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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目前的船舶载重线检测存在种种问题,本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其问题主要包括船舶最小干舷核定不标准,船舶载重线的勘划不标准等。并根据具体的问题,对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包括执行船检规范不严谨,船舶的干舷计算不精细,验船人员检验不严格以及船东私自改动载重线标志等。通过分析,本文还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比如正确运用法规和规范,严格船舶检验管理,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等等。
[关键词]内河船舶 载重线检验 问题与措施
中图分类号:TD3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7-0361-01
0 前言
载重线通常是指为了保证船舶具有必要的储备浮力,保证船舶具有足够的浮性、稳性和抗沉性,减少甲板上浪,根据载重线规范要求,按船舶航行的区带、区域和季节期而定的载重水线称为载重线。按载重线规范计算和规定的式样,勘划于船体两舷中部的载重水线的标志称为载重线标志。载重线是船舶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数据,能正确地反映其承载能力,标志着对于船舶超载运输的限制。然而,作为检查校验的一部分,部分验船人员缺乏对载重线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的重视,缺乏对相关的全面了解,因此,其载重水线勘划是否正确,是关系到船舶安全及营运经济效益的重要问题。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船舶最小干舷核定不标准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以下皆称之为《规则》)的第5篇第4章是关于最小形状干舷计算的,在本篇相关的通则中明确规定了载重线勘划的要求:当最小干舷与船舶的强度、破损稳性(适用时)以及完整稳性所决定的干舷不一致时,应当取其中得最大值以对载重线进行勘划。然而,由于验船人员在其工作时,简化工作流程,或者是由于相关的技术资料不完整全面,所以未能对船舶干舷作精准的计算并进行论证,有时只把《规则》“最小干舷计算”纳入考虑范围,而对稳性以及强度等各种要求缺乏认识;有些验船人员甚至只是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或者只是参照其他同类船舶,就随意勘划一条线作为该船舶的干舷值,从而导致船舶的装载情况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对船舶的航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某些验船人员过分注重“安全问题”,所以在选取干舷时,求高不求低,从而降低了船舶的最大载货量,直接对船东的经济利益产生影响。
1.2 船舶载重线的勘划不标准
在《规则》中,对载重线标志、载重线的相应式样和相关尺寸以及甲板线等也作了明确的规定:“甲板线、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应永久地、明显地勘划在船两舷”。
如果受护舷材料及其他相关影响,无法对载重线标志以及甲板线全部作勘划时,可以暂时省略对相关载重线以及甲板线的勘划,但是,必须在相应的载重线相应证书相关要求项中作出详细的说明。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些船厂以及船东以及船检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范的相关要求对船舶进行勘划和检验,从而影响到正常,形成诸多的矛盾与不便。载重线勘划不够标准,通常表现如下:
1)对船舶载重线标志的水平线条及其形状看不不够精密,较之《规则》存在比较大的误差;航区标识与字母ZC的勘划位置与《规则》相关要求不符,干舷高度勘划不正确。
2)没有没能用钢板做成标志或者没能使用点焊方式对载重线标志进行焊接成形,安装在船舶的两舷,作为永久性标志,而是采取油漆涂刷的方式将标志涂刷在船舶的两舷,未能作永久使用。另外,还有一些船舶,进行维修保养后未能及时对原有的载重线标志进行恢复,即使是恢复之后,也未能保持原有标志的精确性。
3)载重线标志相应的油漆颜色未能很好地与船体底色相协调,从而致使标识不清晰,给船舶的正常工作带来影响。
4)对某些暂时免除勘划的部分载重线标志以及甲板线,没有很好地在相关的载重线证书作详细注明。
5)甚至有一些船厂与船东,认为载重线标志可有可无,并将其看做一种装饰性物品,在制作和勘划时未能充分重视,随意性极大。
2 问题出现的原因分析
经过对船舶载重线勘划以及相应的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出及时的分析,其原因主要有:
2.1 执行船检规范不严谨
最小干舷应按照《规则》进行计算,按照得出的结果,同时考虑船舶的结构强度和稳性来确定。而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图纸资料不全的船舶,对于这些船舶,船检部门在核定载重线时,往往采用简便粗略的方法处理,如只按船长一个数据确定最小干舷,随意性较大。
2.2 船舶的干舷计算不精细
船舶的干舷计算往往与辖区内的业务量以及船东个人利益密切相关。因此,相关的船检部门为增加本辖区的业务量,对船检的要求降低。另外,有些船东为扩大自己的经济效益,希望干舷尽量为小,从而将干舷减少。
2.3 验船人员检验不严格
由于验船人员没有对载重线标志的重要性产生足够的认识,因此在进行现场检验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没有对船舶的载重线标志进行认真检查核对,只要大致相符便定为合格,甚至根本不去对载重线标志认真审查核对,从而对船检造成一系列的影响。
2.4 船东对载重线标志私自改动
船东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而是对载重线随意上调。片面为增加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船舶的航行以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自己随意勘划、改动载重线标志,未能按照相关规定便将其上调,从而达到经济效益增长的目的。
