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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法院内设研究机构在司法制度生长、司法知识积累、司法政策形成中曾扮演重要角色,聚集了一批有研究能力、对司法审判有较深刻认知的法官。随着法官员额制的深入推进,尤其是"法官应在一线审判"成为员额制基本逻辑,是否应在研究类审判岗设置法官员额成为争议极大的问题,各试点法院亦做法不一。本文力求秉持中立客观立场,在系统梳理域外法院研究类职岗配置模式基础上,结合我国司法国情,探讨我国法院是否应在研究类审判岗配置员额、若可少量配置则应如何配置等问题,以求构建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