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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介绍了种子质量监管创新措施,主要包括及早谋划、精心部署,注重全年工作谋篇布局;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注重宣传工作实际效果;强化培训,提升能力,注重加强自身素质提高;改进措施,强化监管,注重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等;最后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为种子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参考。
关键词 种子质量监管;创新措施;建议
中图分类号 S339.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2-0049-03
安徽省阜阳市是一农业大市,辖4个县3个区1个市,有人口1 050万人,耕地面积逾59.33万hm2,主要种植作物是小麦、玉米、水稻、大豆,常年需种量近20万t,是多家种企必争之地。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农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种子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仅是对产量的要求,更是对品种的稳产性、抗逆性、适应性、质量和品质等多方面的高标准要求。这意味着种子管理部门的任务更加艰巨,监管责任重大。近几年来,按照农业部和省、市农委的部署,阜阳市健全了种子管理体系,市站及颍上县种子管理站均设有省农委验收合格的种子检验机构,检测能力逐步提高。种子市场的特点是“两多一少”,即經营户多,1 800多个;经营品种多,达200多个;种子执法人员少,全市种子执法人员仅60多人。
为强化质量管理,确保用种安全,全市上下重点从市场管理、质量管理、品种管理3个方面入手,创新监管举措,强抓上下沟通,横向协作,及早谋划,营造氛围,优化服务、监管下移、全面抽检、加大处罚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坚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种子管理部门的职责。
1 种子质量监管创新措施
1.1 及早谋划、精心部署,注重全年工作谋篇布局
1.1.1 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多年来市站均在年底或年初召开来年的市场监管工作动员大会。采取座谈、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辖区内许可企业参加会议。认真总结当年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部署下一年的工作任务。会议充分听取企业对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既改进了工作方法和监管措施,又增强了企业的自律性,形成了管理与企业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1.1.2 制订方案、明确职责。在农业部、省农委部署年度方案后,市站立刻制订全市年度种子管理方案、工作行事历。另外,在春、秋季种子销售之前,分别制订春季种子抽检方案、秋季市场监管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做到全年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1]。
1.2 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注重宣传工作实际效果
1.2.1 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阜阳农业信息网宣传平台、利用科技下乡、“3·15”消费日、“12·4”法律宣传日、市行政执法宣传日等活动,进行法律宣传、法律讲座、法律咨询。
1.2.2 发布通告进行宣传。2014—2015年市站配合市农委发布了“阜阳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免费印制发放给各县、市、区,张贴到全市经营户的门店及主要种子市场。
1.2.3 印发资料进行宣传。市站统一编印《种子法律法规汇编》《国审适宜安徽省经营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新《种子法》宣传画页、刑法有关条款、给全市经营户的一封信等宣传册发放到全市1 800多个种子经营户手中,使种子经销商明明白白经营。印发“购种十注意”明白纸发放给农民,尽可能使更多的农民朋友知法懂法,明明白白购种。临泉县种子管理站通过调研核查将合法品种、诚信企业编印成册发放给农民,以指导农民购种。每年全市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5万份左右。
1.3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注重加强自身素质提高
1.3.1 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全市各县每年坚持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治国的理念,提高市场监管的能力。每年的2月,市站举办一期执法文书规范制作培训班和种子检验员培训班。特请市政府法制办专家进行“两法衔接”专题讲座,请市农委专家讲授执法文书规范制作,先进单位典型经验介绍。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利用市站的检验室,现场讲授种子检验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组织各县站长现场学习执法经验,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
1.3.2 加强企业人员培训。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农业部门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等项目强抓种子经营企业法律法规培训。2016年全市对县级种子代理商、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进行了8次大型培训,举办种子经营户培训班14次,培训经营者2 421人次,聘请市农业、法律专家授课,提高经营人员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和为农服务能力[2]。
1.4 改进措施,强化监管,注重抓好各项制度落实
1.4.1 实行备案、售前登记制度。新《种子法》及3个配套规章出台后,阜阳市按照要求对全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网点等进行网上备案,个别县还建立了电子档案,做到每户有卷可查。同时,制订企业经营售前登记制度,对全市品种代理商摸底登记,要求在其代理品种销售前如实填写品种售前登记表,归档备案。
