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利益平衡方式的特殊性

来源 :经济视角·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V13_ywj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利益平衡是一般法的价值取向,劳动关系因为有其特殊的人身依附性与财产依附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区分于一般《合同法》的特殊性,不仅在法律条文的设定上,在理念上也有着它的独特性,即特殊的利益平衡方式。本文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出发,阐述了《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利益平衡的特殊性,以此来真正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真正的利益平衡。
  关键词:利益平衡;价值取向;劳动关系;特殊性
  中图分类号:D92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0)11-78-03
  
  一、利益平衡是一般法的价值取向
  
  罗科斯·庞德是美国著名的社会法学创始人,他认为,价值问题是每一门科学都需要面对的问题,法律作为一门科学,也是不能回避的。在任何一种关系的调整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类准则对互相重叠或互相冲突的利益进行评判。法律的价值取向,一方面是指希望通过法律规制达到所追求的社会效果:另一方面是指几个价值目标同时出现且互为矛盾时,法律为其提供一个正确的选择方向。在价值准则方面,法学家们提出了各种见解。庞德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中指出,“法律的任务就是维护、促进和传播文明,通过对社会控制的方式而不断扩大对人的需求、需要和欲望进行承认和满足:对社会利益进行日益广泛和有效的保护,更彻底和更有效地杜绝浪费并防止人们在享受生活时发生冲突。”“平衡”在法律价值的位阶上要低于自由、正义等价值追求,它比上述的自由、平等、正义等更容易实现,也更容易追求。它是一种状态。是存在于法律的作用与价值之间的一个价值追求,所以,利益平衡不能作为一种最终的价值追求,而只是一种最优化的状态。另外,利益平衡之所以成为法的追求,是因为平衡是稳定的前提,稳定是社会发展乃至人们生活幸福的需要。每个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都想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难免与其他人的利益形成冲突,随着法治观念的不断深化,人们的权利意识在逐渐觉醒,权利膨胀与权力的滥用也随之而来。这就需要一种有效的社会机制来制止这类冲突,对权力与权利、权利与权利、利益与利益之间的冲突进行调整与控制,使其达到一个平衡的状态。利益平衡的取向由此产生,法律的最终任务也正为此。
  
  二、劳动合同的特殊性
  
  劳动合同是一类特殊的契约,是区别于原始的标准契约的一种新形式。契约理论认为契约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后所达成的一致。契约的当事人双方都是有理性的人,他们会根据自己的利益来判断契约的内容是否满足自己的最大福利,满足自己的欲望,满足对未来契约所带来的预期,以此来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会导致个人所构成的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些前提假设下,意思自治、契约自由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原则。这类契约的成立应该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契约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如果双方的地位力量悬殊,可能会导致一方因为力量弱而无法自由表达意志。第二。自由选择的权利。自由选择的权利表现在存在多个可选择的主体。并且没有选择限制。总之,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契约自由表现为契约的相对性,与契约的神圣性。也就是说,契约是根据双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因此契约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应该保障其履行,公权力无权介入与干预,立法上的任何变动也不影响契约的法律效力。
  随着劳动关系的出现,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力市场中一项重要的契约形式,是资本与劳动力交换的结果,却与上述的契约理论产生了重大分歧:
  首先。主体平等的前提已不存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从实践角度看,交易主体并非是单纯的平等的主体,每一对交易双方均有经济、政治、身份等各方面的差异。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就难以实现平等,劳动者与雇主的平等就更无法实现。这主要是基于劳动力这一特殊的交换标的而形成的。劳动力是与劳动者自身无法分离的,且必须以人身为载体,劳动力是随着时间、年龄、地点在消耗和转化的。一旦劳动者未被雇佣。其劳动力就在无形中消亡,因此,劳动者对交易的需求远远大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财产与生存是分离的,而劳动者的劳动力与生存是相依存的,劳动者在交换劳动力后才能获得生存的资本。另外,在经济实力上,用人单位的实力远远强于劳动者,这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实现真正的平等。
  其次,劳动者的自由选择权利有一定的限制。劳动力流通性的限制要大于资本的流动性。劳动者承载着劳动力的流通是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的,而没有充分的经济支持下,劳动力的流通性几乎为零,而用人单位的资本流通性却相对来讲容易的多。另一方面,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并不是简单的交换。资本主义的发展历程表明,劳动者受剥削越来越穷。资本家积累资本越来越富。因此,在这种经济不平等的前提下,很难实现交换的正义与公平。
  再次,是否为主观意识表示难以确定。面对劳动合同,很多劳动者只能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这就很难对是否为真实的意思表示进行确定。因此,劳动合同在某种程度上冲击了原有的契约理论基础——意思表示真实。所以国家开始对劳动合同进行干预,制定强行的法律规范进行限制。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通过集体合同等规定来限制雇主,平衡自身与雇主的力量。并且,国家对劳动契约中的工资、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限制。通过考虑劳动者及其家庭所需的最低费用来确立最低工资标准,防止用人单位过度的克扣劳动者。
  随着劳动契约对原始契约的冲击,劳动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殊性:第一,劳动合同是一种附合同性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有时并非是劳动者完全的真实表示。如劳动者希望给更好的待遇,而企业并未同意,但最终劳动者还是签了劳动合同。这依然被视为合意。麦克尼尔认为:“契约的概念并不要求是真实的,只要人们象是在选择一样行为就行了。”第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即形成了雇佣关系,主体地位也由平等变为隶属,劳动履行给付义务,在雇主的监督与管理下工作。在资本与劳动力交换之后,雇主对劳动者的依赖要小于劳动者对雇主的依赖,因此,雇主相对于劳动者,享有一定的管理权力。第三,劳动合同是在不断变动的,并非静态一成不变的。在交换的过程中。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可能出现变动,劳动合同的条款也就具有一定的弹性。在劳动过程中,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出现,如工伤、生病、劳动力的丧失等。因此。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可以通过程序性的规定来限制合意的变动。第四。劳动合同的一个特殊性还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某方面来讲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当实行效益工资时,每次劳动者提高工作效率,用人单位的利润也随之增多,反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无法获得这部分利益。换句话讲,当用人单位的效益好时,劳动者可以获得更多的工资报酬与福利,而当用人单位的效益降低时,劳动者的工 资也随之降低或减少。这往往区别于传统契约中,当事人双方划分利益与负担,各拿各的一部分。
  
