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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2005年10月20日,廊坊海关与天津新港海关就海运集装箱货物直通业务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此举标志着海关系统在跨关区业务合作领域实现了新的突破,使跨关区通关作业程序从过去的“两次报关、两次验放”,转变为“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备忘录的签订,打造了一条廊坊与天津之间的“通关高速路”,圆了廊坊地区企业“跨关区无障碍通关”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