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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的《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定义细则》、《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试行办法》等基本法规都是以国家队运动员为主体而设立的,与学校体育保险有关的法规却没有,而且与学校体育运动有关的保险都包含在学生意外保险之中。显然单一的险种远远不能满足学校体育运动的需求,也制约着学校体育保险的发展。
随着体育保险的发展,学校体育保险会进一步深入,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日益紧密.学校体育保险的发展要靠社会和学校共同努力,加强宣传,提高学生保险意识。学校体育保险这一极具市场潜力的险种本身会更加吸引保险公司的目光,大力开发不同险种,满足学生运动主体需要,达到“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