3 改进措施
上文已经对内河船舶相应的载重线标志检验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虽然不是非常全面,但已经基本涵盖各个方面。现在,将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一系列改进措施,具体方法有如下几种:
3.1 应正确运用法规和规范
各船厂应对载重线的勘划做出足够的重视,决不能认为其可有可无,决不能将此当作一项装饰性的标志;必须避免随意对其制作和勘划,需保持严肃对待载重线标志的勘划。对船舶的载重线标志进行新建或者改装工作,都需在车间进行,制作好之后,再在船台相关规定位置进行定位安装,而不能等到船舶将要下水时,简单地用油漆进行涂刷。
3.2 严格船舶检验管理
要想提高对船舶检验的质量,必须从源头采取重视,所以,验船人员应执行船检法规对船舶严格检验,包括对最小干舷的实际核定,还有对船舶载重线标志的具体勘划。每一位验船人员都应按照任何穿件人员都必须根据《规则》的相关要求,最小干舷以及检验载重线标志严格核查,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对安全问题采取高度重视,严格把好船舶的现场检验监督关,从而保证船舶的安全航行,保证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3.3 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
船检相关的管理机构应周期性的进行船舶检验监督质量大检查,而且海事局相应的安全监督部门在对船舶进行审查时,将载重线标志定为重点检查内容,发现我问题时,必须严肃处理,并及时对相应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严格限制船舶的超载行为。
3.4 重视载重线标志
各级与水上安全相关的管理部门,都应加大力度对载重线标志的重要性进行宣传,必须让船东意识到载重线不仅是船舶在重量的限定线,而且还是保证船舶安全运行,是船员生命安全线,是船舶营运的限界线。进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进行严格规定的目的,是为充分保证国家财产以及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防止进行违规运输,超载运行,以此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不能让船东只专注眼前利益而忽视安全等重要因素。
4 结束语
船检机构对船舶载重线的勘测以及检验工作对与船舶的检验非常重要,同时也是相应的监督机关依法对水上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的根据,相关部门应加大力度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对于船东擅自对船舶载重线进行更改或者超出相应载重线运输货物的违法行为,采取有效的处罚。由于船舶相应载重线标志的核定、勘划以及检验,直接影响到船舶的航行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到船舶的营运效益,对船厂、船东以及相应的船检人员都极为重要,必须对之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1] 陈晓丽,内河船舶载重线检验中的常见问题[J].珠江水运,2012.06
[2] 陈遵友,内河船舶载重线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今日信息报,2012(07):20-21.
[关键词]内河船舶 载重线检验 问题与措施
中图分类号:TD3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7-0361-01
0 前言
载重线通常是指为了保证船舶具有必要的储备浮力,保证船舶具有足够的浮性、稳性和抗沉性,减少甲板上浪,根据载重线规范要求,按船舶航行的区带、区域和季节期而定的载重水线称为载重线。按载重线规范计算和规定的式样,勘划于船体两舷中部的载重水线的标志称为载重线标志。载重线是船舶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数据,能正确地反映其承载能力,标志着对于船舶超载运输的限制。然而,作为检查校验的一部分,部分验船人员缺乏对载重线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的重视,缺乏对相关的全面了解,因此,其载重水线勘划是否正确,是关系到船舶安全及营运经济效益的重要问题。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船舶最小干舷核定不标准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以下皆称之为《规则》)的第5篇第4章是关于最小形状干舷计算的,在本篇相关的通则中明确规定了载重线勘划的要求:当最小干舷与船舶的强度、破损稳性(适用时)以及完整稳性所决定的干舷不一致时,应当取其中得最大值以对载重线进行勘划。然而,由于验船人员在其工作时,简化工作流程,或者是由于相关的技术资料不完整全面,所以未能对船舶干舷作精准的计算并进行论证,有时只把《规则》“最小干舷计算”纳入考虑范围,而对稳性以及强度等各种要求缺乏认识;有些验船人员甚至只是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或者只是参照其他同类船舶,就随意勘划一条线作为该船舶的干舷值,从而导致船舶的装载情况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对船舶的航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某些验船人员过分注重“安全问题”,所以在选取干舷时,求高不求低,从而降低了船舶的最大载货量,直接对船东的经济利益产生影响。
1.2 船舶载重线的勘划不标准
在《规则》中,对载重线标志、载重线的相应式样和相关尺寸以及甲板线等也作了明确的规定:“甲板线、载重线标志和载重线应永久地、明显地勘划在船两舷”。
