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险方法杀人相关论文
张明楷教授对“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杀人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这一通说提出了质疑.但是,通说是......
对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定性 ,张明楷教授独树一帜 ,认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周振晓先生对此提出商榷 ,认为还是通说———即构成危......
内容提要:通说认为,凡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杀人的,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文认为,这种通说的理由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