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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允许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委托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这项改革举措可以说是中国金融界代客外汇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为各商业银行推出更多代客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