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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是经人工培育或人工改造,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和寄生虫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物制品或药品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在生物学、医学、药学、动物科学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教学活动中,会使用到多种实验动物进行动物实验。实验动物为生命科学发展和人类健康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把握实验动物福利原则、遵循实验动物福利法规、严格履行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制度是切实保障实验动物福利的有效途径。在实验动物相关的管理文件中,对于实验动物从生产到使用均有一致的要求和规定,包括在生产、使用和运输实验动物过程中,应关爱实验动物,不虐待实验动物,维护实验动物福利。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应当设立实验动物管理机构,对动物实验进行伦理审查,确保实验方案符合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原则,并对实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鼓励开展动物实验替代、优化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尽量减少动物使用量。进行伦理审查的机构为独立开展审查工作的专门组织,可称为"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实验动物管理和使用委员会"等,一般由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实验动物专业人员和外单位人士共同组成。依据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章程,审查和监督本单位在开展实验动物研究、繁育、生产、经营、运输、动物实验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是否符合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要求,经过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展各类实验动物的饲养、运输和动物实验,并接受日常监督检查。涉及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在项目申报或者研究成果发表时,依据管理规定或发表要求,需要提交动物实验相关的伦理审查文件以供核验。一方面,用以保证动物实验符合国际惯例和动物福利管理规定;另一方面,保证实验数据是基于符合实验动物福利原则而产生,具有客观性和可靠性。英国国家"3R"(替代、优化和减少使用动物进行研究)中心2010年创设《"动物研究:体内实验报告"指南》,旨在通过提高使用实验动物的研究设计、分析和报告的质量,使报告的信息量最大化的同时将不必要的研究减至最低程度,以此促进高质量科研成果的产生以及成果在科学界更广泛的交流。该指南已得到多家科研杂志、资助机构和学术团体的支持。我国《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GB/T358922018)已于2018年2月6日发布,将于2018年9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的颁布实施,必将显著推动我国实验动物福利伦理的规范化管理,有力推动我国实验动物科技的健康发展。然而,持续提升实验动物福利意识和法制观念,落实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制度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