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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武术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现象,有丰富的内容。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和逻辑归纳法着重从武术文化的历史性、地域性、传承性、实用性和变异性进行了分析。它的这些民俗属性遗存至今,对武术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今后武术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也必然会遵循这一特性。本文通过研究武术的民俗文化让更多国家和人民更深地了解我们的武术文化。
关键词:武术文化; 民俗; 俗文化
1.前言
中国文化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武术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一个分支,就是在这漫长的历史演进中逐渐形成的。武术文化在持续发展过程中整合了中国的优秀文化,源远流长,曾经在几千年封建社会中经历过辉煌。它起始于民间生活,有和中国其它传统文化一样的民俗特性,在其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从内容到形式都与社会风俗习惯、民俗事项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2.武术文化的阐述
2.1文化的概述
“文化”一词的内涵相当丰富,它是中国语言体系中古已有之的词汇。经过长期的发展,人类在使用文化这一概念时,它的内涵和外延性差异甚大,所以文化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着眼于人类与一般动物、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本质区别,着眼于自然的独特生存方式,其涵盖面非常广泛,所以又被称作“大文化”;狭义的文化,排除人类社会—历史生活中关于物质创造活动及其结果的部分,专注于精神创造活动及其结果,所以又被称作“小文化”。[1]
2.2武术文化的概述
从文化概念的广义与狭义角度的区别来看,武术文化是属于狭义文化的范畴。但是武术文化的概念究竟应该如何表述,武术文化的内涵和外延究竟是什么。要对武术文化进行系统的探讨时,就必须弄清楚武术文化的概念,否则就无法对相关的问题进行分析、推理与论证,更无法对这个课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就算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也难免会在论述的意思上出现错误的表达。
要明确武术文化的概念,首先需要弄清的就是武术与武术文化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有些学者在探讨武术文化时都会把这两者搞混。《武术与武术文化》中把武术文化概述为:武术文化是以技击技术为核心,以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为基础,包括与武技密切相关的器物、传承形式和民俗,以及由他们所蕴含的民族精神共同组成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国武术概论》中把武术的概念表述为:武术是以具有攻防特点的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练习和对抗性练习为运动形式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从以上两个概念中可以看出,武术文化所涉及的内容要比武术的内容多,武术文化不仅包括武术中技击运动的表现形式还包括身体运动以外的一些思想精神和民俗事象,以及与武术相关的文化现象和遗存等多方面的内容。由此可见,武术与武术文化不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而是不同层面的两个不同概念,二者之间是种属的关系,不能相互替代。
3.武术文化的民俗属性
民俗,扩展开来即是我们常说的民间风俗,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人民大众经长期的生活所形成的一种生活文化。民俗属性就是这种生活文化属性,它起源于人类群体生活的需要,在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征。民俗的根本属性是模式化、类型化,并由此派生出许多其它属性,如集体性、传承性、地域性、广泛性、稳定性、历史性、阶层性、实用性和变异性等等。武术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也不失会显现出其中的一些民俗特性。
3.1武术文化的历史性
中华武术文化的形成并非凭空产生的,它是根植于我们生活的土壤当中,经历了漫长的形成和发展时期,最终形成了现在的武术文化。据史料记载,最早的武术文化应该可以归宿到原始社会到殷周时期伴随人类文明的出现,那时是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早期萌芽发展阶段。春秋战国时期经济空前发展并且战争连绵,促进了社会尚武之风,形成了色彩绚丽、丰富多彩的武术文化。到了汉朝武术著作大量出现,在文献方面促进了武术文化的传播。唐代创立了“武举制”,当时有容乃大的文化气派使整个唐代都形成了一种重武之风。两宋时期随着城市文化的繁荣发展,使得武术文化在城市中交流广泛。明清两代的武术文化出现了一个大发展的形势,光绪二十七年,清廷宣布废止武举制,武术从总体上退出了军事技术范畴,主要是以民间各类秘密结社的形式开展的,使武术才得以广泛的传播,从而使武术文化体系进一步健全。民国时期,在近代文化思潮影响下,武术开始趋向科学化、规范化,由原来的民间传统体育变为一项具有自己特色的近代体育项目。