1.4.2 实行签订承诺书制度。从2014年开始,全市推行了种子经营承诺制度。由市站统一印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种子管理部门与辖区内的种子经营户签订“农作物种子经营承诺书”,并张贴在门店醒目位置。部分县还制作了种子监管信息栏,悬挂在全县每个经营门店,对企业起到了规范、警示的作用。
1.4.3 推行分片负责制。为克服市场大、人员少的矛盾,保持市场严打态势,全市推行市场分片负责制。每个县、市、区对辖区内的乡镇集市进行划片,实行执法人员2人一组分片负责,种子销售季节坚守在市场一线,全面负责市场检查、抽样、纠纷的调节、案件的查处,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执法能力,并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3]。 1.4.4 推进自查互查相结合制度。在春、秋2季种子销售初期,各县、市、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所有的种子经营门店检查1~2遍,中期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有违法记录的企业进行多次检查,对于群众举报的企业及时依法查处,市站配合县、市、区负责督查,中后期由市农委组织开展县、市、区互查。由近几年的经验可知,越是到后期,一些违规品种悄然上市,为了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连续2年的互查均安排在中后期,上半年在6月初,下半年在10月初。各县、市、区利用全市互查的契机加大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常年检查种子交易市场900多个,检查许可企业65个,检查经营网点8 000多个。
1.4.5 落实开展入户倒查制度。按照省站部署,配合县、市、区开展春季入户倒查,近2年,市站采取入户走访、谈心交友、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地农户进行调研、登记,帮助农户查看所购玉米种子的合法性,并向农户介绍购种注意事项及玉米栽培要点。发现农民购买的种子有不合法品种,也有从走村串户的经销商手中购买化肥时配送的违法品种。对此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监管措施,交由当地管理部门负责追溯种源,依法查处。
1.4.6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一是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协作办案。对涉嫌销售假种子案件主动与公安部门沟通,取得公安部门的支持,共同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高了市场监管的威力。颍东、阜南2个县(区)几年来在与公安部门的配合方面做的很好,2016年2个经营假玉米种子案件均采取现场共同检查取证、联合办案的方法,监管力度明显加大。二是与外省周边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为严厉打击跨省、市违法经营种子行为,按照农业部、省站的部署,2015年4月,阜阳市种子管理站与河南省周口市种子管理站共同研究制定了种子执法联合工作机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包括6个方面: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案件线索通报机制;建立案件协查机制;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协调机制。2015年秋季与河南省沈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密切配合,对两地交汇处集市上的种子经营门店全面进行了依法检查。2016年春、秋2季,市站组织与河南省交界的太和、临泉、界首、阜南4个县(市)种子执法人员对交界处的种子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2017年4月6日阜阳市阜南县种子管理站与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种子管理站建立县际种子联合执法机制;4月7日界首市与河南沈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两省县域交界处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联合行动。
1.4.7 实行全覆盖抽样制度。为确保种子质量,阜阳市采取了销售品种全覆盖抽样的方法,对春、秋2季市场上销售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小麦品种全覆盖抽样。每年抽查种子样品1 000多个,市站负责室内检测,对于劣质种子样品由县、市、区负责立案查处。为不断提高检验员水平,每年2月市站统一培训全市种子检验员,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利用市站检验室现场讲授种子检验的理论与操作技能,近几年种子质量明显提高[4]。
1.4.8 推行基地核查制度。阜阳市是小麦重要的种子生产基地,始终坚持对小麦良繁基地的监管。每年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全市种子管理部门认真对辖区内逾13 333.33 hm2小麦繁育基地逐块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企业资质、所繁品种、面积与许可证的吻合性、良繁品种的真实性与纯度。对于质量差的田块现场登记报废处理,企业不得再将其作为种子收购点。因此,近年来当地自繁种子质量一直表现良好,正常年份自繁数量可满足当地用种70%以上,而且成本较外调种子降低0.6~0.8元/kg。
1.4.9 坚持质量纠纷调节制度。多年来始终坚持质量纠纷调节制度。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建立来信来访台账。首先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讲解,以稳定为大局,争取主动。其次是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依法做好调解工作。每年调解种子质量纠纷80多起,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护了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大案要案及群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1.4.10 推进新品种展示示范制度。多年来,市站一直坚持新品种的展示示范,特别是小麦、玉米、大豆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10年没有间断,而且近几年带动各县、市、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已成为常态化。试验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方案,强化管理,认真总结,技术干部从种到收坚守在第一线,严格按照高产栽培技术措施管理。做到试验质量好,水平高,数字科学准确,充分展示出各品种的特征特性。在小麦、玉米、大豆成熟期,采取市县联动、管理与企业协作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县乡技术干部、企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观摩各品种表现性状。每个试验均有上千人参加观摩。为企业看禾经营、农民看禾选种搭建了良好的展示平台,多次受到部、省专家的肯定。近几年来,通过展示示范,为全市推荐出小麦、玉米、大豆主导品种60多个,推进了优良品种的推广。