  三、《劳动合同法》追求的利益平衡及其方式
  
  由于劳动者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身份,决定了无法用“意思自治”、平等自由的私法原则来调整。也不能采用行政法这一公法原则来调整。因此,《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方式应设定为倾斜保护。倾斜保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由倾斜立法和保护弱者两个方面构成的。
  从保护弱者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法》衡量当事人的地位及分配利益是采用一种特殊的标准。这源于社会弱者的认定,是以特殊身份来决定利益的分配,使这些分配结果有利于具有“弱势身份”的一方。从表面上看,《劳动合同法》似乎实行了一种不平等待遇,但这种不平等是劳动关系本身具有的不平等性所决定的。保护弱者也就是通过倾斜对失衡的社会关系做出的必要矫正,以此来缓和这种实质上的不平等,即实质平等。单纯的来讲平等观,有一种观点认为,“凡为法律视为相同的人,都应当以法律所规定的方式对待。”但是,比这种观点更进步的平等观是“机会平等”,这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平等观。美国法学家E·博登海默就提出:“相同的人和相同的情形必须得到相同的或至少是相似的待遇,只要这些人和这些情形按照普遍情形的正义标准在事实上是相同的或相似的”。这种机会平等使人们在资源配置过程中面对同样的机会、同样的风险并拥有同样的选择权。然而。这种平等观也是有缺陷的。“马克思认为,依按劳分配原则所享有平等权利仍然属于不平等的权利范畴,权利要体现利益的平等,对它的分配就不应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来讲,由于他们在各自智力、体力或所承担的社会负担上的差异,并被以同一种尺度去计量时,实践的结果只能导致各自所获得的利益有事实上的不平等。形式上的平等不断地造就实质上的不平等,劳动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处于越来越差的境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正是面对这种不平等,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方式来追求实质平等。
  形式上的不平等的直接方式就是对劳动者实行倾斜保护,并把这种倾斜保护的方式体现在立法上。首先,立法可以在法律维护的利益上有所倾斜,但在司法上却必须严守平等的原则:否则,如果将倾斜的重点放在司法上,由于法官自由裁量的尺度不同,就有可能形成新的利益分配不公。同时,赋予法官在司法上有“倾斜”的权力。也容易产生假借“公平正义”,做出恣意妄为的判决,就不可能危及正常的法治秩序。
  倾斜保护的原则不能以牺牲经济效率为代价,有别于罗尔斯提出的“差别原则”。罗尔斯的差别原则是这样一种安排:“把自然才能的分配看作一种共同的资产,一种共享的利益。那些先天有利的人,不论他们是谁。只能在改善那些不利者的状况的条件下从他们的幸运中得利。”“基本结构可以如此安排,用这些偶然的因素来为最不幸者谋利。”这样的社会体系“使任何人都不会因为他在自然资质的分配中的偶然地位或者社会中的最初地位得益或受损,而不同时给出或收到某些补偿利益,我们就被引导到差别原则。”根据差别原则,一个有优势的人要得到利益,就需要同时以提高最不幸者的利益为前提。这样,先天优势者的积极性就受到限制。因此。罗尔斯也承认了差别原则使整个制度结构不再强调社会效率和专家治国的价值。罗尔斯曾提出过著名的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拥有可以与别人的类似自由权并存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第二个原则是,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不但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而且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第一个原则是规定公民的基本自由权的平等性是没有差别的,绝对不可侵犯的,对于社会制度中规定并对公民的平等自由权的那些方面都是适用的。这是第一个原则“平等原则。”第二个原则具体是指允许人们在经济和社会福利方面存在差异,但是这种差别要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尤其是要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情况最差的人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旨在“最大限度地提高地位最不利人的期望”,是一种关心不幸、照顾弱者、扶助穷人的原则,因而也是一种博爱原则,它适用于经济和社会福利,当然也适用于《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实质上这两个原则是有序列的顺序的。并不是完全等值的,两个原则的安排要按照顺序,第二个原则排在第一个原则之后。这也就是说,自由权相对于经济和社会利益来讲,是有绝对重要性的。不允许在基本自由权与经济和社会利益之间进行交换。《劳动合同法》恰好符合了这一原则。《劳动合同法》清楚的认识到,不能一味的追求形式上的平等,而忽视了实质上的不平等,不能把社会上不幸的一类主体抛在身后,而只顾着追求个人的社会地位,社会必须对这一先天社会地位低下的一类主体给予更大的福利和照顾。从《劳动合同法》上来看,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是针对客观存在的差别适当地区别对待,以达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平衡,这才是真正的平等,也正是“差别原则”的价值。
其他文献
摘要:消费是社会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归宿,消费需求的规模扩大和结构升级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本文以2007年的数据为基础,采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对新疆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进行量化分析,据此总结新疆城镇居民消费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旨在提出扩大新疆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对策。  关键词:消费结构;线性支出系统模型;城镇居民  中图分类号:F1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9)