由此可知,我国武术文化自人类文明出现的同时也随之出现,历经数千年的历史,经由衍生不息的华夏民族百姓的实践活动所传承着。在这期间的不同历史時期即出现过兴盛的现象,也曾被禁止而导致其传播受限,呈现出衰败现象,但都或多或少的被广大人民群众所习练。由此可知,武术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这样波澜起伏的命运而至今未衰,呈现出了其较强的历史性。
3.2武术文化的地域性
伟大的中华民族走过了5000多年的文明历程,在这片不同的自然地理区域的中华大地上,勤劳、智慧、勇敢的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发展了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受地理、气候、文化等诸多方面原因的影响,各地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正所谓,“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就是这个道理。在长期农耕文明的背景下,中华民族重土轻迁,不同地区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所以各个地方的民族文化也就有所不同。武术文化形态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所以武术文化和其它传统文化一样有不同的特征,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我国不同地区形成的不同武术流派。
受地理环境以及气候的影响,人的身体素质以及兴趣爱好都有所不同,所以我国东西南北的武术流派有着各自的特点。我国东部山东一带在宋时就有优秀的枪法流传,如杨妙贞的“八母梨花枪法”号称二十年天下无敌手,杨家枪也就在这一带流传,福建还流传张、朱二家枪法;西北人民则擅长棍术,如单头母子棍、双头条子棍、天奇棍、阴把棍等优秀棍法;南方的拳法多,动作紧凑且劲力充沛,如“南拳、洪拳、蔡李佛拳”等都传自南方;北方的腿法丰富,架势开展,快速有力,如“临清潭腿、少林潭腿、十路弹腿”等著名,所以有“南拳北腿,东枪西棍”之说法。 根据以上的分类可以看出武术流派的分类都和地域有关,所以武术民俗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地域性。这一特性使我国武术文化有较为丰富的内容,不至于其文化色彩显得过于单调,同时也使武术文化生命的延续不易被阻断,为它的传承性提供一定的依据。
3.3武术文化的传承性
武术文化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之一,也是世界文化的财富,它的传承有与其它文化的共性,也有着自己特点。文化传承的本质是它的延续,作为一种文化遗产,正是有赖于传承才得以至今仍不失其光辉灿烂的文化色彩。
从历史来看,武术文化的传承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物质性传承,另一种是非物质性传承。[2] 物质性传承集中在对武术习练时用到的实实在在的、无法随意改变的现实物品,如以文字形式的拳谱、器械和服饰等;非物质性传承不仅包括对传统武术技艺的传承,还包括在习练时形成的思想观点和文化风俗,如习练武术的感受、想法和经验等。
武术文化的传承方式不尽相同,有行为示范、言传身教和思想灌输等。它的传承途径也不止一种,有集体传承、个体传承、媒体传承和学校传承。集体传承是靠众多的武术爱好者们共同练习来影响社会其他成员的注意和参与,这种途径主要是靠行为示范的方式来传承的;个体传承则多是以师徒或家庭传承为主,以言传身教的方式教学,但这种传承途径具有封闭性和选择性,在长期传承过程中容易失传;媒体传承和学校传承常通过大众媒介,如图书、报纸杂志、广播影视、网络视频等,以思想灌输和行為示范的方式把传统武术技术和武术文化传授给学生,目前学校教育的发展很快,以此传承武术文化是非常好的方法。
现如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遍重视,其中传统武术文化的保护是其重要的一部分。我国的武术文化正在面临一场深刻的现代化变革,我们必须要在现代化与传统文化之间找到一种协调方式,来处理好现代化与传统化之间的关系,既不拒绝现代化又要保持自己民族文化的特点,继续把我国优秀的武术文化传承下去。
3.4武术文化的实用性
武术文化的传播与发展有非常大的实用性。比如春秋战国时期,在对外和对内的战争中武术是推动国家发展的强大动力,秦统一后武术在军事上的发展比较普遍,为当时的秦王朝提供了强大的防备力量。汉匈奴战争时期,帝王认识到国家政权时刻面临着威胁,所以他们对武术相当喜爱和重视,导致汉王朝对军事的依赖,并提倡军事和民间的尚武之风,所以武术文化的传播对当时社会稳定的维持有一定用作。到了唐朝、两宋和明清时期武术逐渐以不同的方式慢慢退出军事舞台,而在民间普遍的传播开来,形成了许多不同的门派,并服务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寻求精神的愉快。在民间出现的结社组织的具体活动中,武术的传播是他们联结友谊、武装贫苦民众的普遍方式。所以武术文化的在不同时期体现出了不同的作用,且都在民众实际生活中发挥着效用。
3.5武术文化的变异性
我国武术文化所呈现的变异特点是和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变化离不开的。二十世纪以来,武术的发展开始了转型,即从“传统武术”转向了“竞技武术”。所谓“传统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具有明显的中国文化内涵,同时具有强身健体、医疗和观赏等特色的民族传统运动项目;[3]人们则习惯于将建国后的以娱乐、表演、健身为特色,以更高、更难、更美、更新为发展方向的竞技武术套路和八十年代兴起的搏斗运动称为“竞技武术”。
