,主要就是进行制度设计。”
“我们从前的预防工作,说得不好听,有点像‘边角料’,是‘副业’,预防干部自己也觉得低人一等。但这种情况近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宋寒松厅长提出预防人要实干创新,预防工作要‘抓大事、干大事’,很振奋人心”。高专委直言,“很多人都曾认为预防不如打击(有效果),但实际上打防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光打不防是失败的,就像一直开着水龙头拖地,那是永远都拖不干的,而光防不打也不行,没有威慑力。唯一的区别是在不同阶段对打防的侧重有所不同。我国现阶段是以打击为主,打‘老虎’、拍‘苍蝇’,但按照经验发展下去,今后一定是偏重预防。预防已经逐渐从反腐中的‘配角’向‘主角’转变,毕竟打击只能治标,预防才能治本。”
从消极到积极:
工作模式“华丽转身”
“其实检察预防工作最重要的转变,除了理念还有工作模式。过去的预防工作是跟在反贪部门后面,‘人家指哪儿,我们打哪儿’,反贪案子干到哪里,我们就去宣传。而现在是大预防概念,有案子要防,没案子也要防。过去我们是个案调查,而现在是研究一个行业为什么会发生贪腐。只有工作模式起了效果,才能真正达到预防的作用。”
2013年10月,上海奉贤区院在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库委托代储企业查处了两起贪污案件,预防部门同步开展了预防调查工作,发现监管存在盲点、粮食出库管理不严等问题。调查完成后,由于意识到这个问题很可能具有行业性特点,预防部门除了向上海直属库反馈情况,还及时向中储粮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提出加强跟踪审查力度、加快代储库远程电子监控系统建设等五项建议,被全部采纳。中储粮总公司下发通报要求各地分公司以案为鉴,防范委托保管中的风险。这项调查后来得到了张高丽副总理的批示肯定,国家粮食总局还专门派员来上海开展专题调研,并完善了相关领域的监管机制。
“我举这个例子,其实想说明检察预防工作的转变,最重要的除了理念还有工作模式”高专委意味深长地说道。“过去的预防工作是跟在反贪部门后面,‘指哪儿打哪儿’。他们案子干到哪里,我们就去宣传,而现在是大预防概念,有案子要防,没案子也要防。过去我们是个案调查,而现在是研究一个行业为什么会发生贪腐。”在高专委看来,以前的预防工作,关注个案比较多,存在就案论案的现象,调查分析往往停留在个案致罪原因上,解决问题的思路也多是局限在帮助案发单位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上。而现在的预防工作,更加注重对类案问题的分析,更加注重从个案中发现系统性、行业性的职务犯罪隐患,从这个意义上讲,预防工作正从消极预防走向积极预防、事前预防。
“前两年内地奶粉爆发质量问题,内地居民都去香港买奶粉,去香港生产,导致香港奶粉和医院床位紧张。而廉署首先想到的是,这里面会不会有发生腐败寻租的可能存在?他们立刻介入调研,并对相关行业、系统设计对策制度。所以,基本上没有出现相关领域的官员因为贪腐被抓。”高专委强调,这就是事前预防与制度预防的工作模式。“我们以前的预防工作,往往是被动等待案件发生后再开展预防。而现在也学习香港等地区,更加关注案前预防,积极倡导在案件未发的时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未雨绸缪防止腐败犯罪。”高专委向记者介绍,上海从2008年起开始探索实践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会同市纪委共同下发了相关文件。将预警防控的理念深刻植入预防工作中,先后制发预警报告47份,针对民政救助、残疾人补贴、教育系统科研经费管理等一类问题,进行了及时的风险预警,推动相关制度建设。此外,在2011年房产新政出台后,宝山区院关注这一关系上海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社会热点,针对房产新政背景下房产交易环节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风险,主动联系房管部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预测预警报告,做到了事前预警、预防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