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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蔫鸟正虫”,“正”不当释作“丘”,“虫”不当释作“蚰”,“正虫”应当读作“征赢”,“征最”犹“飞赢”。“化宦虫”,第二字不当释作“官”或“蚰”;“宦虫”应读作“蚊蛲”,谓“蚊行蛲动之虫”。“时至矣而不出”,“至”不当作如字读,而应读作“窒”,“窒”即“窒塞”之义。“莉默在廷”,第一字不当释作“嗣”,“莉”应读作“苟”。训为“假若”;“默”、“厌”为古今字,“厌”不读为“延”,也不训为“伏”,而应读作“宴”或“燕”,乃“安闲”之义;“在”训“居处”。“民忑相酮以寿”,第二字或释作“心”、“必”,均误,“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