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口服剂型不得超过二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的其他剂型、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为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一品双规制度的规定,我院采取通过召开专题药物治疗与药事委员会,在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监督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严格遵循“合理用药、兼顾特需、集体决策、公开遴选”原则,从《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适合本单位使用的质优价廉同一通用名称不同品规的药品,即“一品双规”。严格控制在院药品的种类和品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