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引言多年来,基层气象部门围绕履行防雷减灾的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在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防雷行政许可、技术服务和防雷减灾科普宣传等方面勇于探索、积极作为,在提高公众的防雷安全意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成效显著,为促进安全生产、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但随着政府职能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制度不断完善,防雷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也日益显现:原防雷行政许可手续审批方式、气象部门参与防雷技术服务的"红顶中介"运行机制、基层气象部门防雷行政管理弱势等问题。防雷机制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本文通过江苏某地基层气象部门近年来的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探索经验,阐述其发展脉络,同时也为各地兄弟单位提供参考借鉴。2江苏基层防雷改革的探索与实践2.1近年来江苏基层气象部门防雷体制"简政放权"改革历程2015年5月,基层气象部门在受理防雷审批时,"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不再作为其必要的前置条件;2016年1月,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相关技术服务;2016年3月,进一步深化防雷行政许可改革,所有涉及的防雷中介服务事项(包括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及防雷装置竣工检测服务),不再要求涉批企业申请,改由气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防雷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其中所涉及的费用不再由涉批企业承担,改由气象主管单位提请当地政府提供相应的防雷减灾经费支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了防雷行政许可等工作的整合交接,自2017年元月起,不再受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备案。2.2优化职能配置,推动防雷机构人员改革基层气象部门防灾减灾科负责防雷行政管理,负责责权范围内防雷行政审批及执法、监管、以及防灾减灾规划和制度实施等行政管理工作。将现内设防雷中心更名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突出其公益性属性,主要承担为包括雷电灾害在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撑的任务。调整防雷技术服务机构的国家气象编制人员。安排到防雷执法管理岗位或其他相应业务岗位,提高防雷安全执法检查、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分流从事防雷技术服务的编外人员,对基层现有防雷岗位人员进行转岗分流,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解聘清算。支持和鼓励分流人员以自愿入股方式注册成立防雷技术服务民营企业,参与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等防雷市场化技术服务。努力构建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竞争有序的防雷技术服务新格局,提升防雷技术服务的市场化供给能力。3创新基层防雷减灾工作模式,构建新型基层防雷减灾体系3.1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防雷安全工作加强与安监、住建、政务办、税务、工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防雷安全,提高基层气象部门在防雷安全监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防雷服务市场信用评价及诚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3.2创新行政管理,加强防雷工作行政指导转变执法管理方式,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提高社会认同感和满意度。引导参与本地市场化竞争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入驻江苏政务服务网"网上中介超市",服务范围、资质、信用等级等基本信息网上公开,统一公布其服务承诺时限、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实现本地防雷技术服务市场服务规范化、信息网络化、监督透明化,推进良性的市场竞争。3.3指导防雷主体单位的完善防雷安全生产体系组织汇编《化工企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加油加气站防雷安全管理手册》、《旅游景区防雷安全制度汇编》等材料,基层防雷执法人员上门指导、监督落实,协助主体单位把防雷安全管理系列制度真正落到实处。3.4强化基层防雷安全执法检查以"互联网+防雷监管"思维,运用"气象安全监管平台"协助开展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家家到"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防雷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提升基层防雷执法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4基层防雷减灾工作尚待解决的问题新时期的基层防雷减灾仍有许多尚待解决问题:一是防雷减灾经费保障落实问题。二是公众的防雷安全意识。三是基层气象部门雷电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5结语改革未有穷期,各地基层气象部门发展水平不同,防雷减灾所面临的情况也不尽相同,防雷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而是要在不断的研究实践中,相互交流借鉴,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基层防雷减灾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