我国传统文化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和磨练具有相当成熟和稳定的形态,但是到了近代,经过了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它就大体转变为近代型文化了。其原因不是单方面的,近代西方文化的冲击的确给我国传统文化一定的影响,之前中国传统文化虽然长期处在封闭的环境下,但它并不是顽固不化的,它也有自己内在的活力因素,当面对西方文化的涌来时,它也表现出了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一面,既没有完全拒绝,也没有全然接受西方文化的洗礼。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它们都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和动力是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导致中国传统文化向近代的转变。
中国传统文化向近代文化的转型也必然会引起武术文化的变异,但武术文化的变异只是说武术的表现形式有所变化,武术的根本性质并没有变。传统武术与竞技武术都还属于中国武术,竞技武术依然保留了传统武术中的动作外形,只是对其内容进一步规范化,更适合表演,更易于评测。可见我国武术文化具有一定的变异性,但不是完全的变异,而是在保留原有性质基础上的变异。
4 结论与建议
武术文化体系庞大复杂,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它也在或多或少的受外来文化的冲击。但武术文化有一定历史,也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在其文化的传承和变异过程中仍然保持了自身的特点,这就是其民俗特性。我们在学习武术文化时不仅要记住它的一般特征,也不能忽视其自身的民俗特点。武术文化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走自身的民族特色道路,当然可以借用目前竞技武术建立的基础,继续扩大传承和国际化交流,然后走多元化道路,让世界更深的认识我国的武术文化。同时民间武术文化遗产极为丰厚,武术本身就起源于民间,所以保护民间武术文化遗产对武术文化的民俗特性的保留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为新时期的武术新文化提供理论依据,有助于武术文化能在更新的变革中保持自身的生命力和民俗特征,并发扬光大。(作者单位: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参考文献
[1]张岱年,方克力主编.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张云崖,牛爱军,虞定海.成都体育学院学报[J].传统武术的非物质性传承研究,2008,34(7):54-57.
[3]孟庆袖.搏击武术科学[J].传统武术与竞技武术之比较研究,2009,6(11):6-8.
[4]温 力主编.武术与武术文化[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9.
[5]张耀庭主编.中国武术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6.
[6]周伟良.天津体育学院学报[J].传统武术俗文化特征散论,1992,(3):22-27.
[7]温 力主编.中国武术概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
关键词:武术文化; 民俗; 俗文化
1.前言
中国文化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武术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一个分支,就是在这漫长的历史演进中逐渐形成的。武术文化在持续发展过程中整合了中国的优秀文化,源远流长,曾经在几千年封建社会中经历过辉煌。它起始于民间生活,有和中国其它传统文化一样的民俗特性,在其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从内容到形式都与社会风俗习惯、民俗事项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2.武术文化的阐述
2.1文化的概述
“文化”一词的内涵相当丰富,它是中国语言体系中古已有之的词汇。经过长期的发展,人类在使用文化这一概念时,它的内涵和外延性差异甚大,所以文化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着眼于人类与一般动物、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本质区别,着眼于自然的独特生存方式,其涵盖面非常广泛,所以又被称作“大文化”;狭义的文化,排除人类社会—历史生活中关于物质创造活动及其结果的部分,专注于精神创造活动及其结果,所以又被称作“小文化”。[1]
2.2武术文化的概述
从文化概念的广义与狭义角度的区别来看,武术文化是属于狭义文化的范畴。但是武术文化的概念究竟应该如何表述,武术文化的内涵和外延究竟是什么。要对武术文化进行系统的探讨时,就必须弄清楚武术文化的概念,否则就无法对相关的问题进行分析、推理与论证,更无法对这个课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就算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也难免会在论述的意思上出现错误的表达。
