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江淮大水相关论文
国民政府在承续传统荒政观念的同时,其救灾理念已经凸显出进步,对自身存在的合法性有了更新的自觉认识。国民政府的救灾在一定程度......
1931年江淮大水,灾后催生了各种救灾组织。这些组织在赈务人才的选聘标准、录用及考核程序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运营有方的机制。新机......
收容所作为灾后应急救助和稳定过渡的重要一环,在民国时期得到反复运用与长足发展。1931年江淮大水席卷了南方8省2市,灾民5000余万......
民国时期政府救灾机构出现了组织社会化的新动向,为救济1931年江淮大水而成立的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及其灾区派出机构(以下统称......
1931年江淮大水在民国水患史上占有重要一席之地,灾害使人成熟,大灾往往促生新的救灾机制。在应对江淮水灾的过程中,以国民政府救......
1931年江淮大水作为民国救灾史的一个分水岭,出现了一些带有转折性的新变化。救灾主导权的国家化和救灾机制的社会化并行不悖,一方......
1931年的江淮水灾对国民政府与社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和挑战。在政府救灾缺位与不足的情况下,民间力量展开了大规模的自救与援助灾......
1931年江淮大水损失奇重,对灾民的救济和灾后重建困难重重。工赈作为近代以来有效的灾荒救治模式,在1931年江淮大水灾后重建中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