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针对当前我国中学化学教学研究中出现的“化学观念”一词提出了质疑,认为在中学化学教学中培养学生“化学观念”的提法不妥,应该是“培养学生的化学科学的认识方法”.历来的化学教学大纲里就没有“化学观念”的表述,现行的课程标准中也没有提“化学观念”学习目标。当然化学学习后,很多具体知识会忘记,但总会留下“许多观念,观察、分析和处理事件的视角和方法,对生活和工作却一直起着重要的作用,体现出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和水平,这是已经得到普遍公认的一种看法。其实这就是化学的思维方法或说是认识方法。吴国庆教授认为中学化学教学“首先,要使学生获得从宏观与微观两个角度认识物质及其运动的特殊视角或思维方式。宏观与微观的联系是化学不同于其他科学最特征的思维方式。离开这个基本点,就不是化学。因为,微观结构与宏观性质之间的联系是认识客观物质的基本思想方法之一,也是初中文化程度的普通公民应该具有的化学思维方法。”因此本作者认为,在化学教学中培养学生化学科学的基本思维方法的提法是比较合适的,这种教学目标具有较好的操作性,进行教学研究也有具体的内容,另外也与课程标准中的教学目标表述一致。而“化学观念”的含义不是太清楚,且从“观念”层次来定义不是很合适,从目前的研究的内容来看也与“化学思维方法”较为重合。用“化学观念”一词进行教学研究必然产生一些不必要有概念阐述模糊的问题,且容易使研究者和读者觉得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