要明确武术文化的概念,首先需要弄清的就是武术与武术文化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有些学者在探讨武术文化时都会把这两者搞混。《武术与武术文化》中把武术文化概述为:武术文化是以技击技术为核心,以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为基础,包括与武技密切相关的器物、传承形式和民俗,以及由他们所蕴含的民族精神共同组成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国武术概论》中把武术的概念表述为:武术是以具有攻防特点的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练习和对抗性练习为运动形式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从以上两个概念中可以看出,武术文化所涉及的内容要比武术的内容多,武术文化不仅包括武术中技击运动的表现形式还包括身体运动以外的一些思想精神和民俗事象,以及与武术相关的文化现象和遗存等多方面的内容。由此可见,武术与武术文化不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而是不同层面的两个不同概念,二者之间是种属的关系,不能相互替代。
3.武术文化的民俗属性
民俗,扩展开来即是我们常说的民间风俗,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人民大众经长期的生活所形成的一种生活文化。民俗属性就是这种生活文化属性,它起源于人类群体生活的需要,在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征。民俗的根本属性是模式化、类型化,并由此派生出许多其它属性,如集体性、传承性、地域性、广泛性、稳定性、历史性、阶层性、实用性和变异性等等。武术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也不失会显现出其中的一些民俗特性。
3.1武术文化的历史性
中华武术文化的形成并非凭空产生的,它是根植于我们生活的土壤当中,经历了漫长的形成和发展时期,最终形成了现在的武术文化。据史料记载,最早的武术文化应该可以归宿到原始社会到殷周时期伴随人类文明的出现,那时是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早期萌芽发展阶段。春秋战国时期经济空前发展并且战争连绵,促进了社会尚武之风,形成了色彩绚丽、丰富多彩的武术文化。到了汉朝武术著作大量出现,在文献方面促进了武术文化的传播。唐代创立了“武举制”,当时有容乃大的文化气派使整个唐代都形成了一种重武之风。两宋时期随着城市文化的繁荣发展,使得武术文化在城市中交流广泛。明清两代的武术文化出现了一个大发展的形势,光绪二十七年,清廷宣布废止武举制,武术从总体上退出了军事技术范畴,主要是以民间各类秘密结社的形式开展的,使武术才得以广泛的传播,从而使武术文化体系进一步健全。民国时期,在近代文化思潮影响下,武术开始趋向科学化、规范化,由原来的民间传统体育变为一项具有自己特色的近代体育项目。
由此可知,我国武术文化自人类文明出现的同时也随之出现,历经数千年的历史,经由衍生不息的华夏民族百姓的实践活动所传承着。在这期间的不同历史時期即出现过兴盛的现象,也曾被禁止而导致其传播受限,呈现出衰败现象,但都或多或少的被广大人民群众所习练。由此可知,武术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这样波澜起伏的命运而至今未衰,呈现出了其较强的历史性。
3.2武术文化的地域性
伟大的中华民族走过了5000多年的文明历程,在这片不同的自然地理区域的中华大地上,勤劳、智慧、勇敢的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发展了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受地理、气候、文化等诸多方面原因的影响,各地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正所谓,“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就是这个道理。在长期农耕文明的背景下,中华民族重土轻迁,不同地区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所以各个地方的民族文化也就有所不同。武术文化形态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所以武术文化和其它传统文化一样有不同的特征,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我国不同地区形成的不同武术流派。
受地理环境以及气候的影响,人的身体素质以及兴趣爱好都有所不同,所以我国东西南北的武术流派有着各自的特点。我国东部山东一带在宋时就有优秀的枪法流传,如杨妙贞的“八母梨花枪法”号称二十年天下无敌手,杨家枪也就在这一带流传,福建还流传张、朱二家枪法;西北人民则擅长棍术,如单头母子棍、双头条子棍、天奇棍、阴把棍等优秀棍法;南方的拳法多,动作紧凑且劲力充沛,如“南拳、洪拳、蔡李佛拳”等都传自南方;北方的腿法丰富,架势开展,快速有力,如“临清潭腿、少林潭腿、十路弹腿”等著名,所以有“南拳北腿,东枪西棍”之说法。 根据以上的分类可以看出武术流派的分类都和地域有关,所以武术民俗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地域性。这一特性使我国武术文化有较为丰富的内容,不至于其文化色彩显得过于单调,同时也使武术文化生命的延续不易被阻断,为它的传承性提供一定的依据。
3.3武术文化的传承性
武术文化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之一,也是世界文化的财富,它的传承有与其它文化的共性,也有着自己特点。文化传承的本质是它的延续,作为一种文化遗产,正是有赖于传承才得以至今仍不失其光辉灿烂的文化色彩。
从历史来看,武术文化的传承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物质性传承,另一种是非物质性传承。[2] 物质性传承集中在对武术习练时用到的实实在在的、无法随意改变的现实物品,如以文字形式的拳谱、器械和服饰等;非物质性传承不仅包括对传统武术技艺的传承,还包括在习练时形成的思想观点和文化风俗,如习练武术的感受、想法和经验等。
