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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在服务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中,尤其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等“五个意识”,贯彻好“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等“三个至上”的原则,围绕“和谐”做好文章,正确充分地履行职责。为此,要在破解事关“和谐”大局的三个重点课题方面要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