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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道法自然"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基础,也是人类处理与环境关系的准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身、人与社会的关系有着充分的认识和细致的阐释.道教不仅在宇宙论上讲天地万物与人的同源、同根性,而且,还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从本体论上讲天地万物与人皆有道性。化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状态,维护生态平衡,解决人类日益严重的生存危机,老子的“道法自然”生态智慧在这方面有其独特的利用价值,老子的关于天人同源、“道法自然”的理念不失为一盏指路明灯。“道法自然”是道家生态环保思想的精髓。它要求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人必须坚持顺其自然的原则。道教认为,人原初的本性是淳朴和纯真的,是近于“道”的本性的,道教讲求返璞归真的人生态度。道教认为人与自然万物之间存在着因果报应关系。人们善待万物,即有善报;虐待万物,即有恶报。综上所述,道教在“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观的指导下,对于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了深刻的论述,并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措施。这是值得现代人加以关注和借鉴的。当然,在道教产生和发展的整个古代社会,生态环境的破坏问题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因而道教的生态意识明显具有直观性和朴素性的特点。但是,道教中所有有价值的思想都可以通过与现代科学的对话来提高水平,从而与现代科学相互补充,在此基础上形成融合东西方文化的适合时代需要的新的生态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