期刊
摘要:本文比较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认为我国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并不低于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而是存在较大的波动性。通过分析产生这种较大波动性的成因,由此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乡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对比分析  中图分类号:F0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8-0068-04    关于收入与消费的关系问题,
期刊
摘要:在2008年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机中,证券信用评级机构成为社会各界口诛笔伐的对象。显然,信用评级机构在此次金融灾难中难辞其咎。法律的漏洞和监管的不利,以及投资者的放纵和肇事者的故意,使他们有了在证券市场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量。为此,必须切实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避免重蹈覆辙。与此同时,中国的金融行业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检讨和反思。  关键词:金融监管;信用评级;次贷危机  作者简介:王月(19
期刊
摘要:本文以多元投资偿债基金MISF法为基础,对杠杆租赁投资价值进行了二维(收益率、固有利润)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在不改变租赁贷款偿还期限而提高贷款本金的情况下,收益率将会提高但固有利润将会减少;加速贷款偿还可以在保持固有利润不变的情况下使收益率提高。  关键词:杠杆租赁:偿债基金法:收益率:固有利润  作者简介:徐细珍(1980-),女,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会计系教师,会计学硕士,研究方向:会计
期刊
摘要:本报告立足于金融危机下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新形势,从大学生对当前灵活就业的认知出发,通过有针对性的对北京、上海两地9所不同层次大学的2009届400余名应届毕业生的问卷调查,分析构成大学生就业障碍的主观和客观因素,探讨灵活就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由此,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危机;大学生;灵活就业  中图分类号:G647.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
期刊
摘要:农业保险合作社经营农业保险具有制度优势。发展我国农业合作保险面临着立法滞后、财税支持薄弱、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农民认知接受程度低、组织成本高等问题。应该尽快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建立健全农业合作保险组织体系,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提高农民保险意识和合作意识。  关键词:保险合作社;互助;农业风险;财税支持  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童编号:1672-3309(20
期刊
摘要:IS09001:2008是以过程方法为核心,认为管理的重点是把高校内的各种过程识别清晰、分清主次,描述出各过程的关联关系,过程与学校内各种考核指标之间的关联关系,过程与学校要求的各种记录问的关联关系。然后依据IS09001:2008提出的要求,把这些识别出来的过程管理得更有效率。  关键词:IS09001;金龟图;章鱼图;高校管理;过程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期刊
摘要:2004年以来,我国农民收入走出了低迷徘徊的困境,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这主要得益于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增加和发展,得益于农产品的价格回升,得益于农民外出务工的扩大,还得益于我们这些务工的农民工资的上调,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加大,农民得到的实惠比较多。因此,要保障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着力构建农民持续
期刊
摘要:目前,中国的高等教育规模是世界上最大的,约有1500万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攀升,大学生就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就业难问题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也是摆在每个大学毕业生面前的现实问题。对高校而言,就业问题更是涉及到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本文从高校的角度,分析了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期刊
摘要:技术性贸易壁垒正成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相结合产生的知识产权型技术贸易壁垒的威力远远超过普通的技术贸易壁垒或者知识产权贸易壁垒。本文对知识产权型技术贸易壁垒的贸易影响进行了简要分析,探讨了目前规制知识产权型技术贸易壁垒的途径。  关键词: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技术贸易壁垒;规制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0)11-40-0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