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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立足审计理论的发展趋势,结合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与本人的审计实践经验,尝试从国家审计体制的发展沿革、当前国家审计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来阐明现阶段国家审计体制创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使审计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以解决困绕审计机关人员少任务重,审计监督不到位等难题。本文所论及的国家审计体制创新包括制度和行为创新。笔者认为我国的审计制度应在借鉴国外先进做法、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从现行的行政型国家审计体制向立法型审计体制创新,而立法型国家审计体制的确立,则需要先行修改国家根本大法《宪法》,因此尚需一定的过程,而在这一进程中,笔者认为应创新现行审计经费预算编报制度,实行行政型国家审计体制下的省以下审计机关垂直领导,强化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的职能,制定审计组织法,将审计机关的设置、内部机构的设立、人员的任免、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法律化。我国的国家审计体制应在会计电算化和网络环境下实现手段创新,即由传统的手工审计转变为以计算机审计为主要手段;方法创新,即由传统的抽样审计转变为详细审计为主要方法;方式创新,即由传统的就地审计转变为以送达审计为主要方式。