2 建议
2.1 依靠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公安部门的协作是完成监管任务的关键
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主动与公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既有利于案件的快速查办,又有利于树立农业执法人员的威严。
2.2 认真做好新品种展示示范是完成监管任务的基础
多年来,市站一直坚持农作物新品种的展示示范,特别是小麦、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10年没有间断,而且近几年带动各县、市、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已成为常态化,为企业看禾经营、农民看禾选种搭建了良好的展示平台。近10年来,通过展示示范为全市提供了小麦、玉米主导品种40多个,为“江淮粮仓”的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2.3 做好质量纠纷调节是完成监管任务的前提
全市种子管理部门对于来信来访问题首先应做到及时热情接待、耐心讲解,以稳定为大局,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是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依法做好调解工作。对于非种子质量造成的损失,尽量说服企业采取补贴种子等方式给予一定的补偿,从而使农民尽量减少损失,得到一定的精神安慰。确属种子质量问题,坚决做到依法查处。2016年全市共接待来信来访近100次,调解种子质量纠纷30多起。依法保护了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避免了群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2.4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是完成监管任务的重要手段
阜阳市一直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究、有案必罚的原则,明显减少了大案要案的发生,没有发生群访事件,无行政复议案件。自2015年取消小麦良补统供项目以来,阜阳市进一步加大了案件处罚力度。2年来全市共立案86起,移交司法部门1起,行政罚款逾70万元。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对不法经营者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假劣种子坑农事件的发生。
3 参考文献
[1] 刘冰.新形势下加强种子质量监管的思路与建议[J].种子,2016(12):124-126.
[2] 顾永平.种子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与监管措施浅述[J].上海农业科技,2016(2):135-136.
[3] 李海勇.加强种子质量监管 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的种子[J].农业科技通讯,2015(3):45-46.
[4] 俞斌,邵乔儿,骆银儿,孙利祥.加强种子质量监管措施的探讨[J].浙江农业科学,2010(4):708-709.
关键词 种子质量监管;创新措施;建议
中图分类号 S339.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2-0049-03
安徽省阜阳市是一农业大市,辖4个县3个区1个市,有人口1 050万人,耕地面积逾59.33万hm2,主要种植作物是小麦、玉米、水稻、大豆,常年需种量近20万t,是多家种企必争之地。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农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种子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仅是对产量的要求,更是对品种的稳产性、抗逆性、适应性、质量和品质等多方面的高标准要求。这意味着种子管理部门的任务更加艰巨,监管责任重大。近几年来,按照农业部和省、市农委的部署,阜阳市健全了种子管理体系,市站及颍上县种子管理站均设有省农委验收合格的种子检验机构,检测能力逐步提高。种子市场的特点是“两多一少”,即經营户多,1 800多个;经营品种多,达200多个;种子执法人员少,全市种子执法人员仅60多人。
为强化质量管理,确保用种安全,全市上下重点从市场管理、质量管理、品种管理3个方面入手,创新监管举措,强抓上下沟通,横向协作,及早谋划,营造氛围,优化服务、监管下移、全面抽检、加大处罚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坚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种子管理部门的职责。
1 种子质量监管创新措施
1.1 及早谋划、精心部署,注重全年工作谋篇布局
1.1.1 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多年来市站均在年底或年初召开来年的市场监管工作动员大会。采取座谈、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辖区内许可企业参加会议。认真总结当年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部署下一年的工作任务。会议充分听取企业对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既改进了工作方法和监管措施,又增强了企业的自律性,形成了管理与企业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1.1.2 制订方案、明确职责。在农业部、省农委部署年度方案后,市站立刻制订全市年度种子管理方案、工作行事历。另外,在春、秋季种子销售之前,分别制订春季种子抽检方案、秋季市场监管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做到全年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1]。
1.2 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注重宣传工作实际效果
1.2.1 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阜阳农业信息网宣传平台、利用科技下乡、“3·15”消费日、“12·4”法律宣传日、市行政执法宣传日等活动,进行法律宣传、法律讲座、法律咨询。