如果受护舷材料及其他相关影响,无法对载重线标志以及甲板线全部作勘划时,可以暂时省略对相关载重线以及甲板线的勘划,但是,必须在相应的载重线相应证书相关要求项中作出详细的说明。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些船厂以及船东以及船检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范的相关要求对船舶进行勘划和检验,从而影响到正常,形成诸多的矛盾与不便。载重线勘划不够标准,通常表现如下:
1)对船舶载重线标志的水平线条及其形状看不不够精密,较之《规则》存在比较大的误差;航区标识与字母ZC的勘划位置与《规则》相关要求不符,干舷高度勘划不正确。
2)没有没能用钢板做成标志或者没能使用点焊方式对载重线标志进行焊接成形,安装在船舶的两舷,作为永久性标志,而是采取油漆涂刷的方式将标志涂刷在船舶的两舷,未能作永久使用。另外,还有一些船舶,进行维修保养后未能及时对原有的载重线标志进行恢复,即使是恢复之后,也未能保持原有标志的精确性。
3)载重线标志相应的油漆颜色未能很好地与船体底色相协调,从而致使标识不清晰,给船舶的正常工作带来影响。
4)对某些暂时免除勘划的部分载重线标志以及甲板线,没有很好地在相关的载重线证书作详细注明。
5)甚至有一些船厂与船东,认为载重线标志可有可无,并将其看做一种装饰性物品,在制作和勘划时未能充分重视,随意性极大。
2 问题出现的原因分析
经过对船舶载重线勘划以及相应的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出及时的分析,其原因主要有:
2.1 执行船检规范不严谨
最小干舷应按照《规则》进行计算,按照得出的结果,同时考虑船舶的结构强度和稳性来确定。而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图纸资料不全的船舶,对于这些船舶,船检部门在核定载重线时,往往采用简便粗略的方法处理,如只按船长一个数据确定最小干舷,随意性较大。
2.2 船舶的干舷计算不精细
船舶的干舷计算往往与辖区内的业务量以及船东个人利益密切相关。因此,相关的船检部门为增加本辖区的业务量,对船检的要求降低。另外,有些船东为扩大自己的经济效益,希望干舷尽量为小,从而将干舷减少。
2.3 验船人员检验不严格
由于验船人员没有对载重线标志的重要性产生足够的认识,因此在进行现场检验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没有对船舶的载重线标志进行认真检查核对,只要大致相符便定为合格,甚至根本不去对载重线标志认真审查核对,从而对船检造成一系列的影响。
2.4 船东对载重线标志私自改动
船东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而是对载重线随意上调。片面为增加经济效益,而忽视了船舶的航行以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自己随意勘划、改动载重线标志,未能按照相关规定便将其上调,从而达到经济效益增长的目的。
3 改进措施
上文已经对内河船舶相应的载重线标志检验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虽然不是非常全面,但已经基本涵盖各个方面。现在,将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一系列改进措施,具体方法有如下几种:
3.1 应正确运用法规和规范
各船厂应对载重线的勘划做出足够的重视,决不能认为其可有可无,决不能将此当作一项装饰性的标志;必须避免随意对其制作和勘划,需保持严肃对待载重线标志的勘划。对船舶的载重线标志进行新建或者改装工作,都需在车间进行,制作好之后,再在船台相关规定位置进行定位安装,而不能等到船舶将要下水时,简单地用油漆进行涂刷。
3.2 严格船舶检验管理
要想提高对船舶检验的质量,必须从源头采取重视,所以,验船人员应执行船检法规对船舶严格检验,包括对最小干舷的实际核定,还有对船舶载重线标志的具体勘划。每一位验船人员都应按照任何穿件人员都必须根据《规则》的相关要求,最小干舷以及检验载重线标志严格核查,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对安全问题采取高度重视,严格把好船舶的现场检验监督关,从而保证船舶的安全航行,保证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3.3 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
船检相关的管理机构应周期性的进行船舶检验监督质量大检查,而且海事局相应的安全监督部门在对船舶进行审查时,将载重线标志定为重点检查内容,发现我问题时,必须严肃处理,并及时对相应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严格限制船舶的超载行为。
3.4 重视载重线标志
各级与水上安全相关的管理部门,都应加大力度对载重线标志的重要性进行宣传,必须让船东意识到载重线不仅是船舶在重量的限定线,而且还是保证船舶安全运行,是船员生命安全线,是船舶营运的限界线。进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进行严格规定的目的,是为充分保证国家财产以及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防止进行违规运输,超载运行,以此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不能让船东只专注眼前利益而忽视安全等重要因素。
4 结束语
船检机构对船舶载重线的勘测以及检验工作对与船舶的检验非常重要,同时也是相应的监督机关依法对水上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的根据,相关部门应加大力度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对于船东擅自对船舶载重线进行更改或者超出相应载重线运输货物的违法行为,采取有效的处罚。由于船舶相应载重线标志的核定、勘划以及检验,直接影响到船舶的航行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到船舶的营运效益,对船厂、船东以及相应的船检人员都极为重要,必须对之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1] 陈晓丽,内河船舶载重线检验中的常见问题[J].珠江水运,2012.06
[2] 陈遵友,内河船舶载重线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今日信息报,2012(0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