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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虚假诉讼的治理给予了高度关注。但是,虚假诉讼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加之其隐蔽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法院难以识别,利益受损的第三人或案外人通常无从知悉。在当前虚假诉讼数量居高不下,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对虚假诉讼民事检察监督机制研究实有探讨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