1.2.2 发布通告进行宣传。2014—2015年市站配合市农委发布了“阜阳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免费印制发放给各县、市、区,张贴到全市经营户的门店及主要种子市场。
1.2.3 印发资料进行宣传。市站统一编印《种子法律法规汇编》《国审适宜安徽省经营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新《种子法》宣传画页、刑法有关条款、给全市经营户的一封信等宣传册发放到全市1 800多个种子经营户手中,使种子经销商明明白白经营。印发“购种十注意”明白纸发放给农民,尽可能使更多的农民朋友知法懂法,明明白白购种。临泉县种子管理站通过调研核查将合法品种、诚信企业编印成册发放给农民,以指导农民购种。每年全市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5万份左右。
1.3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注重加强自身素质提高
1.3.1 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全市各县每年坚持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治国的理念,提高市场监管的能力。每年的2月,市站举办一期执法文书规范制作培训班和种子检验员培训班。特请市政府法制办专家进行“两法衔接”专题讲座,请市农委专家讲授执法文书规范制作,先进单位典型经验介绍。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利用市站的检验室,现场讲授种子检验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组织各县站长现场学习执法经验,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
1.3.2 加强企业人员培训。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农业部门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等项目强抓种子经营企业法律法规培训。2016年全市对县级种子代理商、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进行了8次大型培训,举办种子经营户培训班14次,培训经营者2 421人次,聘请市农业、法律专家授课,提高经营人员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和为农服务能力[2]。
1.4 改进措施,强化监管,注重抓好各项制度落实
1.4.1 实行备案、售前登记制度。新《种子法》及3个配套规章出台后,阜阳市按照要求对全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网点等进行网上备案,个别县还建立了电子档案,做到每户有卷可查。同时,制订企业经营售前登记制度,对全市品种代理商摸底登记,要求在其代理品种销售前如实填写品种售前登记表,归档备案。
1.4.2 实行签订承诺书制度。从2014年开始,全市推行了种子经营承诺制度。由市站统一印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种子管理部门与辖区内的种子经营户签订“农作物种子经营承诺书”,并张贴在门店醒目位置。部分县还制作了种子监管信息栏,悬挂在全县每个经营门店,对企业起到了规范、警示的作用。
1.4.3 推行分片负责制。为克服市场大、人员少的矛盾,保持市场严打态势,全市推行市场分片负责制。每个县、市、区对辖区内的乡镇集市进行划片,实行执法人员2人一组分片负责,种子销售季节坚守在市场一线,全面负责市场检查、抽样、纠纷的调节、案件的查处,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执法能力,并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3]。 1.4.4 推进自查互查相结合制度。在春、秋2季种子销售初期,各县、市、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所有的种子经营门店检查1~2遍,中期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有违法记录的企业进行多次检查,对于群众举报的企业及时依法查处,市站配合县、市、区负责督查,中后期由市农委组织开展县、市、区互查。由近几年的经验可知,越是到后期,一些违规品种悄然上市,为了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连续2年的互查均安排在中后期,上半年在6月初,下半年在10月初。各县、市、区利用全市互查的契机加大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常年检查种子交易市场900多个,检查许可企业65个,检查经营网点8 000多个。
1.4.5 落实开展入户倒查制度。按照省站部署,配合县、市、区开展春季入户倒查,近2年,市站采取入户走访、谈心交友、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地农户进行调研、登记,帮助农户查看所购玉米种子的合法性,并向农户介绍购种注意事项及玉米栽培要点。发现农民购买的种子有不合法品种,也有从走村串户的经销商手中购买化肥时配送的违法品种。对此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监管措施,交由当地管理部门负责追溯种源,依法查处。
1.4.6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一是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协作办案。对涉嫌销售假种子案件主动与公安部门沟通,取得公安部门的支持,共同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高了市场监管的威力。颍东、阜南2个县(区)几年来在与公安部门的配合方面做的很好,2016年2个经营假玉米种子案件均采取现场共同检查取证、联合办案的方法,监管力度明显加大。二是与外省周边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为严厉打击跨省、市违法经营种子行为,按照农业部、省站的部署,2015年4月,阜阳市种子管理站与河南省周口市种子管理站共同研究制定了种子执法联合工作机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包括6个方面: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案件线索通报机制;建立案件协查机制;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协调机制。2015年秋季与河南省沈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密切配合,对两地交汇处集市上的种子经营门店全面进行了依法检查。2016年春、秋2季,市站组织与河南省交界的太和、临泉、界首、阜南4个县(市)种子执法人员对交界处的种子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2017年4月6日阜阳市阜南县种子管理站与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种子管理站建立县际种子联合执法机制;4月7日界首市与河南沈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两省县域交界处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联合行动。
