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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景祥先生于《中国骈文通史》中始设专节论述金代骈文,开创之功不可掩没。笔者多年来致力于金代散文的研究,基于对金源文献的掌握和散文文体的考察,有诸多意见与于先生不合,故而撰写此文,在于先生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一些新的看法,以供学术界讨论。总体说来,分歧的焦点集中在发展历程的划分、研究对象的划定、价值评判的依据这三个方面。金代骈文研究需要从文本对象、分期依据、文体观念三个方面更新观念。金代骈文发展的划分应该以“四期说”取代“三期说”。宋人降表不应作为金代骈文的研究对象,金初皇室不是骈文的直接作者,金代骈赋宜属辞赋史而不是骈文史探讨的范畴。评价金代骈文成就不应仅仅依据艺术形式的演进,而应着眼其文体功能的变迁和实现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