武术文化的传承方式不尽相同,有行为示范、言传身教和思想灌输等。它的传承途径也不止一种,有集体传承、个体传承、媒体传承和学校传承。集体传承是靠众多的武术爱好者们共同练习来影响社会其他成员的注意和参与,这种途径主要是靠行为示范的方式来传承的;个体传承则多是以师徒或家庭传承为主,以言传身教的方式教学,但这种传承途径具有封闭性和选择性,在长期传承过程中容易失传;媒体传承和学校传承常通过大众媒介,如图书、报纸杂志、广播影视、网络视频等,以思想灌输和行為示范的方式把传统武术技术和武术文化传授给学生,目前学校教育的发展很快,以此传承武术文化是非常好的方法。
现如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遍重视,其中传统武术文化的保护是其重要的一部分。我国的武术文化正在面临一场深刻的现代化变革,我们必须要在现代化与传统文化之间找到一种协调方式,来处理好现代化与传统化之间的关系,既不拒绝现代化又要保持自己民族文化的特点,继续把我国优秀的武术文化传承下去。
3.4武术文化的实用性
武术文化的传播与发展有非常大的实用性。比如春秋战国时期,在对外和对内的战争中武术是推动国家发展的强大动力,秦统一后武术在军事上的发展比较普遍,为当时的秦王朝提供了强大的防备力量。汉匈奴战争时期,帝王认识到国家政权时刻面临着威胁,所以他们对武术相当喜爱和重视,导致汉王朝对军事的依赖,并提倡军事和民间的尚武之风,所以武术文化的传播对当时社会稳定的维持有一定用作。到了唐朝、两宋和明清时期武术逐渐以不同的方式慢慢退出军事舞台,而在民间普遍的传播开来,形成了许多不同的门派,并服务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寻求精神的愉快。在民间出现的结社组织的具体活动中,武术的传播是他们联结友谊、武装贫苦民众的普遍方式。所以武术文化的在不同时期体现出了不同的作用,且都在民众实际生活中发挥着效用。
3.5武术文化的变异性
我国武术文化所呈现的变异特点是和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变化离不开的。二十世纪以来,武术的发展开始了转型,即从“传统武术”转向了“竞技武术”。所谓“传统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具有明显的中国文化内涵,同时具有强身健体、医疗和观赏等特色的民族传统运动项目;[3]人们则习惯于将建国后的以娱乐、表演、健身为特色,以更高、更难、更美、更新为发展方向的竞技武术套路和八十年代兴起的搏斗运动称为“竞技武术”。
我国传统文化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和磨练具有相当成熟和稳定的形态,但是到了近代,经过了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它就大体转变为近代型文化了。其原因不是单方面的,近代西方文化的冲击的确给我国传统文化一定的影响,之前中国传统文化虽然长期处在封闭的环境下,但它并不是顽固不化的,它也有自己内在的活力因素,当面对西方文化的涌来时,它也表现出了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一面,既没有完全拒绝,也没有全然接受西方文化的洗礼。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它们都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和动力是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导致中国传统文化向近代的转变。
中国传统文化向近代文化的转型也必然会引起武术文化的变异,但武术文化的变异只是说武术的表现形式有所变化,武术的根本性质并没有变。传统武术与竞技武术都还属于中国武术,竞技武术依然保留了传统武术中的动作外形,只是对其内容进一步规范化,更适合表演,更易于评测。可见我国武术文化具有一定的变异性,但不是完全的变异,而是在保留原有性质基础上的变异。
4 结论与建议
武术文化体系庞大复杂,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它也在或多或少的受外来文化的冲击。但武术文化有一定历史,也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在其文化的传承和变异过程中仍然保持了自身的特点,这就是其民俗特性。我们在学习武术文化时不仅要记住它的一般特征,也不能忽视其自身的民俗特点。武术文化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走自身的民族特色道路,当然可以借用目前竞技武术建立的基础,继续扩大传承和国际化交流,然后走多元化道路,让世界更深的认识我国的武术文化。同时民间武术文化遗产极为丰厚,武术本身就起源于民间,所以保护民间武术文化遗产对武术文化的民俗特性的保留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为新时期的武术新文化提供理论依据,有助于武术文化能在更新的变革中保持自身的生命力和民俗特征,并发扬光大。(作者单位: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参考文献
[1]张岱年,方克力主编.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张云崖,牛爱军,虞定海.成都体育学院学报[J].传统武术的非物质性传承研究,2008,34(7):54-57.
[3]孟庆袖.搏击武术科学[J].传统武术与竞技武术之比较研究,2009,6(11):6-8.
[4]温 力主编.武术与武术文化[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9.
[5]张耀庭主编.中国武术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6.
[6]周伟良.天津体育学院学报[J].传统武术俗文化特征散论,1992,(3):22-27.
[7]温 力主编.中国武术概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