1.4.7 实行全覆盖抽样制度。为确保种子质量,阜阳市采取了销售品种全覆盖抽样的方法,对春、秋2季市场上销售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小麦品种全覆盖抽样。每年抽查种子样品1 000多个,市站负责室内检测,对于劣质种子样品由县、市、区负责立案查处。为不断提高检验员水平,每年2月市站统一培训全市种子检验员,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利用市站检验室现场讲授种子检验的理论与操作技能,近几年种子质量明显提高[4]。
1.4.8 推行基地核查制度。阜阳市是小麦重要的种子生产基地,始终坚持对小麦良繁基地的监管。每年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全市种子管理部门认真对辖区内逾13 333.33 hm2小麦繁育基地逐块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企业资质、所繁品种、面积与许可证的吻合性、良繁品种的真实性与纯度。对于质量差的田块现场登记报废处理,企业不得再将其作为种子收购点。因此,近年来当地自繁种子质量一直表现良好,正常年份自繁数量可满足当地用种70%以上,而且成本较外调种子降低0.6~0.8元/kg。
1.4.9 坚持质量纠纷调节制度。多年来始终坚持质量纠纷调节制度。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建立来信来访台账。首先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讲解,以稳定为大局,争取主动。其次是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依法做好调解工作。每年调解种子质量纠纷80多起,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护了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大案要案及群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1.4.10 推进新品种展示示范制度。多年来,市站一直坚持新品种的展示示范,特别是小麦、玉米、大豆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10年没有间断,而且近几年带动各县、市、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已成为常态化。试验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方案,强化管理,认真总结,技术干部从种到收坚守在第一线,严格按照高产栽培技术措施管理。做到试验质量好,水平高,数字科学准确,充分展示出各品种的特征特性。在小麦、玉米、大豆成熟期,采取市县联动、管理与企业协作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县乡技术干部、企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观摩各品种表现性状。每个试验均有上千人参加观摩。为企业看禾经营、农民看禾选种搭建了良好的展示平台,多次受到部、省专家的肯定。近几年来,通过展示示范,为全市推荐出小麦、玉米、大豆主导品种60多个,推进了优良品种的推广。
2 建议
2.1 依靠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公安部门的协作是完成监管任务的关键
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主动与公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既有利于案件的快速查办,又有利于树立农业执法人员的威严。
2.2 认真做好新品种展示示范是完成监管任务的基础
多年来,市站一直坚持农作物新品种的展示示范,特别是小麦、玉米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10年没有间断,而且近几年带动各县、市、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已成为常态化,为企业看禾经营、农民看禾选种搭建了良好的展示平台。近10年来,通过展示示范为全市提供了小麦、玉米主导品种40多个,为“江淮粮仓”的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2.3 做好质量纠纷调节是完成监管任务的前提
全市种子管理部门对于来信来访问题首先应做到及时热情接待、耐心讲解,以稳定为大局,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是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依法做好调解工作。对于非种子质量造成的损失,尽量说服企业采取补贴种子等方式给予一定的补偿,从而使农民尽量减少损失,得到一定的精神安慰。确属种子质量问题,坚决做到依法查处。2016年全市共接待来信来访近100次,调解种子质量纠纷30多起。依法保护了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避免了群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2.4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是完成监管任务的重要手段
阜阳市一直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究、有案必罚的原则,明显减少了大案要案的发生,没有发生群访事件,无行政复议案件。自2015年取消小麦良补统供项目以来,阜阳市进一步加大了案件处罚力度。2年来全市共立案86起,移交司法部门1起,行政罚款逾70万元。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对不法经营者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假劣种子坑农事件的发生。
3 参考文献
[1] 刘冰.新形势下加强种子质量监管的思路与建议[J].种子,2016(12):124-126.
[2] 顾永平.种子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与监管措施浅述[J].上海农业科技,2016(2):135-136.
[3] 李海勇.加强种子质量监管 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的种子[J].农业科技通讯,2015(3):45-46.
[4] 俞斌,邵乔儿,骆银儿,孙利祥.加强种子质量监管措施的探讨[J].浙江农业科学,2010(4):708-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