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你凭什么可以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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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字街头实在是一个每时每刻都在上演悲欢离合的大舞台,遇见旧情人的几率自然要比别的地方高。当时他就停在我身侧不足三米的非机动车辆区,我看到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闪人!
  根本无处可闪,只有低下头做若有所思状,只盼他没看到我,绿灯一亮大家各奔西东,永不再相逢。偏有不开眼的同事,在马路对面大声唤我的名字,方圆百米没有耳障的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我心虚地用眼角的余光瞟他,正迎上他的目光。
  完全没有我所想像的场景,他眼神平和、表情淡定,宛如看任何一个陌生人。
  然后,绿灯亮起,他发动车子,冲过路口,留下我在原地发愣,直到同事再次喊我才回过神。过后,惟有暗笑自己修行不够,道行不深,一直以为早就忘记他,对他没感觉了,原来远不如他“放下”得彻底。
  如何能彻底“放下”?毕竟,曾和他轰轰烈烈刻骨铭心地深爱过。
  怀想当年,两人不理会身家背景和世俗传统,不顾家人反对,以“不相爱,毋宁死”的决绝,义无反顾地相爱。记得那时是分隔两地,只为我一句“我想你”,他便可以在深夜骑三个小时的摩托赶来,只为见我一面,然后再在凌晨之前赶回去上班;而一向笨手笨脚不善女红针织的我,竟可以不眠不休,三天为他织就一件温暖牌毛衣……
  俱往矣!
  年少的我敢爱敢恨,信奉爱在当下,爱情至上。可在情场上闯荡一圈,除了炼就了一副处乱不惊的微笑,还有,就是一颗隐藏在金钟罩铁布衫下千疮百孔的心。
  时间真好,我们忘记了曾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自己的付出、也忘记他的深情、忘记他带给我的甜蜜与忧伤、忘记他为我做的一切……
  想来,他亦如此。
  突然发现,但凡轰轰烈烈的爱情总不得善终,愈是狂热的爱情愈短命。
  当年著名美女主持人侯佩岑和周董,在亲朋好友和众媒体以及他们的粉丝们都不看好的情况下,不顾一切阻拦依然坚持交往,写下了一段惊涛骇浪轰轰烈烈的恋情。
  后来果然没多久就分手了。可是侯并不后悔,这段经历反而让她深有体悟:“我现在很喜欢细水长流的爱情,而不是很澎湃刺激的爱情旅程。我希望爱情能在很和谐、很稳定、很轻松愉快的情况下发展。我承认曾经有爱情叛逆的时候,觉得喜欢就好,不去管那么多,但是这在我的爱情经历当中,大概只会发生一次吧。”
  其实,不仅仅是娱乐圈如此,怀想你我年少时对爱的痴迷与狂热,如今不都成了记忆?
  恋爱中的人都认为爱一个人就要用全部的身心去爱,其情惊天地泣鬼神,而且深爱一生一世。最典型的就是汉乐府《饶歌》中的那首情歌《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就如同他当年的誓言:我爱你,疯狂爱你,永远爱你!
  我相信,那时相信,现在也相信……相信他的爱,相信他的疯狂。但说到永远,只怕连他自己现在都不相信了吧?一切都有尽,连地球都有末日,爱情凭什么可以永恒?
  所谓不疯狂不成魔。狂恋一个人,就像中了魔一样,不由自主,不惜一切地付出,掏空自己所有的感情。
  所以当被一个人疯狂爱着的时候,那就要及时尽情地享受他的爱,但不要指望他明天还会如此。他一旦醒来,会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剩余的感情了……没什么是付之不尽的,感情也不例外。
  当然,我也喜欢那种轰轰烈烈绚烂如烟花绽放的爱情,欣赏那种当爱则爱,不爱即放的率真性情。可喜欢归喜欢,欣赏归欣赏,对我来讲那只适合远远地观望,而不是真真实实发生在自己身上。
  年少时向往的那种天地失色要死要活的爱,现在已看成了旧日风景。而我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梦,就是和爱人手牵手穿梭在阳光中,像花园里快乐的双飞蝶,飞过晨光月色,飞过微风细雨,飞过鸟语花香的青春……
  说到底,对爱情这个问题上,我已从时尚前沿被规划到冥顽不化的老古董之列——相信有真爱、相信天荒地老、相信矢志不渝、相信白头偕老、相信细水长流的真爱情、相信爱是一生一世的相守相知。
  所以,爱我就请温柔地爱我,如和风,如细雨,爱我少些吧,但请你,请爱我长久些,再长久些……
  只是,在某个偶尔梦回的午夜,仍会不争气地想起他,想起过往。却不知他是否还记得,年少的他曾对我说过:我会深深爱你到永远!
  (责任编辑 花掩月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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